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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士与中国文化 庄重自然对当时的个体解放有推波助澜之力,周孔重名教,其功效在维 持群体的秩序。概括地说,魏晋思想史可以分为三个小段落:曹魏的正 始时代(二四○一一二四八年),名教与自然的问题在思想史正式出 现,何晏、王弼是最先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嵇康(二二三一二六二 年)、阮籍(二一○一二二六三年)等所谓“竹林七贤”代表名教与自然正 面神突的时代,而以嵇康被杀为其终点。西晋统一以后,名教与自然则 转入调和的阶段,其理论上的表现则有郭象的《庄子注》(在惠帝时,二 九O一三○六年)和裴颌的《崇有论》(约撰于.二九七年)、下文讨论 士风的演变是和这一思想史的分期密切相关的。 诚如陈寅恪先生所言,老庄自然之旨明白易解,而周孔名教则较难 界说。陈先生据王弼对老子“始制有名”的注语,加以推论道: 故名教者,依魏晋人解释,以名为教,即以官长君臣之义为教, 亦即入世求仕者所宜奉行者也。其主张与崇尚自然,即避世不仕 者,适相违反,此两者之不同,明白己甚[2)。 不难看出,陈先生对名教的理解,主要是偏重于政治观点的。就竹林七 贤的出处,特别是嵇康、阮籍的遭遇而言,陈先生的名教观是很能说明 问题的。但是从汉末到东晋,名教问题并不限于少数人是否“入世求 仕”一点上。《世说新语》卷一《德行篇》(参看《晋书》卷四十三乐广传) 说: 王平子、胡毋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或有裸体者。乐广笑 曰:名教中自有乐地,何为乃尔也! 像王澄、胡毋辅之这类“费游子弟”根本就不发生什么“避世不仕”的问 题。他们只是破坏了以家族为本位的伦理秩序,也就是所谓“礼法”。 乐广这里所说的“名教”当然无法理解为“官长君臣之义”,可见陈先生 的名教观应用到嵇康、阮籍以后的某些具体事例上就不免发生困难了。 正因为陈先生赋予“名教”以纯政治性的解释,所以他认为清谈的后期, 即东晋以下,有关名教与自然的谈论与士大夫的实际生活尤关,只是 “口头虚语纸上空文”的“装饰品”而已。事实上魏晋所谓“名教”乃泛指 整个入伦秩序而言,其中君臣与父子两伦更被看作全部秩序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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