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线察的展开,以至它几乎停滞不前。 因此,形式学派把文学语言视作对规范的系统变形,是对语 言的一种破坏:文学是一种“特殊的”语言,与我们通常所使用的 “普通”语言适成对照,但是,要确定一种变异形态,那就意味着 能够鉴别它所背离的规范。虽然“普通语言”是牛津大学某些哲学 5家所菩爱的概念,但是,牛津大学哲学家的普通语言与格拉斯哥 码头工人的普通语言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这两个社会阶层的 人在写情书时使用的语言也与他们同地区牧师讲话时所用的语言 不同。那种认为存在着一种单一的“规范化的”语言一一种可供 全社会成员共同和平等地使用的通货的看法,只是一种幻想。任 何一种实用语言,都是由若干种话语非常复杂地组合在一起的, 这些话语因阶级、地区、性别、地位等等因素的不同而相异,不 可能整齐划一地统一到一种单一、同类的语言共同体之中。某些 人认为是规范的东西可能在另一些人看来就成为变了形的东西: 在布赖顿,说“小巷”而不说“胡同”,或许具有诗意,但在巴恩 斯利,这只是普通语言。甚至十五世纪最“无诗意”的文本,今天 在我们看来,也由于它的古风而“富于诗意”。假如我们偶尔看到 从某种早已消亡的文明中遗留下来的残篇断简,我们不可能仅仅 翻阅一下就能判断它是否是“诗歌“,因为我们可能从来没有碰到 过那个社会的“普通”话语;即使经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它是“变 异的”,也仍然不能证明它是诗,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语言变异现 象都是诗歌,俚语就是一个例子。如果我们不进一步了解一篇文 字在其所处的社会中的实际效用,仅仅翻阅一下,我们就不能断 言它不是“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 这一切,俄国形式学派并不是没有意识到。他们承认,规范 与变形随社会或历史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一从这个意义上说,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