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旨:在甲经营的超级市场的店铺外部,挂若表示甲的商标的大广告板,租用者乙的店 名没有表示,只在乙出入店的上楼的楼梯口设置的楼顶指示板和该楼梯转层处的墙壁上 表示“动物商店”,其营业主是甲还是乙并不明确,在以上的判决所表示的事实关系下, 即使有在乙的商店采用和甲的商店不同的销售方式、售货员制服及包装纸等,在写有乙 平4,(才)1119, 共租关系 导引 的店名的看板吊下,店铺内数处设置的馆内表示板上店名也有记载等判决所认定的事实 责任承担 平71130,第一小 论证 的类推论证 存在的情况下,应该说有使一般的顾客不得不误认乙经营的动物商店的主体是甲的外观 法庭,判决, 存在,作出该外观或参与其作出的甲,由于商法第23条的适用,对有关顾客与乙的交 49-9-2972 易负有和名义借出者同样的责任。 说明:关于在超级市场出店和顾客间的买卖,根据商法第23条,基于类推论证,得出 超级市场的经营公司与借出名义人负同样责任的结论。 要旨:宪法第三章所规定的国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各条款,限于在性质上可能的情况下, 对国内的法人也适用。因此,公司在不违反公共福利的情况下,作为政治行为自由的一 环,有向政党捐赠政治资金的自由。另外,董事代表公司捐赠政治资金,综合考虑该公 41,(才)444, 对公共政 捐赠政 司的规模,经营实绩、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及捐赠对方的各种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不 45-624, 策倾向意 违反董事的忠实义务。 见 治资金 说明:通过公司向政党捐赠政治资金的自由与宪法第三章的关系,及董事代表公司捐赠 大法庭,判决, 99-431 政治资金时不违反董事的忠实义务,最高裁判所非比寻常地以全体15名大法官法宫组 成“大法庭”的方式,十分慎重地表达了承认政党等组织可以接受公司政治资金捐赠而 不违法的倾向意见。 要旨: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互助者的养老生命互助合同的被互助者,夜间醉酒后开始驾驶 澄清法律 普通轿车,事故发生时,1立方厘米血液中有0.98g酒精,在酒精的影响下,无视道路 56,(才)1112, 保险人的法定 状况,并且在限制时速40公里的弯曲道路上,怠于注意前方,放任地以时速0公里以 概念或原 57715,第一小法 免责事由 上的高速驾驶,撞上路上靠右停车中的卡车而死亡。对该事故应解释为养老生命互助合 则 同关于灾害给付金及死亡比例增特约金给付的免责事由,即被互助者“重大过失”。 庭,判决,136-663 说明:被互助者上述情形应认定为“重大过失”,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要旨:保险人应填补损害的范围,只限于合同所定的保险事故的被雇者的不正当行为直 接引起的损害。限于没有特约,为调查该不正当行为造成的被保险人痛主向公认会计师 35,(才)737, 弥补法律 损失额 支付的费用,以及为该不正当行为的告诉手续和本件提起请求保险金诉讼等而向律师支 391015,第一小法 空白 的确定 付的费用,不能包括在应填补的损害范围内。 庭,判决,75-729 说明:日本商法第638条只规定了保险人应赔偿的损失额,以损失发生地的时价确定。 而信用保险合同的损害填补范围等操作性规定,都是由判例完成的。 要旨:所谓一人公司其1人的股东如出席,即使没有召集手续,股东大会也成立。 要旨:即使属于公司和董事之间进行的商法第265条所规定的交易的情况,但该董事拥 43,(才)826, 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公司的经营在实质上不过是该董事的个人经营,通过该交易,两者 46624,第一小法 适用新型 一人公司简化 之间(公司与董事)没有产生利害相反的关系,所以该交易不需要同条所规定的董事会 庭,判决,103-221 的承认。 案件 运营程序 43,(才)335, 说明:1990年,日本商法修改后,第165条对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数不再规定,间接承认 了一人公司。