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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晉文字编·绪論 吳振武先生作過肯定性的引述,並舉戰國璽印、兵器及漢印中的“狐”字爲例作了論證。2 從字形來看, 把“存”释作“弧”最爲可信。常然,這個“趙弧”究竞是史昔中的哪個人 物,尚需更多材料證明。 (3)、“朏”字 侯馬盟書一六:三句首有“十又一月甲寅朏,乙丑”的話。對於“甲寅”下的那個字, 《侯馬盟書》認爲是“黜”字。3 李學勤先生在《東周與秦代文明》一書的第三章中也認爲此字是“朏”字,4但在該書 最後一章及《侯馬、溫縣盟書曆朔的再考察》一文中卻改釋作“朔”。5 從字形分析的角度看,把這個字釋作“朏”似更可信。我們將在“歸字說明”部分略作 解釋。 (4)、“弁”字 候馬盟書有“封”字,形随多變,有敏”、“气、“等,、“女,、…书 等形,其醉例作“复改”,偶有作“改复”的。陳夢家先生釋作“差”,認爲即《說文》 “差”字籀文。6唐蘭先生釋作“專”,認爲即《說文》的“卑”字而“專”字實際是“專” 之誤,盟書中的“專改”是“顛覆和變改”的意思。7郭沫若先生釋作“祁”,把此字下面 的兩横看作是重文符號,讀作“祁祁”,解釋爲“徐徐或遲遲”。8《侯馬盟書》當作不識 字處理。9李家浩先生根據楚簡文字“算”字及傳抄古文“變”字的寫法,把這個字釋作 “弁”或“铍”,讀作“變”。0曾志雄先生把此字隸作“蚊”,認爲“帔”字可直接釋作 “變”,它跟“變”字並非通假開係。後因爲各種原因“歧”廢而“變”存。” 上述數種意見中,釋作“差”、“卑”、“祁”等均與字形不合。至於此字是否可直接 釋作“變”字,尚需更充足的證據。從形、音、義三方面來考感,李家浩先生的意見最爲合 理目前已爲學術界所公認。把這個字讀作“變”,非常有助於對盟書的釋讀和文意的理解, 也極大地推動了對侯馬盟書文字的研究。 (5)、“室”字 “宝”字一般作“今”、“今”、“分”等形,也有偶作“”形的,其辞例是“以事 其今”。張领先生釋作“室”,認爲“以事其A”是指祭祀其宗廟世室之義。2郭沫若先生 1高明:《侯馬盟書盟主考》,《古文字研究》第一輯,中華書局,1979年,114頁。但高明先生在附錄裹把 此字改釋作“弧(瓜)”之後,依然把這個字通假作“浣”。顯然,他認爲盟書主要的政敵是趙赋侯浣。 “弧”或“瓜”跟“浣”通假在字音上是沒有間题的,但是侯馬盟書的年代是不可能晚至趙献侯時期的。 可見,趙弧(狐)不會是趙默侯浣。 2吳振武:《釋平山戰國中山王墓器物銘文中的“瓠”和私庫》,《史學集刊》1982年第3期。 3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合:《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年,1真。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合,張额,陶 正刚,跟守巾:《侯馬盟書》(增钉本),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73-76頁。 +李學勤:《東周與秦代文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34-35頁。 5李學勤:《束周與秦代文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316頁。李學勤:《侯馬、溫縣盟書曆朔的再考 察》,《華學》第三輯,1998年,165-168頁。 6陕梦家:《東周盟誓與出土載書》,《考古》1966年第5期。 7唐蘭:《侯馬出土晉國趙嘉之盟載書新釋》,《文物》1972年第8期。 8郭沫若:《出土文物二三事》,人民出版社,1972年。 9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年,36页。 0李家浩:《釋“弁”》,《占文字研究》第一輯,中華書局,1979年,391-395頁。 Ⅱ曾志雄:《侯馬盟書“岐”字的文字學内涵》,《第二届國際中國古文字研討會論文集》,文學社有限公司 出版,1993年,379-391直。 2張頜:《侯馬東周遭址發現晉國朱書文字》,《文物》1965年第2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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