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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逻辑变量后,等式依然成立。 例如,在反演律中用BC去代替等式中的B,则新的等式仍成立: AbC=A+BC=a+b+c 2.对偶规则 将一个逻辑函数L进行下列变换: , 所得新函数表达式叫做L的对偶式,用L表示。 对偶规则的基本内容是:如果两个逻辑函数表达式相等,那么它们的对偶式 也一定相等。 基本公式中的公式1和公式2就互为对偶式。 3.反演规则 将一个逻辑函数L进行下列变换: , 原变量→反变量,反变量→原变量。 所得新函数表达式叫做L的反函数,用L表示。 利用反演规则,可以非常方便地求得一个函数的反函数 L=AC +BD 【例2.3】求以下函数的反函数: 解:L=(A+C)(B+D) 【例2.4】求以下函数的反函数:L=AB+C+D L=A+B.C·D 在应用反演规则求反函数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1)保持运算的优先顺序不变,必要时加括号表明,如【例2.3】。 (2)变换中,几个变量(一个以上)的公共非号保持不变,如【例2.4】一个逻辑变量后,等式依然成立。 例如,在反演律中用 BC 去代替等式中的 B,则新的等式仍成立: 2 .对偶规则 将一个逻辑函数 L 进行下列变换: ·→+,+ →· 0 → 1,1 → 0 所得新函数表达式叫做 L 的对偶式,用 L`表示。 对偶规则的基本内容是:如果两个逻辑函数表达式相等,那么它们的对偶式 也一定相等。 基本公式中的公式 l 和公式 2 就互为对偶式。 3 .反演规则 将一个逻辑函数 L 进行下列变换: ·→+,+ →· ; 0 → 1,1 → 0 ; 原变量 → 反变量, 反变量 → 原变量。 所得新函数表达式叫做 L 的反函数,用 L 表示。 利用反演规则,可以非常方便地求得一个函数的反函数 【例 2.3】求以下函数的反函数: 解: 【例 2.4】求以下函数的反函数: 解: 在应用反演规则求反函数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1)保持运算的优先顺序不变,必要时加括号表明,如【例 2.3】。 (2)变换中,几个变量(一个以上)的公共非号保持不变,如【例 2.4】。 ABC  A BC  A B C L  AC  BD L  (AC)(B  D) L  ABC  D L  A BC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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