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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含义,与中国共产党解放、发动妇女参加革命斗 极投身土改,这实际上是对妇女独立形象的一种肯 争和打破原有社会制度的政治目的有关。 定。婚姻法围绕这一重要政治目标,通过制度化的权 早在苏维埃时期的婚姻立法中就明确了婚姻自 利义务体系设计,调整婚姻关系和男女在婚姻中的 由原则,以自由为基本的价值取向。1931年《中华苏 行为,进而从思想上肯定婚姻法所宣扬的自由平等 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就确立了结婚和离婚自由原 价值,为女性个体的独立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则。③自此之后,抗战根据地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 不少女性“翻身”成为新政权的主人,“社会主义新女 1950年以后的婚姻制度均明确肯定婚姻自由原则, 性形象”通过宣传等手段已经深人人心,并为人们所 以此为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1950年的《中华人民 认可。 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结 三、婚姻法对身体的改造实践 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 以上仅仅只是婚姻法制度层面的规定和要求, 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m婚姻自由 婚姻法的具体实施则是另外一回事。“纸面上的法” 的原则再次被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政权肯定,目的是 与“行动中的法”之间要达致一种内在的契合,新政 为了建构新的社会秩序。正如1950年4月30日全 权要做的工作可能还有许多。因此,如何具体地贯彻 总、团中央、青联、学联以及妇联所呼吁的:“广大的 落实婚姻法,重新组织妇女的身体,也就成为了新政 男女群众,特别是劳动人民,因为得到了婚姻自由, 权重点思考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清晰明了地剖析这 将发挥更大的生产积极性,巩固民主秩序,把新民主 一实践过程,本节采取一种“外科手术式”的细化作 主义社会更向前推进一步。”m-2可见,在新中国 业,将“婚姻法对身体的改造实践问题”具体划分为 的婚姻立法中婚姻自由是作为反对封建制度对个体 3个层面进行考察,即婚姻法的宣传和动员策略、法 压迫的重要武器。通过婚姻法的变革可以彻底打破 律治理技艺以及改造的效果。 身体的封建桎梏,释放出原子化的个人和自由化的 (一)宣传与动员:行政治理技艺 身体。只有解放出自由化的身体,党组织才有可能以 共产党政权在制定婚姻法之后,为了使婚姻法 此为基础通过一系列的管控技术,将身体按照新的 得到广泛的接受和认可,自上而下地采取了一系列 理念重新组织起来,形成重要的社会革命力量。这也 的宣传和动员策略。这场宣传和动员运动首先从党 就是婚姻法以自由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意义所在。 内和干部开始。中共中央号召全党同志“认真研究研 (三)塑造:婚姻法的制度功能 究婚姻法”,确保婚姻法的正确执行,要求“各级党委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一直注重女性形象 尤须采取适当办法,动员和组织党员同志向广大群 的塑造。从早期苏维埃时期的革命女性形象到抗战 众作宣传解释婚姻法的教育工作,使婚姻法成为群 根据地时期的劳动妇女形象,再到1949年以后的社 众中家喻户晓乐意执行的法律文件”,特别是“直接 会主义新女性形象,无一例外地通过制度化的方式 在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和司法机关中工作的共产 进行塑造。1950年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等内 党员,以及在妇女团体和青年团体中工作的共产党 容,男女婚姻不再受到传统封建制度的压迫,而是获 员,更应在宣传和执行婚姻法工作中起积极作用”。四 得了一种婚姻自主形象。制度的塑造功能可谓意义 与此同时,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方法训练出一批基 深远,不仅使女性从原有的封建制家庭关系中解放 层主要干部,充分发挥干部在基层的治理作用。 出来,为新政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提供了源源 其次是全国总工会、团中央、青联、学联、妇联等 不断的体力和智力支持,而且为女性独立形象的树 人民团体联合发文号召各地工人、农民、青年和妇女 立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因为,独立自主的女性形象 团体的干部深人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协助政府与法 是新政权所需要的,既充实了中国共产党在基层的 院贯彻婚姻法。m2-这些人民团体扎根于社会各 治理力量,也为新政权的巩固赢得了更广泛的支持。 大群体,人民团体中的干部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对群 例如在建国初期土改运动中,妇女可以分配土地,积 众进行思想教育,为婚姻法的贯彻扫清障碍。 