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3、刘汉柱与他人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如何? 参考答案 1、刘汉柱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满足,因为刘被宣告死亡后,孙秀 和胡仁的结婚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有效的。刘汉柱的第二项诉讼 请求部分能够得到满足,部分不能得到满足,其中金表、手镯、家具等应该返 还给刘汉柱,但刘汉柱不能要求宋金光返还房屋,宋金光与孙秀兰的买卖合同 是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 2、刘冬梅的要求可以得到满足。《民法通则》规定,被宣告死亡人在宣告 死亡期间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刘汉柱与他人的婚姻关系有效。最髙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 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法院1999年宣告刘汉柱死亡,不论刘汉柱是否知道 该死亡宣告,自法院死亡宣告之日起,刘汉柱与孙秀兰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 刘汉柱与他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有效 此案最终的处理是维持孙秀兰和胡仁的婚姻关系,金表、玉镯归刘冬梅所 有,家具返还刘汉柱,在刘汉柱自然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刘光、刘枝继承 出卖房屋所得价款由孙秀兰、刘光、刘枝适当返还给刘汉柱,刘汉柱死亡后由 刘光、刘枝继承,孙秀兰对刘汉柱的家具、出卖房屋所得价款没有继承权,因 为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2、监护人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 [案情介绍] 王晓明的舅父李虚若是著名画家,在王晓明8岁那年,他的舅父李虚若去 逝,留下遗嘱将其创作的五十多幅画赠给了从小跟他学画的王晓明,王晓明的 父王大亮接收并予以保管。 某日,王晓明的父亲王大亮与朋友一起打麻将,赌博中王大亮欠刘三狗 l000元钱,言明第二天就还。第二天刘三狗索要欠债,王大亮拿不出现款,随 手将墙上的一幅李虚若的画(该画为王晓明受赠)抵偿1000元债务 王大亮与马奇山合伙做服装生意赔本,外欠5000元债务。为了还债,王 大亮欲将收藏的王晓明受赠的10幅花鸟画卖掉,遂找到另一朋友王桥,让王 桥代他找买主,出售后王桥收取3%作为酬金,王桥欣然接受委托。接受委托 后,王桥经调查了解到李虚若的画己具有收藏价值,其所画的8尺花鸟画每幅 市场价在1500元以上。王桥觉得有利可图,便将5幅画自己留下,给了王大 亮5000元钱。王大亮不知道王桥不曾卖画的事。 [思考问题] 1、本案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王大亮随手将墙上的一幅王晓明受赠的李虚若的画抵偿1000元债务, 效力如何?王大亮委托王桥将画出卖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3、假如王晓明的母亲不知情,她可否将王大亮处分的画悉数追回?理由 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王晓明的舅父李续若对王晓明的遗赠法律关系;王晓明父母对王晓明 的监护法律关系;王晓明父母对王晓明所受遗赠之画的保管关系;王晓明父亲 王大亮与马奇山之间的合伙法律关系;王大亮与王桥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王2 3、刘汉柱与他人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如何? [参考答案] 1、刘汉柱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满足,因为刘被宣告死亡后,孙秀 兰和胡仁的结婚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有效的。刘汉柱的第二项诉讼 请求部分能够得到满足,部分不能得到满足,其中金表、手镯、家具等应该返 还给刘汉柱,但刘汉柱不能要求宋金光返还房屋,宋金光与孙秀兰的买卖合同 是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 2、刘冬梅的要求可以得到满足。《民法通则》规定,被宣告死亡人在宣告 死亡期间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3、刘汉柱与他人的婚姻关系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 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37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 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法院 1999 年宣告刘汉柱死亡,不论刘汉柱是否知道 该死亡宣告,自法院死亡宣告之日起,刘汉柱与孙秀兰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 刘汉柱与他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有效。 此案最终的处理是维持孙秀兰和胡仁的婚姻关系,金表、玉镯归刘冬梅所 有,家具返还刘汉柱,在刘汉柱自然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刘光、刘枝继承, 出卖房屋所得价款由孙秀兰、刘光、刘枝适当返还给刘汉柱,刘汉柱死亡后由 刘光、刘枝继承,孙秀兰对刘汉柱的家具、出卖房屋所得价款没有继承权,因 为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2、监护人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 [案情介绍] 王晓明的舅父李虚若是著名画家,在王晓明 8 岁那年,他的舅父李虚若去 逝,留下遗嘱将其创作的五十多幅画赠给了从小跟他学画的王晓明,王晓明的 父王大亮接收并予以保管。 某日,王晓明的父亲王大亮与朋友一起打麻将,赌博中王大亮欠刘三狗 1000 元钱,言明第二天就还。第二天刘三狗索要欠债,王大亮拿不出现款,随 手将墙上的一幅李虚若的画(该画为王晓明受赠)抵偿 1000 元债务。 王大亮与马奇山合伙做服装生意赔本,外欠 5000 元债务。为了还债,王 大亮欲将收藏的王晓明受赠的 10 幅花鸟画卖掉,遂找到另一朋友王桥,让王 桥代他找买主,出售后王桥收取 3%作为酬金,王桥欣然接受委托。接受委托 后,王桥经调查了解到李虚若的画已具有收藏价值,其所画的 8 尺花鸟画每幅 市场价在 1500 元以上。王桥觉得有利可图,便将 5 幅画自己留下,给了王大 亮 5000 元钱。王大亮不知道王桥不曾卖画的事。 [思考问题] 1、本案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王大亮随手将墙上的一幅王晓明受赠的李虚若的画抵偿 1000 元债务, 效力如何?王大亮委托王桥将画出卖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3、假如王晓明的母亲不知情,她可否将王大亮处分的画悉数追回?理由 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王晓明的舅父李续若对王晓明的遗赠法律关系;王晓明父母对王晓明 的监护法律关系;王晓明父母对王晓明所受遗赠之画的保管关系;王晓明父亲 王大亮与马奇山之间的合伙法律关系;王大亮与王桥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王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