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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环评法》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 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 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L12了解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环评法》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 《环评法》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 解析:环境影响评价的资质管理——是指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概念是指对正在进行建设或已经投入生产机构的执业条件和执业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提出和规定的 汸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性评价,并提岀补救方案或措施。因其实施于 项目开工建设以后,因此称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性质——属于中介性技术服务机构; (2)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体是建设单位 (3)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与经审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技术 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相符合的情形的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间。“建设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即从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方能胜任; 建设项目经批准开工建设后,直至项目完工,进行正常运行的整个阶段。 5)后评价不需再审批。应当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认定部门。只能是国癆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4掌摸建设项目环境影攻评价资格书的等级及工作范胃划分 注意:后评价不等同于第28条中跟踪检査。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等级划分:《证书管還办法》第三条评价证书分甲级、乙级两个等级,并根据持证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规定,可以认为"跟 棕检查是一种行政监督管理行为。因此,它不等同于“后评价” 单位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按行业和环境要素划定业务范围。(有效期为五年) 5有关区域性开发建设规划的规定 《证书管理办法》第四条持有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 L13了解编制区域性开发建设规划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条例》31) 业务范围,承担一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 《条例》第三十一条):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 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告表 持有乙级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地方各级环 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 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編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 213掌关于环境影喷评价资质的法规定(《条例》6、13条相关内容略) 响报告表8 《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 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 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 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L12 了解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环评法》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 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解析: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概念——是指对正在进行建设或已经投入生产 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提出和规定的 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性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措施。因其实施于 项目开工建设以后,因此称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 ⑵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体是建设单位。 ⑶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与经审 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相符合的情形的。 ⑷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间。“建设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即从 建设项目经批准开工建设后,直至项目完工,进行正常运行的整个阶段。 ⑸ 后评价不需再审批。应当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 门备案。 注意:“后评价”不等同于第 28 条中“跟踪检查”。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 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规定,可以认为“跟 踪检查”是一种行政监督管理行为。因此,它不等同于“后评价”。 5.有关区域性开发建设规划的规定 L13 了解编制区域性开发建设规划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条例》31) (《条例》第三十一条):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 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 Z13 掌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法律规定(《条例》6、13 条相关内容略) 《环评法》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 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 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 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环评法》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 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解析:环境影响评价的资质管理——是指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机构的执业条件和执业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性质——属于中介性技术服务机构; ⑵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资质条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技术 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方能胜任; 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认定部门。只能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Z14 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等级及工作范围划分 等级划分:《证书管理办法》第三条 评价证书分甲级、乙级两个等级,并根据持证 单位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按行业和环境要素划定业务范围。(有效期为五年) 《证书管理办法》第四条 持有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 业务范围,承担一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 告表。 持有乙级评价证书的单位,可以按照评价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地方各级环 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 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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