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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从权利附随主权利的原则,主债权存在,抵押权才能存在(有 例外,如最高额抵押);主债权因履行、抵销、免除等原因消灭 时,抵押权同时消灭;抵押权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转让 1.成立上的从属性 抵押权的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没有有效成立的债权就不可能 设定抵押权。 2.移转上的从属性 ●抵押权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抵押权人既不能单独转让抵押权而保 留主债权,也不能单独转让主债权而保留抵押权,更不得将抵押权 和主债权分别让与不同的第三人。 3.消灭上的从属性 ●抵押权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后,抵押权就因失去存在的 前提而消灭。受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因为清偿、提存、抵销、免 除、混同等原因消灭的,抵押权随之消灭:受抵押担保的债权部分 消灭的,抵押权也一部分消灭,但并不因此影响抵押权行使的不可 分性 ●最高额抵押、所有人抵押并不以债权的存在为其发生或者有在的前 提条件,抵押权的从属性在最髙额抵押权、所有人抵押权等特殊抵 押权上的表现并不显著 (二)不可分性 ●抵押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在担保债权未受全部清偿之前,抵押权人 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并且附4 ⚫ 依照从权利附随主权利的原则,主债权存在,抵押权才能存在(有 例外,如最高额抵押);主债权因履行、抵销、免除等原因消灭 时,抵押权同时消灭;抵押权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转让。 1.成立上的从属性 ⚫ 抵押权的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没有有效成立的债权就不可能 设定抵押权。 2.移转上的从属性 ⚫ 抵押权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抵押权人既不能单独转让抵押权而保 留主债权,也不能单独转让主债权而保留抵押权,更不得将抵押权 和主债权分别让与不同的第三人。 3.消灭上的从属性 ⚫ 抵押权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后,抵押权就因失去存在的 前提而消灭。受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因为清偿、提存、抵销、免 除、混同等原因消灭的,抵押权随之消灭;受抵押担保的债权部分 消灭的,抵押权也一部分消灭,但并不因此影响抵押权行使的不可 分性。 ⚫ 最高额抵押、所有人抵押并不以债权的存在为其发生或者存在的前 提条件,抵押权的从属性在最高额抵押权、所有人抵押权等特殊抵 押权上的表现并不显著。 (二)不可分性 ⚫ 抵押权的不可分性,是指在担保债权未受全部清偿之前,抵押权人 得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并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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