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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中国行政管理》研究纵览 革相结合,从而首次从信息角度推进政府事务管理。 这两项改革举措起步于信息系统,以信息作为改革突破口,但是,其发展轨迹没有导向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最 终却导向了当时英国公共管理改革的主旋律—效率。因为,公共管理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执政理念的影响。当 时,以撒切尔夫人为首相的保守党政府执政,在公共管理领域推行改革的主题是“效率”,改革的基本途径是“市场 化”,基本理念是“私有化优于公有化”。这种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主导了英国公共管理改革的一切举措。作为信息 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初步尝试,管理信息系统和财务管理方案很快就被淹没在效率的主旋律中。 与此同时,单纯的信息公开在这个阶段却取得了初步实质性的成果,通过了在几个特殊领域的信息公开的法律 1984年,英国通过《数据保护法》。赋予个人查看储存在计算机中关于自己信息的权利。但该法仅适用于自动运 行的设备纪录的信息,不包括人工纪录的信息。同时,该法仅适用于个人信息,公司和其他组织不受该法管辖。同 年,通过《利用地方政府信息法》。该法不仅规定了使用政府文件的权利,还规定了参与政府会议以及了解会议背景 文件的权利 1989年,通过新的《官方保密法》。大大缩小并严格限制需要保密的官方文件范围,该法还规定受保护信息的依 据是披露该信息可能产生损害,这就为日后信息公开法的制定扫除了障碍 第三阶段:政务公开的实质性启动阶段。从1991年到1997年,标志性事件是《公民宪章》、《开放政府》和《获 得政府信息实用守则》的制定 1991年,梅杰首相上台,撒切尔政府以“效率”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基本途径的改革被以《公民宪章》为旗 帜的新一阶段改革取代,从而使英国中央政府政务公开进入新的实质性启动阶段 所谓“公民宪章”,基本含义就是由政府出面为所有承担公共服务的机构和部门制定原则和职责,同时赋予公民 组织或个人以一定的权利和自由。它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公共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选择、标准和价值”。“公民宪 章”的适用范围是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包括铁路、邮政、水电部门、环境卫生、城市公 交、公共文化设施、户籍管理、公共安全、执照核发等部门。《公民宪章》触及到了政务公开的核心。首先,《公民宪 章》是一项公共管理改革举措。它确立了公众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通过改善政府运作方式,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提供 公共服务。其次,《公民宪章》选择信息公开作为改善政务的突破口,明确规定公共服务信息必须向公众公开,使公 众利益优先原则得到具体落实。这样,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相互结合,信息公开是以改善公共服务为目的,政务公开 通过信息公开的具体途径得到落实 1993年,梅杰政府又向议会提交了《开放政府》白皮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目标是为建设开放的政府,从 而促进有效的民主。开放政府和信息公开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信息公开仅强调公众有权获得政府信息;开放政府则主 张公众应该参与政府决策。公众在政府运作过程中不是消极的受体,而是通过有效途径参与政府决策,使政府管理更 好地服务于公众 1994年,《获得政府信息实用守则》正式生效。该守则要求政府机关和政府部门要公开政府在制定主要政策和决 定时被认为是相关的和重要的事实和分析,应特定的请求公开与他们负责的领域相关的事实和信息。《实用守则》只 是一项政府政策,并不是法律。但是,《实用守则》非常详细地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基本具备了信息公 开法的雏形 英国政府政务公开在梅杰政府时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民宪章》为政务公开确立了基本原则,明确了基本实 施途径;《开放政府》白皮书则把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到民主政治的高度,把公民参与政府决策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 目的;《获得政府信息实用守则》作为白皮书的附属物,具体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上述这一切,都是在公共 管理改革旗帜下进行的,是对如何改善政府运作的探索,因此,已经摆脱了纯粹信息公开的范畴,属于政务公开的具 体进展。 第四阶段:政务公开的全面实施阶段。从1997年到2005年,标志性事件是《你的知情权》和《信息公开法》的 制定和正式生效,其纲领性文件是1999年发布的《政府现代化》白皮书。 997年,工党在大选中击败保守党,上台执政,加快了政务公开的推进步伐,采取了一系列具有实效的步骤 使英国政务公开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可以归结为:“以合作政府作为根本理念,以信息公开立法 为契机,以电子政府作为具体实施途径的政务公开全面实施阶段” 工党政府上台之后即对保守党的执政理念进行了根本批判,认为撒切尔时期的行政改革在引入竞争机制时忽视了 2006年1期总第247期 01994-2010chinaAcademic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rightsreservedhttp://ww.cnki,ner©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研究纵览 92 2006 年 1 期 总第 247 期 革相结合 , 从而首次从信息角度推进政府事务管理。 