66 万方数据政治含义,与中国共产党解放、发动妇女参加革命斗 争和打破原有社会制度的政治目的有关。 早在苏维埃时期的婚姻立法中就明确了婚姻自 由原则,以自由为基本的价值取向。1931年《中华苏 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就确立了结婚和离婚自由原 则。③自此之后,抗战根据地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 1950年以后的婚姻制度均明确肯定婚姻自由原则, 以此为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1950年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结 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 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圈∞呻婚姻自由 的原则再次被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政权肯定,目的是 为了建构新的社会秩序。正如1950年4月30日全 总、团中央、青联、学联以及妇联所呼吁的:“广大的 男女群众,特别是劳动人民,因为得到了婚姻自由, 将发挥更大的生产积极性,巩固民主秩序,把新民主 主义社会更向前推进一步。”[6](PPI¨2)可见,在新中国 的婚姻立法中婚姻自由是作为反对封建制度对个体 压迫的重要武器。通过婚姻法的变革可以彻底打破 身体的封建桎梏,释放出原子化的个人和自由化的 身体。只有解放出自由化的身体,党组织才有可能以 此为基础通过一系列的管控技术,将身体按照新的 理念重新组织起来,形成重要的社会革命力量。这也 就是婚姻法以自由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意义所在。 (三)塑造:婚姻法的制度功能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一直注重女性形象 的塑造。从早期苏维埃时期的革命女性形象到抗战 根据地时期的劳动妇女形象,再到1949年以后的社 会主义新女性形象,无一例外地通过制度化的方式 进行塑造。1950年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等内 容,男女婚姻不再受到传统封建制度的压迫,而是获 得了一种婚姻自主形象。制度的塑造功能可谓意义 深远,不仅使女性从原有的封建制家庭关系中解放 出来,为新政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提供了源源 不断的体力和智力支持,而且为女性独立形象的树 立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因为,独立自主的女陛形象 是新政权所需要的,既充实了中国共产党在基层的 治理力量,也为新政权的巩固赢得了更广泛的支持。 例如在建国初期土改运动中,妇女可以分配土地,积 极投身土改,这实际上是对妇女独立形象的一种肯 定。婚姻法围绕这一重要政治目标,通过制度化的权 利义务体系设计,调整婚姻关系和男女在婚姻中的 行为,进而从思想上肯定婚姻法所宣扬的自由平等 价值,为女性个体的独立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不少女性“翻身”成为新政权的主人,“社会主义新女 性形象”通过宣传等手段已经深入人心,并为人们所 认可。 三、婚姻法对身体的改造实践 以上仅仅只是婚姻法制度层面的规定和要求, 婚姻法的具体实施则是另外一回事。“纸面上的法” 与“行动中的法”之间要达致一种内在的契合,新政 权要做的工作可能还有许多。因此,如何具体地贯彻 落实婚姻法,重新组织妇女的身体,也就成为了新政 权重点思考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清晰明了地剖析这 一实践过程,本节采取一种“外科手术式”的细化作 业,将“婚姻法对身体的改造实践问题”具体划分为 3个层面进行考察,即婚姻法的宣传和动员策略、法 律治理技艺以及改造的效果。 (一)宣传与动员:行政治理技艺 共产党政权在制定婚姻法之后,为了使婚姻法 得到广泛的接受和认可,自上而下地采取了一系列 的宣传和动员策略。这场宣传和动员运动首先从党 内和干部开始。中共中央号召全党同志“认真研究研 究婚姻法”,确保婚姻法的正确执行,要求“各级党委 尤须采取适当办法,动员和组织党员同志向广大群 众作宣传解释婚姻法的教育工作,使婚姻法成为群 众中家喻户晓乐意执行的法律文件”,特别是“直接 在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和司法机关中工作的共产 党员,以及在妇女团体和青年团体中工作的共产党 员,更应在宣传和执行婚姻法工作中起积极作用"。171 fig)与此同时,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方法训练出一批基 层主要干部,充分发挥干部在基层的治理作用。 其次是全国总工会、团中央、青联、学联、妇联等 人民团体联合发文号召各地工人、农民、青年和妇女 团体的干部深入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协助政府与法 院贯彻婚姻法。[610v12。13)这些人民团体扎根于社会各 大群体,人民团体中的干部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对群 众进行思想教育,为婚姻法的贯彻扫清障碍。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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