于是,有关一人公司的简化运营程序案件成为新类型案件,最高裁决所通 45820,第一小法 庭,判决,100-355 过判例确定了上述要台,主要是考虑到上述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等利害关系的问题,故 可为之。 要旨:股份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决议给予股东新股认购权,作为股东行使新股权的条件, 估计为使该公司按预定达成资金计划办理手续所必要的最小限度期间,规定付款日期前 股款交纳 45,(才)71, 权衡自由 的某日为申请期间的最后一天,要求申请股份时要添附与付出金额同等的申请保证金, 应否缴纳 并且规定其申请保证金到付款日充当购股金的期间内没有利息,是可以允许的。 裁量 451112,第一小法 申请保证金 说明:根据董事会决议赋予股东新股认购权,规定申请股份时要求添附与付出金额同等 庭,判决,101-467 的申请保证金,可否允许。该事项属于一个典型的自由截量范喇,最高截判所作出了可 允许的裁决。 要旨:旅馆业的经营,虽然旅馆建筑物的所有者名义是丈夫的名字,但由其妻子申请的 旅游业的行政许可,有关营业的税、费全部对妻子征收,此外,该旅馆的电话加入权名 明确事实 “商人” 义也是妻子的名义,妻子本身也是经营者,至少在对外一般使用妻子的名义的情况下。 34,(才)1231, 即使如果丈夫自己参加该旅馆的业务,经常出席旅馆协会的会议,关于经营尊重丈夫的 37315,第一小法 认定 的认定 意见,或者按丈夫的意见来经营,限于没有特殊的情况下,视为该夫妇内部关系中帮助 庭,判决,59-273 指导的关系,有关该营业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名义实际上应归属于妻子的认识是相当的。 说明:表明营业主体的事实认定标准。 要旨:给航海中的远洋鲸渔船补给的燃料油和食品等的货款的债权,是根据在我国的船 船舶先取 57,(才)859, 解决法律 舶所有者缔结的合同发生的情况下,该债权相当于商法第842条第6项(航海继续所产 争议 特权的 生的必要债权)规定的债权。 59327,第三小法 船舶债权 说明:基于船舶所有者缔结的合同,此种特殊债权可归之为商法第842条第6项所规定 庭,判决,141-435 的债权。5 导引 论证 共租关系 责任承担 的类推论证 要旨: 在甲经营的超级市场的店铺外部,挂着表示甲的商标的大广告板,租用者乙的店 名没有表示,只在乙出入店的上楼的楼梯口设置的楼顶指示板和该楼梯转层处的墙壁上 表示“动物商店”,其营业主是甲还是乙并不明确,在以上的判决所表示的事实关系下, 即使有在乙的商店采用和甲的商店不同的销售方式、售货员制服及包装纸等,在写有乙 的店名的看板吊下,店铺内数处设置的馆内表示板上店名也有记载等判决所认定的事实 存在的情况下,应该说有使一般的顾客不得不误认乙经营的动物商店的主体是甲的外观 存在,作出该外观或参与其作出的甲,由于商法第 23 条的适用,对有关顾客与乙的交 易负有和名义借出者同样的责任。 说明:关于在超级市场出店和顾客间的买卖,根据商法第 23 条,基于类推论证,得出 超级市场的经营公司与借出名义人负同样责任的结论。 平 4,(オ)1119, 平 71130,第一小 法庭,判决, 49-9-2972 对公共政 策倾向意 见 捐赠政 治资金 要旨:宪法第三章所规定的国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各条款,限于在性质上可能的情况下, 对国内的法人也适用。因此,公司在不违反公共福利的情况下,作为政治行为自由的一 环,有向政党捐赠政治资金的自由。另外,董事代表公司捐赠政治资金,综合考虑该公 司的规模,经营实绩、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及捐赠对方的各种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不 违反董事的忠实义务。 说明:通过公司向政党捐赠政治资金的自由与宪法第三章的关系,及董事代表公司捐赠 政治资金时不违反董事的忠实义务,最高裁判所非比寻常地以全体 15 名大法官法官组 成“大法庭”的方式,十分慎重地表达了承认政党等组织可以接受公司政治资金捐赠而 不违法的倾向意见。 41,(オ)444, 45624, 大法庭,判决, 99-431 澄清法律 概念或原 则 保险人的法定 免责事由 要旨: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互助者的养老生命互助合同的被互助者,夜间醉酒后开始驾驶 普通轿车,事故发生时,1 立方厘米血液中有 0.98g 酒精,在酒精的影响下,无视道路 状况,并且在限制时速 40 公里的弯曲道路上,怠于注意前方,放任地以时速 70 公里以 上的高速驾驶,撞上路上靠右停车中的卡车而死亡。