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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 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 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 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 位用正实5是进行带线的实此外开行生是益人之同的关系一方布的力的食州 系。这 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 按照信用证的规 承担受 益人 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实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可的影响,因此,在 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微是合理的 案例讨论 4,中国A公司与外国B公司签订补货贸易合同,约定由A公司从B公司引进某生产线,价格为100万 关元,A公司以20%现金及该生产线生产的产品作为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为4年。为了保证A公司履行合 同,B公司要求A公司以备用倍用证形式提供担保。A公司遂向国内C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C银 根据A公司的委托,开出了一份以B公司为受益人,金额为80万关元的备用信用证。该信用证受国际商 会1993年修订的第500号出版物《银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支配。在C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的担保下, B公司与A公司间的补偿贸易合同生效。后米,A公司未能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履约,B公司便签发汇票 连同一份声明提交C银行,要求其支付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C银行对B银行提交的汇票和声明进行审 查后认为“单证相符 便向B公司偿付了80万关元 答案要点 本案涉及一种特殊的信用证一备用信用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 款。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该信用证则不必使用。因此,备用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备 用于开证电请人发生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其且有担保的性质,同时,用信用证又且有信用证的 法律特征,开证行处理的是与信用证有关的文件,面与交易合同无关。综上所述,备用信用证既具有信用 证的一般特点,又具有担保的性质。本案便是备用信用证的具体表现 第十章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案例讨论 1,我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B公司向A公司供应一批化工产品,货款价值10万关元, A公司向B公司交纳了1万美元的定金,并与其钓定,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违金15万美元后来,B 公司违约, 不能向 A公司发货。A公司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试问,A公司是否可以向B公司 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承担违钓金?如何选择? 答案要点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是作为债权担保面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定 金数额相等的损失,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根据有关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具 有双向担保的作用,根本目的并不在于惩罚违约行为,而在于担保或督促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 同义务,当事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均构成对设定定金担保目的的违反。此外,如果在合问中同时签订了定 金和违约金,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约金责任不能与定金责任并用。不能并用是指不能要求违约 方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罚侧。不过。受损害方有权选择适用二者之一,要求对方承担。至于选 择哪一种责任,要求违约方承担,一般依据的是有利于非违约方的原则。在本案中,A公司可以向B公司 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同时不能婴求B公可再承担违约金。 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 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 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案要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 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进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证时,保证 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因此,银行开 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此外,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种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关 系。这种合同关系约束开证行应在对单据做出合理审查之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承担向受益人付款的义 务,而不受买卖双方买卖合同或者开证行和买方依开证申请书成立的合同以及其它合同的影响。因此,在 本案中,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合理的。 案例讨论 4.中国 A 公司与外国 B 公司签订补偿贸易合同,约定由 A 公司从 B 公司引进某生产线,价格为 100 万 美元,A 公司以 20%现金及该生产线生产的产品作为价款,合同履行期限为 4 年。为了保证 A 公司履行合 同,B 公司要求 A 公司以备用信用证形式提供担保。A 公司遂向国内 C 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C 银行 根据 A 公司的委托,开出了一份以 B 公司为受益人,金额为 800 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该信用证受国际商 会 1993 年修订的第 500 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支配。在 C 银行开立的备用信用证的担保下, B 公司与 A 公司间的补偿贸易合同生效。后来,A 公司未能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履约,B 公司便签发汇票 连同一份声明提交 C 银行,要求其支付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C 银行对 B 银行提交的汇票和声明进行审 查后认为“单证相符”,便向 B 公司偿付了 80 万美元。 答案要点 本案涉及一种特殊的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即由开证行付 款。如果开证申请人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该信用证则不必使用。因此,备用信用证对于受益人来说,是备 用于开证申请人发生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其具有担保的性质。同时,备用信用证又具有信用证的 法律特征,开证行处理的是与信用证有关的文件,而与交易合同无关。综上所述,备用信用证既具有信用 证的一般特点,又具有担保的性质。本案便是备用信用证的具体表现。 第十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案例讨论 1.我国 A 公司与国外 B 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B 公司向 A 公司供应一批化工产品,货款价值 10 万美元。 A 公司向 B 公司交纳了 1 万美元的定金,并与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违约金 1.5 万美元。后来,B 公司违约,不能向 A 公司发货。A 公司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试问,A 公司是否可以向 B 公司 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承担违约金?如何选择? 答案要点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合同当事人哪方违约,都要承担与定 金数额相等的损失,这种以定金方式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根据有关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具 有双向担保的作用,根本目的并不在于惩罚违约行为,而在于担保或督促当事人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 同义务,当事人的任何违约行为,均构成对设定定金担保目的的违反。此外,如果在合同中同时签订了定 金和违约金,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约金责任不能与定金责任并用。不能并用是指不能要求违约 方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罚则。不过,受损害方有权选择适用二者之一,要求对方承担。 至于选 择哪一种责任,要求违约方承担,一般依据的是有利于非违约方的原则。在本案中,A 公司可以向 B 公司 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同时不能要求 B 公司再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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