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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增第六节"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 10.新增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管理。 1l.新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増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 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増值税款,其 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我国的增值税是从94年全面施行 我国增值税特点 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来划分到底是那一种方法,不是都是采用扣税方法 我们国家的增值税,它是以票扣税为主,前一个环节交过的增值税主要体现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以票扣税为主,但是,也存 在着没票能扣的计算扣税 增值税目前采用的是购进扣税。购进扣税意味着只要你符合扣税的规定,没有使用也可以扣 我们的增值税是生产性增值税,可以扣除的外购的只能是属于流动资产管理的货物已经负担的増值税,外购属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的 货物负担的增值税一律不得抵扣。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并不是说所有的已经负担的都能够抵扣。 第一节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改修配是指受 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例题】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A.电梯制造厂为客户安装电梯 B.受托加工白酒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汽车的修配及清洗 答案:BCD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混合销售货物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即货物在本环节没有直接发生有偿转移,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的行为,税法规定有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考 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代销中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销售代销货物 代销中受托方: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并将价款与税款转交给委托方。 代销有两种方式 委托方把货物发给受托方,有受托方买给销售者,不管受托方买多少钱,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结算价格是100元的不含税价,受托方 按120元买给销售者。120里面返给委托方l00。I00×17%交增值税,受托方是按照120×17%交增值税。作为委托方交的增值税,开据的增 值税发票以后,有一联税款抵扣联要交给受托方。受托方再把它当作进项税减去100×1%,受托方实际上是对20的增值来交增值税。这 种情况称为视同买断的代销。双方都要交税,但是受托方实际只占增值部分来交的增值税。 还有一种情况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委托方给受托方100,而受托方再往外买,买给消费者100,受托方100×1T%交增值税,而这 个价款受托方自己不能留,它应该返给委托方,按100返。委托方也按l00×1τ%交增值税,受托方也按这个价来交增值税。增值税税额是 零,但是,本环节必须要发生纳税义务,要算销项税然后减进项税。有可能销项税和进项税不在同一个纳税期里 【例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应纳增值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机构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货物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増值税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7 增值税。 9.新增第六节"电力产品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及管理"。 10.新增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管理。 11.新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生产和流通各环节的增值额(也称附加值)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 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其 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我国的增值税是从94年全面施行 我国增值税特点: 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来划分到底是那一种方法,不是都是采用扣税方法。 我们国家的增值税,它是以票扣税为主,前一个环节交过的增值税主要体现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以票扣税为主,但是,也存 在着没票能扣的计算扣税。 增值税目前采用的是购进扣税。购进扣税意味着只要你符合扣税的规定,没有使用也可以扣。 我们的增值税是生产性增值税,可以扣除的外购的只能是属于流动资产管理的货物已经负担的增值税,外购属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的 货物负担的增值税一律不得抵扣。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并不是说所有的已经负担的都能够抵扣。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改修配是指受 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例题】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 A.电梯制造厂为客户安装电梯 B.受托加工白酒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汽车的修配及清洗 答案:BCD 特殊规定: 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混合销售货物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即货物在本环节没有直接发生有偿转移,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的行为,税法规定有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考 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代销中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销售代销货物 代销中受托方: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并将价款与税款转交给委托方。 代销有两种方式: 委托方把货物发给受托方,有受托方买给销售者,不管受托方买多少钱,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结算价格是100元的不含税价,受托方 按120元买给销售者。120里面返给委托方100。100×17%交增值税,受托方是按照120×17%交增值税。作为委托方交的增值税,开据的增 值税发票以后,有一联税款抵扣联要交给受托方。受托方再把它当作进项税减去100×17%,受托方实际上是对20的增值来交增值税。这 种情况称为视同买断的代销。双方都要交税,但是受托方实际只占增值部分来交的增值税。 还有一种情况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委托方给受托方100,而受托方再往外买,买给消费者100,受托方100×17%交增值税,而这 个价款受托方自己不能留,它应该返给委托方,按100返。委托方也按100×17%交增值税,受托方也按这个价来交增值税。增值税税额是 零,但是,本环节必须要发生纳税义务,要算销项税然后减进项税。有可能销项税和进项税不在同一个纳税期里。 【例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零售价=5000/5% =100000元 应纳增值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 =250元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机构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 货物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 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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