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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釋典:英雄不論出身低 時代,以及其前其後的上古典籍中,逼蟋蟀,或莎雞,究屬草木鳥 默蟲魚之哪一類,是個什夔屬性的什麼生物,因之,應冠何名,或 對牠(或他們門)的諸多稱號骸在知識學上作何理解? 有關「蟋蟀」及其相關動物的「釋名」之争,由上古衍至中 古,始終興而未艾。就字書如《爾雅》、《方言》、《古今注》而 言,其釋蟲Ⅱ,雜釋蟋蟀12,或解說魚蟲而兼及莎雞丶蟋蟀13,事 屬自然。同時,典籍如《禮記》1,《汲周書》15,及《淮南子》6 等,續爲蟋蟀之時節性居止添說增料,使得後世集釋者目之,上古 而魏晉,中文資料中有關「蟋蟀」及其相關生物的解說,紛紜愈 爱,而治之愈形蕪雜。 即以《爾雅》等古代中國標準字書~等典中之原典爲例。《爾 雅》「釋蟲」時備有「蟋蟀蛬」,及「翰天雞」二格17。此爲二物或 實-一物,不論二物一物究何所指,原文並無定義。《方言》,「蟋 蟀雜釋」,「靖蜊」條下,謂此「即趨織也」,並稱「楚謂之蟋蟀, 或謂之蛬。」而「梁園呼蛬,南楚之間謂之蛀孫。」18至此,詩經 及詩箋註者所留下有關「蟋蟀」名實之考的所有凝問,不但仍然高 懸未决,而且治絲金焚,竟有變本加厲之勢· 争執或凝惑的焦點之一,似乎僅在「釋名」之層次,及前提唐 風所稱之「蟋蟀」,與魑風之「斯螽」,「莎雞」是否寳指一物的問 題。也就是說,「蟋蟀」是否即爲「莎雞」?更精簡而言之,此夏 秋之間動股、振羽,不斷內移的小動物,究當稱雞,或者稱蟲?此 「禽」「蟲」之辯,以相信「天演論」之認知世界視之,似賦荒誕。 但深沈吟之,或竟有頗値玩昧之另一科學認知與時空更替之交織,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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