这两项改革举措起步于信息系统 , 以信息作为改革突破口 , 但是 , 其发展轨迹没有导向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 , 最 终却导向了当时英国公共管理改革的主旋律 ———效率。因为 , 公共管理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执政理念的影响。当 时 , 以撒切尔夫人为首相的保守党政府执政 , 在公共管理领域推行改革的主题是“效率”, 改革的基本途径是“市场 化”, 基本理念是“私有化优于公有化”。这种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主导了英国公共管理改革的一切举措。作为信息 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初步尝试 , 管理信息系统和财务管理方案很快就被淹没在效率的主旋律中。 与此同时 , 单纯的信息公开在这个阶段却取得了初步实质性的成果 , 通过了在几个特殊领域的信息公开的法律。 1984 年 , 英国通过《数据保护法》。赋予个人查看储存在计算机中关于自己信息的权利。但该法仅适用于自动运 行的设备纪录的信息 , 不包括人工纪录的信息。同时 , 该法仅适用于个人信息 , 公司和其他组织不受该法管辖。同 年 , 通过《利用地方政府信息法》。该法不仅规定了使用政府文件的权利 , 还规定了参与政府会议以及了解会议背景 文件的权利。 1989 年 , 通过新的《官方保密法》。大大缩小并严格限制需要保密的官方文件范围 , 该法还规定受保护信息的依 据是披露该信息可能产生损害 , 这就为日后信息公开法的制定扫除了障碍。 第三阶段 : 政务公开的实质性启动阶段。从 1991 年到 1997 年 , 标志性事件是《公民宪章》、《开放政府》和《获 得政府信息实用守则》的制定。 1991 年 , 梅杰首相上台 , 撒切尔政府以“效率”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基本途径的改革被以《公民宪章》为旗 帜的新一阶段改革取代 , 从而使英国中央政府政务公开进入新的实质性启动阶段。 所谓“公民宪章”, 基本含义就是由政府出面为所有承担公共服务的机构和部门制定原则和职责 , 同时赋予公民、 组织或个人以一定的权利和自由。它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公共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选择、标准和价值”。“公民宪 章”的适用范围是具有一定垄断性质的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 , 包括铁路、邮政、水电部门、环境卫生、城市公 交、公共文化设施、户籍管理、公共安全、执照核发等部门。《公民宪章》触及到了政务公开的核心。首先 ,《公民宪 章》是一项公共管理改革举措。它确立了公众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 , 通过改善政府运作方式 , 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提供 公共服务。其次 ,《公民宪章》选择信息公开作为改善政务的突破口 , 明确规定公共服务信息必须向公众公开 , 使公 众利益优先原则得到具体落实。这样 , 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相互结合 , 信息公开是以改善公共服务为目的 , 政务公开 通过信息公开的具体途径得到落实。 1993 年 , 梅杰政府又向议会提交了《开放政府》白皮书 , 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目标是为建设开放的政府 , 从 而促进有效的民主。开放政府和信息公开最根本的区别在于 : 信息公开仅强调公众有权获得政府信息 ; 开放政府则主 张公众应该参与政府决策。公众在政府运作过程中不是消极的受体 , 而是通过有效途径参与政府决策 , 使政府管理更 好地服务于公众。 1994 年 ,《获得政府信息实用守则》正式生效。该守则要求政府机关和政府部门要公开政府在制定主要政策和决 定时被认为是相关的和重要的事实和分析 , 应特定的请求公开与他们负责的领域相关的事实和信息。《实用守则》只 是一项政府政策 , 并不是法律。但是 ,《实用守则》非常详细地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内容 , 基本具备了信息公 开法的雏形。 英国政府政务公开在梅杰政府时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民宪章》为政务公开确立了基本原则 , 明确了基本实 施途径 ;《开放政府》白皮书则把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到民主政治的高度 , 把公民参与政府决策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 目的 ;《获得政府信息实用守则》作为白皮书的附属物 , 具体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上述这一切 , 都是在公共 管理改革旗帜下进行的 , 是对如何改善政府运作的探索 , 因此 , 已经摆脱了纯粹信息公开的范畴 , 属于政务公开的具 体进展。 第四阶段 : 政务公开的全面实施阶段。从 1997 年到 2005 年 , 标志性事件是《你的知情权》和《信息公开法》的 制定和正式生效 , 其纲领性文件是 1999 年发布的《政府现代化》白皮书。 1997 年 , 工党在大选中击败保守党 , 上台执政 , 加快了政务公开的推进步伐 , 采取了一系列具有实效的步骤 , 使英国政务公开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可以归结为 : “以合作政府作为根本理念 , 以信息公开立法 为契机 , 以电子政府作为具体实施途径的政务公开全面实施阶段”。 工党政府上台之后即对保守党的执政理念进行了根本批判 , 认为撒切尔时期的行政改革在引入竞争机制时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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