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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高铭暄等: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刑法立法 41 党的政策,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密不可分的。我们认为,党对刑法立法的领导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思想指导 就一般法理而言,党与法具有密切的关系。从现实看,当某一阶级获得政权以后,首先是及时地 将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意志,并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党取得执政地位后的最基本的活 动之一就是制定和贯彻一定的政策,用于指导国家的立法活动。 事实上,通过以上对刑法立法历程的回顾,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刑事法律的出台,往往是与党在某 一历史时期的大政方针紧密相连的。例如,为了稳定政权,医治战争的创伤,尽快恢复和发展国民经 济,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为了贯彻《共同 纲领》严惩贪污的规定,打击在“三反”、“五反”中揭露出来的腐败行为,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 贪污条例》;为了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我国不久通过了第一部刑 法典;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为了保障这一体制的发展与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颁布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 品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及《关 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等一系列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 为的单行刑法。由此可见,我国的刑法立法是紧紧围绕着党的大政方针进行的。在党确立了某一时 期的发展目标以后,往往紧随着为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而制定和颁布刑事法律。党的政策思想在刑 法立法中的体现有很多,我们择其要者加以研究。 1.关于从实际出发的思想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精髓。毛泽东同志指 出:“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 中找出方针、政策、方法来。11]“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这是一切共产党员所必须牢记的最基 本的工作方法。2]制定方针政策是这样,制定刑法也应如此。 事实上,刑法立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同志多次指示的。彭真同 志立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特别强调刑法立法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他指出: “如果我们不根据中国情况,今天抄了苏联的,明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实施,后天苏联修改了,怎 么办?是不是我们再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来个修改?六亿人民的中国,我们能这样立法 吗?2]194因此,“立法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调查研究现实的实际和历史的实际。1]“首先,要 从中国现实的实际情况出发,这是立法的根据。”其次,“研究问题、立法,不能割断历史。”“除研究现实 的社会经济关系外,还要研究我国历史的实际。州31(42)无疑,这些论述是我国刑法立法最基本经验 的总结。 刑法立法不能凭主观想象,也不能照搬前人或别人现成的东西。而是要系统深入地调查研究,一 切应该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如何理解这里的“实际”,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我国社会主义矛盾的实际。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基本胜利以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 巨大的变化。诚如中共八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己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 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 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 的矛盾。因此,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消灭以后,虽然阶级斗争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在一定条 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了。立足于这一实际,我国的刑法立法不仅将 打击的锋芒对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危害极端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更为重要的是,还要 利用刑法这个武器为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切实的保障。 其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而且这一阶段还将持续很长 时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党的政策 ,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密不可分的。我们认为 ,党对刑法立法的领导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策思想指导 就一般法理而言 ,党与法具有密切的关系。从现实看 ,当某一阶级获得政权以后 ,首先是及时地 将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意志 ,并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 ,党取得执政地位后的最基本的活 动之一就是制定和贯彻一定的政策 ,用于指导国家的立法活动。 事实上 ,通过以上对刑法立法历程的回顾 ,我们不难发现 ,许多刑事法律的出台 ,往往是与党在某 一历史时期的大政方针紧密相连的。例如 ,为了稳定政权 ,医治战争的创伤 ,尽快恢复和发展国民经 济 ,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为了贯彻《共同 纲领》严惩贪污的规定 ,打击在“三反”“、五反”中揭露出来的腐败行为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 贪污条例》;为了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 ,我国不久通过了第一部刑 法典 ;1992 年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为了保障这一体制的发展与完善 , 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颁布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 品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及《关 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等一系列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 为的单行刑法。由此可见 ,我国的刑法立法是紧紧围绕着党的大政方针进行的。在党确立了某一时 期的发展目标以后 ,往往紧随着为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而制定和颁布刑事法律。党的政策思想在刑 法立法中的体现有很多 ,我们择其要者加以研究。 1. 关于从实际出发的思想 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 ,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精髓。毛泽东同志指 出“: 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 ,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 ,从分析这些事实 中找出方针、政策、方法来。”[11“] 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 ,这是一切共产党员所必须牢记的最基 本的工作方法。”[12 ]制定方针、政策是这样 ,制定刑法也应如此。 事实上 ,刑法立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同志多次指示的。彭真同 志立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 ,特别强调刑法立法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他指出 : “如果我们不根据中国情况 ,今天抄了苏联的 ,明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后天苏联修改了 ,怎 么办 ? 是不是我们再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来个修改 ? 六亿人民的中国 ,我们能这样立法 吗 ?”[2 ] (P1944)因此“, 立法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调查研究现实的实际和历史的实际。”[13“] 首先 ,要 从中国现实的实际情况出发 ,这是立法的根据。”其次“, 研究问题、立法 ,不能割断历史。”“除研究现实 的社会经济关系外 ,还要研究我国历史的实际。”[13 ] (P423) 无疑 ,这些论述是我国刑法立法最基本经验 的总结。 刑法立法不能凭主观想象 ,也不能照搬前人或别人现成的东西。而是要系统深入地调查研究 ,一 切应该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如何理解这里的“实际”,我们认为 ,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 ,我国社会主义矛盾的实际。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基本胜利以后 ,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 巨大的变化。诚如中共八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 ,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 ,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 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 ,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 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 的矛盾。因此 ,在我国 ,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消灭以后 ,虽然阶级斗争还将长期存在 ,并且在一定条 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但已经不是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了。立足于这一实际 ,我国的刑法立法不仅将 打击的锋芒对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危害极端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 ,更为重要的是 ,还要 利用刑法这个武器为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切实的保障。 其二 ,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目前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而且这一阶段还将持续很长 时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 第 1 期 高铭暄等 :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刑法立法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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