对该事故应解释为养老生命互助合 同关于灾害给付金及死亡比例增特约金给付的免责事由,即被互助者“重大过失”。 说明:被互助者上述情形应认定为“重大过失”,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56,(オ)1112, 57715,第一小法 庭,判决,136-663 弥补法律 空白 损失额 的确定 要旨:保险人应填补损害的范围,只限于合同所定的保险事故的被雇者的不正当行为直 接引起的损害。限于没有特约,为调查该不正当行为造成的被保险人雇主向公认会计师 支付的费用,以及为该不正当行为的告诉手续和本件提起请求保险金诉讼等而向律师支 付的费用,不能包括在应填补的损害范围内。 说明:日本商法第 638 条只规定了保险人应赔偿的损失额,以损失发生地的时价确定。 而信用保险合同的损害填补范围等操作性规定,都是由判例完成的。 35,(オ)737, 391015,第一小法 庭,判决,75-729 适用新型 案件 一人公司简化 运营程序 要旨:所谓一人公司其 1 人的股东如出席 ,即使没有召集手续,股东大会也成立。 要旨:即使属于公司和董事之间进行的商法第 265 条所规定的交易的情况,但该董事拥 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公司的经营在实质上不过是该董事的个人经营,通过该交易,两者 之间(公司与董事)没有产生利害相反的关系,所以该交易不需要同条所规定的董事会 的承认。 说明:1990 年,日本商法修改后,第 165 条对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数不再规定,间接承认 了一人公司。于是,有关一人公司的简化运营程序案件成为新类型案件,最高裁决所通 过判例确定了上述要旨,主要是考虑到上述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等利害关系的问题,故 可为之。 43,(オ)826, 46624,第一小法 庭,判决,103-221 43,(オ)335, 45820,第一小法 庭,判决,100-355 权衡自由 裁量 股款交纳 应否缴纳 申请保证金 要旨:股份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决议给予股东新股认购权,作为股东行使新股权的条件, 估计为使该公司按预定达成资金计划办理手续所必要的最小限度期间,规定付款日期前 的某日为申请期间的最后一天,要求申请股份时要添附与付出金额同等的申请保证金, 并且规定其申请保证金到付款日充当购股金的期间内没有利息,是可以允许的。 说明:根据董事会决议赋予股东新股认购权,规定申请股份时要求添附与付出金额同等 的申请保证金,可否允许。该事项属于一个典型的自由裁量范畴,最高裁判所作出了可 允许的裁决。 45,(オ)71, 451112,第一小法 庭,判决,101-467 明确事实 认定 “商人” 的认定 要旨:旅馆业的经营,虽然旅馆建筑物的所有者名义是丈夫的名字,但由其妻子申请的 旅游业的行政许可,有关营业的税、费全部对妻子征收,此外,该旅馆的电话加入权名 义也是妻子的名义,妻子本身也是经营者,至少在对外一般使用妻子的名义的情况下。 即使如果丈夫自己参加该旅馆的业务,经常出席旅馆协会的会议,关于经营尊重丈夫的 意见,或者按丈夫的意见来经营,限于没有特殊的情况下,视为该夫妇内部关系中帮助 指导的关系,有关该营业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名义实际上应归属于妻子的认识是相当的。 说明:表明营业主体的事实认定标准。 34,(オ)1231, 37315,第一小法 庭,判决,59-273 解决法律 争议 船舶先取 特权的 船舶债权 要旨:给航海中的远洋鲸渔船补给的燃料油和食品等的货款的债权,是根据在我国的船 舶所有者缔结的合同发生的情况下,该债权相当于商法第 842 条第 6 项(航海继续所产 生的必要债权)规定的债权。 说明:基于船舶所有者缔结的合同,此种特殊债权可归之为商法第 842 条第 6 项所规定 的债权。 57 ,( オ ) 859 , 59327,第三小法 庭,判决,14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