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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剥4偷餐多本孝 中国对外贸易概论 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才能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对外贸易活动。 2、实行对外贸易经营依法登记制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按照承诺,在3年过渡期内,在外贸经营权上与国 际规则接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审批制,实行对外贸易经营依法登记制,对所有的 经济实体提供进出口贸易权。 二、对重要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 按照《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对部分货物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与 指定经营管理。 (一)国营贸易管理 我国规定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将某些特别重要的商品的进 出口经营权划归国家确定的国营贸易企业,只有被允许的国营贸易企业可以从事这部分 商品的经营活动,其目的是维护国家的正常贸易秩序。 (二)指定经营管理 我国规定基于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的需要,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部分货物实行指定 经营管理。国家对进出口指定经营管理的货物实行目录管理。即对少数关系国计民生以 及国际市场垄断性强,价格敏感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录入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 指定的企业进行经营。 第三节 货物进出口管理 一、 货物进出口管理概述 (一)货物进出口管理原则 实行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是中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分类 《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我国把货物进出口管理划分为禁止进出口货物、限 制进出口货物、自由进出口货物、特殊进出口货物四类,分别进行管理。 1、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货物 《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的 进口或者出口: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 出口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 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 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 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第4页共12页中国对外贸易概论 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才能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对外贸易活动。 2、实行对外贸易经营依法登记制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按照承诺,在 3 年过渡期内,在外贸经营权上与国 际规则接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审批制,实行对外贸易经营依法登记制,对所有的 经济实体提供进出口贸易权。 二、对重要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 按照《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对部分货物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与 指定经营管理。 (一)国营贸易管理 我国规定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将某些特别重要的商品的进 出口经营权划归国家确定的国营贸易企业,只有被允许的国营贸易企业可以从事这部分 商品的经营活动,其目的是维护国家的正常贸易秩序。 (二)指定经营管理 我国规定基于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的需要,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部分货物实行指定 经营管理。国家对进出口指定经营管理的货物实行目录管理。即对少数关系国计民生以 及国际市场垄断性强,价格敏感的大宗原材料商品录入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 指定的企业进行经营。 第三节 货物进出口管理 一、货物进出口管理概述 (一)货物进出口管理原则 实行货物与技术自由进出口,是中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分类 《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我国把货物进出口管理划分为禁止进出口货物、限 制进出口货物、自由进出口货物、特殊进出口货物四类,分别进行管理。 1、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货物 《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的 进口或者出口: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 出口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 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 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 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第 4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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