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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约定工程质量的分阶段控制及其对策 针对建设工程采取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现状,对策是在设定建设承发包合 同条款时增加质量分阶段的控制内容,配合分阶段预结算程序,按工程形象进度分项、分阶 段进行质量控制。增加相应的约定:约定分阶段质量标准及其约束力:约定分阶段质量符合 标准是分阶段结算的主要依据:将分阶段质量控制与分阶段结算直接挂钩。 三、垫资条款问题 现在对垫资条款不作无效处理,以前,人民法院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垫资、带资 条款或者当事人另行签订的垫资合同的性质为企业法人间违规拆借资金,这种行为违反了原 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 的规定,但对于是否应当认定垫资条款无效,却有不同认识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能认定 合同无效。但是从法律规定的层次看,《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不属 于法律、行政法规,至多归为部颁规章,不能成为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条款无效的法律依据。 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由于合同性质属于承包合同,在不能算细帐时才采纳承包 方式,承包合同属于复合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常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形象进度付 款,由于形象进度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时间点,履行合同中必然存在施工与付款的时间差,本 质就是垫资,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垫资是合同性质决定的,是不可避免的。 新《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请求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垫资款和利息的, 应当予以支持。从而确立了垫资合同有效的处理原则。根据《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 息计算标准的约定不能超过国家法定基准利率:如超出,对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四、关于合同解除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从《合同法》的规定看, 法定解除主要是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致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解 释》第8条和第9条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防止合同随意被解除,从而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全面实际履行。在实务中,一般而言,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对承包人而 言,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材料供应商处定作的专供讼争工程的建筑材料则面 临退货、承担违约金的后果,中途退场对承包人的经营损失很大。对发包人而言,解除合同 后,续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对解除前的工程如何衔接是一个难题,此外,工期延误,支出增大 等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故对承、发包双方当事人而言,解除合同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但(6) 约定工程质量的分阶段控制及其对策 针对建设工程采取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现状,对策是在设定建设承发包合 同条款时增加质量分阶段的控制内容,配合分阶段预结算程序,按工程形象进度分项、分阶 段进行质量控制。增加相应的约定:约定分阶段质量标准及其约束力;约定分阶段质量符合 标准是分阶段结算的主要依据;将分阶段质量控制与分阶段结算直接挂钩。 三、垫资条款问题 现在对垫资条款不作无效处理,以前,人民法院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垫资、带资 条款或者当事人另行签订的垫资合同的性质为企业法人间违规拆借资金,这种行为违反了原 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 的规定,但对于是否应当认定垫资条款无效,却有不同认识。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才能认定 合同无效。但是从法律规定的层次看,《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不属 于法律、行政法规,至多归为部颁规章,不能成为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条款无效的法律依据。 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由于合同性质属于承包合同,在不能算细帐时才采纳承包 方式,承包合同属于复合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常约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形象进度付 款,由于形象进度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时间点,履行合同中必然存在施工与付款的时间差,本 质就是垫资,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垫资是合同性质决定的,是不可避免的。 新《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及其利息有约定,请求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垫资款和利息的, 应当予以支持。从而确立了垫资合同有效的处理原则。根据《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 息计算标准的约定不能超过国家法定基准利率;如超出,对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四、关于合同解除问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从《合同法》的规定看, 法定解除主要是适用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致使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解 释》第 8 条和第 9 条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防止合同随意被解除,从而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全面实际履行。在实务中,一般而言,承、发包双方当事人不愿意解除合同。对承包人而 言,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在材料供应商处定作的专供讼争工程的建筑材料则面 临退货、承担违约金的后果,中途退场对承包人的经营损失很大。对发包人而言,解除合同 后,续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对解除前的工程如何衔接是一个难题,此外,工期延误,支出增大 等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故对承、发包双方当事人而言,解除合同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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