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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弊釋典:英雄不論出身低 「約定俗成」的知識、名稱,與意義,因之,遂不能免俗地帶上了 該時該地某些特定的歷史屬性,不幸(或幸而?)沾染上了若干非 普遍、非恆常,而不斷在變化、更替中的面貌(如名稱、歸類), 基或内容(或生物特徵~動物本質)。 從這個層次衡量上古中國蟋蟀骸屬飛禽,或者鳴蟲,茲事非不 體大。更何况,禽鳥多亦能鳴,而小蟲少不能飛。尤其,在過去禽 蟲典的傅統中,諸蟲可能均篇臣屬於禽鳥的一種”次類」·亦有言 者以爲,飛鳥、走獸,甚至包括無麟,無爪、少毛多齒的「人」 類,未嘗不是「大虫」之一屬。 至此,蟋蟀之釋名,與上古而魏晉的中國博物志或「自然科學」 知藏,似全掉入一個不能自拔的深淵泥塘,成了傅言亞歷山大眼前 的那團無頭無尾的亂緒,理還亂,又斬不斷。說從蟋蟀之「飛」 狀,能追出其屬性命名之解者,如詩傳,要大家注意「莎雞羽成而 振訊之」。19雖是「隨時變化而易其名」的同「一物」,但此物「動 股始耀」,是重點所在。20問題是,咬文嚼字者,不望窗外就可憬 覺,「形」與「股」並非一事,「飛」與「」因而是問題與答案 的進一步分崩離析,而非綜合解决。不只此也,歷來註詩者與解他 經者還對莎雞或蟋蟀之飛法,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詩經朱註說,此 物不過「振羽能飛」,1禮記之疏卻說:生在土中的蟋蟀,「至季 夏,羽羹稍成,未能遠飛。但居其壁。至七月則能遠飛在野。」2 究竟蟋蟀離地而移動的現象,是僅「能飛」,或怒得「速飛」? 「能」或「遠」的界定尺度何在,要拍案說定誠非易事。 更逗趣的是·到了魏晉時期,文獻中赫然有作者以爲此動物可 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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