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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本書主要的目的在於研究並分析中國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 主要特徵。 法律是社會産物,是社會制度之一,是社會規範之一。它與風 俗習慣有密切的關係,它维護現存的制度和道德、倫理等價值觀 念,它反映某一時期、某一社會的社會結構,法律與社會的關係極 爲密切。因此,我們不能像分析學派那樣將法律看成一種孤立的 存在,而忽略其與社會的關係。任何社會的法律都是爲了維護並 鞏固其社會制度和社會秩序而製定的,只有充分了解產生某一種 法律的社會背景,才能了解這些法律的意義和作用。 中國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徵表現在家族主義和階級概念上。二 者是儒家意識形態的核心,和中國社會的基礎,也是中國法律所着 重維護的制度和社會秩序。本書將以二章來討論家族、婚烟,另二 章來討論社會階级。由于宗教與法律之間的關係也相當密切,我 們將以-一章來討論宗教對法律的影響。 此外,意識形態也在我們研究範圍之内。研究任何制度或任 何法律,都不可忽略其結構背後的概念,否則是無法了解那制度或 法律的,至多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從這些概念中,我們纔能 明白法律的精神,體會爲什麽有這樣的法律。法家而外,從中國法 律形成和發展的歷史來看,儒家的影響最深,所以本書最後一章討 論儒法二家思想,及法律爲儒家思想所支配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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