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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重使用国际国内通用名称。 (七)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初稿完成后,由各二级学院聘请外校专家组成的“专 业课程教学大纲专家评审小组”,对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每个专业的评审小 组,必须由3名专家组成。 (八)专家审核并最终定稿通过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和学校认定、 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成册。 三、制定(修订)大纲的具体要求 (一)课程名称和教材的关系 在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是稳定的,但教材名称可能由于编写者、出版社等原因而 有所不同,所以教师要根据大纲的要求选教材并根据大纲处理教材。 (二)课程名称与大纲的关系 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学时也相同但大纲要求不一样,则视为两门课程,应在课程 名称后标以(一)或(二)以示区别;对于大纲要求一样,但课程名称却不一样,在 制定(修订)大纲时必须子以纠正。 (三)学分学时数与大纲关系的处理 同一课程名称,但学分学时不同,原则上也视为两门课程,可参照第二条加以区别。 (四)跨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处理 有些基础课、专业课跨学期开设,在编制大纲的时候应在学期的阶段上有明确区 别,这涉及到学生考试内容特别是补考时的命题要求,因为课程考试以学期为单位; 另外,有些跨学期课程可能中途换教师,如果边界不清,前后衔接会发生问题;在课 程编码上,也应加以区别 (五)考核与大纲的关系 考核应依据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紧扣教材内容来编制试卷(详见《上海 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考试工作手册》2015年6月第1版)。 (六)内容要求和说明 1.学时、学分:应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符。 2.适用专业:对于公共基础课,要注明适用的专业;对于专业限定选修课,要 注明适用于“XX专业XX方向”, 3.考核方式:说明考核环节的基本要求,主要写明考核的形式及成绩评定方法。 ·3.·3· 应注重使用国际国内通用名称。 (七)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初稿完成后,由各二级学院聘请外校专家组成的“专 业课程教学大纲专家评审小组”,对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每个专业的评审小 组,必须由 3 名专家组成。 (八)专家审核并最终定稿通过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和学校认定、 批准,由教务处统一印制成册。 三、制定(修订)大纲的具体要求 (一)课程名称和教材的关系 在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是稳定的,但教材名称可能由于编写者、出版社等原因而 有所不同,所以教师要根据大纲的要求选教材并根据大纲处理教材。 (二)课程名称与大纲的关系 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学时也相同但大纲要求不一样,则视为两门课程,应在课程 名称后标以(一)或(二)以示区别;对于大纲要求一样,但课程名称却不一样,在 制定(修订)大纲时必须予以纠正。 (三)学分学时数与大纲关系的处理 同一课程名称,但学分学时不同,原则上也视为两门课程,可参照第二条加以区别。 (四)跨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的处理 有些基础课、专业课跨学期开设,在编制大纲的时候应在学期的阶段上有明确区 别,这涉及到学生考试内容特别是补考时的命题要求,因为课程考试以学期为单位; 另外,有些跨学期课程可能中途换教师,如果边界不清,前后衔接会发生问题;在课 程编码上,也应加以区别。 (五)考核与大纲的关系 考核应依据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紧扣教材内容来编制试卷(详见《上海 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考试工作手册》2015 年 6 月第 1 版)。 (六)内容要求和说明 1.学时、学分:应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符。 2.适用专业:对于公共基础课,要注明适用的专业;对于专业限定选修课,要 注明适用于“ⅩⅩ专业ⅩⅩ方向”。 3.考核方式:说明考核环节的基本要求,主要写明考核的形式及成绩评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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