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权等等。一般而言,消极的邻地利用权大多属于继续的邻地 利用权 ●不继续的邻地利用权,指每次行使权利,需要有权利人的行为 的邻地利用权,例如,引水邻地利用权等等。 (三)表现的邻地利用权与不表现的邻地利用权 表现的邻地利用权,指邻地利用权的行使可以由外界知晓的邻 地利用权。如通行邻地利用权、汲水邻地利用权皆为表现的邻 地利用权。 不表现的邻地利用权,指权利的行使不能由外界知晓的邻地利 用权 第二节邻地利用权的取得 、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 (一)邻地利用权的设定取得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因合同而设定邻地利用权 ●通过合同而设定邻地利用权,是邻地利用权设立的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土地制度的情况,以合同设立邻地利用权时,合同双 方的当事人可以是土地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承 包经营权人。 以合同设立邻地利用权时,应当明确邻地利用权的具体目的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邻地利用权设立后,应当进行不动产物 权的登记。 2.以单独行为(如遗嘱)设定邻地利用权 (二)因连同需用地一并转让而取得 ●邻地利用权虽然不可与需用地分离而转让,但如果需用地人将 需用地连同邻地利用权一并转让的,受让人则可以因此而取得 邻地利用权。 、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 (一)因他物权设立或分割而设立 因他物权的设立或分割而设立邻地利用权,这是指在设立建设 用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或者在既存的建设用地使用 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而当然设立的邻地利用权 二)因时效而取得邻地利用权6 望权等等。一般而言,消极的邻地利用权大多属于继续的邻地 利用权。 ⚫ 不继续的邻地利用权,指每次行使权利,需要有权利人的行为 的邻地利用权,例如,引水邻地利用权等等。 (三)表现的邻地利用权与不表现的邻地利用权 ⚫ 表现的邻地利用权,指邻地利用权的行使可以由外界知晓的邻 地利用权。如通行邻地利用权、汲水邻地利用权皆为表现的邻 地利用权。 ⚫ 不表现的邻地利用权,指权利的行使不能由外界知晓的邻地利 用权。 第二节 邻地利用权的取得 一、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 (一)邻地利用权的设定取得 ⚫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因合同而设定邻地利用权 ⚫ 通过合同而设定邻地利用权,是邻地利用权设立的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土地制度的情况,以合同设立邻地利用权时,合同双 方的当事人可以是土地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承 包经营权人。 ⚫ 以合同设立邻地利用权时,应当明确邻地利用权的具体目的、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邻地利用权设立后,应当进行不动产物 权的登记。 2.以单独行为(如遗嘱)设定邻地利用权 (二)因连同需用地一并转让而取得 ⚫ 邻地利用权虽然不可与需用地分离而转让,但如果需用地人将 需用地连同邻地利用权一并转让的,受让人则可以因此而取得 邻地利用权。 二、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 (一)因他物权设立或分割而设立 ⚫ 因他物权的设立或分割而设立邻地利用权,这是指在设立建设 用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或者在既存的建设用地使用 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而当然设立的邻地利用权。 (二)因时效而取得邻地利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