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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文艺领域有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自延 法权化的身体。然而,在具体的婚姻法司法实践中, 安时期开始,文艺领域就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宣传革 则反其道而行之,直接作用于人的身体进而树立起 命和动员民众的重要阵地。1953年1月29日,文化 新的婚姻思想观念。20世纪50年代一般认为法律 部要求全国各地文化主管部门督促与协助所属地区 是工具性的,因此婚姻法的贯彻理应重视法律的工 的剧团、文化馆、电影院、放映队等开展婚姻法的宣 具作用。鉴于此,本文将在此部分详细阐述法律治理 传工作。从指导意见来看,文艺领域的婚姻法宣传 技艺,即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推进婚姻制度变革,监视 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从剧目的选择、上演计 和强制人的身体。 划、演出对象、宣传形式(包括座谈会、报告、讲座、幻 1.登记:身体的监视 灯、黑板报、通俗读物等)、放映时间等方面都有精心 1950年婚姻法规定了婚姻登记程序。婚姻法第 的设计和安排,覆盖面广泛,贯彻深人。 六条规定:“结婚应男女双方亲到所在地(区乡)人民 第四是组织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1952年11 政府登记。凡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所在地人民政府 月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指示规定, 应即发给结婚证。凡不合本法规定的结婚,不予登 1953年3月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贯彻婚姻法运动 记。”该条文中“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按照婚姻法 月是一场较为集中的婚姻改造运动,主要内容包括 规定的结婚条件,主要包括主客观两方面的内容。其 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的执行情况,各省都纷纷 中,主观方面是“双方自愿”,即婚姻自由。客观方面 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下达贯彻指示。 包括:(1)结婚年龄,即“男二十岁,女十八岁”;(2)血 最后是发动人民群众自我改造。发动群众起初 缘关系,即“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兄弟姐妹和同父 是自上而下的,随着婚姻法宣传的深人,也慢慢对群 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者。其他五代内的旁系 众提出了要求,要求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 血亲间禁止婚姻的问题,从习惯”;(3)有生理缺陷不 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在《贯彻婚姻法宣传提 能发生性行为者;(4)患有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 纲》中就“如何贯彻婚姻法”问题指出,“贯彻婚姻法 愈,患麻风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之疾病者。 就是要采取教育的方针,要用民主的说服的办法,把 除去上述主观方面不论,客观方面无一不是对身体 旧婚姻制度的坏处和新婚姻制度的好处彻底讲清 的限制,只有符合婚姻法认定的结婚条件才准予结 楚,把封建主义和新民主主义的思想界限分清楚;要 婚。离婚也设定了登记程序。 用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的办法,改变存在他 “登记”程序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权力技 们中间的封建主义的旧思想旧习惯,树立新民主主 术,包括了检查、认定和授予等内容。登记的意义就 义的新思想新习惯”。网 在于,国家将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婚姻关系置放于 综上所述,婚姻法宣传和动员策略是全方位、多 公共领域,由国家权力介人其中,从而对身体进行监 层次的,也是深人的,几乎动用了党和国家政权体系 视和干预。一切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身体不准予登记, 中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宣传执行工作首先从党内 作为权力所排斥的对象,同时,这种监视在实践中还 开始,其次是政府部门和各人民团体,然后是文艺领 起到另一种作用,即排除政权所反对的“异己分子”, 域,最后是人民群众自身,层层深人,环环相扣,普遍 如地主、反革命、坏分子、右派等。这些群体结婚需要 教育。中国共产党所采取的宣传和动员策略目的是 受到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远超出婚姻法文本所规 为了从思想上肃清旧封建婚姻制度的残余,为婚姻 定的主客观条件,而是包括政治观点、政治血统、成 法的贯彻实践提供思想基础,同时也为婚姻法的身 分阶级等方面。审查权力是从婚姻法文本获得,只不 体法权化治理扫除思想障碍。 过权力在婚姻法的实践过程中脱离了最初的旨趣, (二)登记与判决:法律治理技艺 而成为监视身体的工具。 宣传和动员策略直接作用于思想层面,通过多 2.判决:身体的强制 次重复的思想教育影响到身体的形态,从而构建出 如果说登记是对身体的监视,那么对于违背婚 67 万方数据第三是文艺领域有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自延 安时期开始,文艺领域就一直是中国共产党宣传革 命和动员民众的重要阵地。1953年1月29日,文化 部要求全国各地文化主管部门督促与协助所属地区 的剧团、文化馆、电影院、放映队等开展婚姻法的宣 传工作。嗍从指导意见来看,文艺领域的婚姻法宣传 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从剧目的选择、上演计 划、演出对象、宣传形式(包括座谈会、报告、讲座、幻 灯、黑板报、通俗读物等)、放映时间等方面都有精心 的设计和安排,覆盖面广泛,贯彻深入。 第四是组织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月。1952年11 月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指示规定, 1953年3月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贯彻婚姻法运动 月是一场较为集中的婚姻改造运动,主要内容包括 宣传婚姻法和检查婚姻法的执行情况,各省都纷纷 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下达贯彻指示。 最后是发动人民群众自我改造。发动群众起初 是自上而下的,随着婚姻法宣传的深入,也慢慢对群 众提出了要求,要求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 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在《贯彻婚姻法宣传提 纲》中就“如何贯彻婚姻法”问题指出,“贯彻婚姻法 就是要采取教育的方针,要用民主的说服的办法,把 旧婚姻制度的坏处和新婚姻制度的好处彻底讲清 楚,把封建主义和新民主主义的思想界限分清楚;要 用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改造的办法,改变存在他 们中间的封建主义的旧思想旧习惯,树立新民主主 义的新思想新习惯”。嘲 综上所述,婚姻法宣传和动员策略是全方位、多 层次的,也是深入的,几乎动用了党和国家政权体系 中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宣传执行工作首先从党内 开始,其次是政府部门和各人民团体,然后是文艺领 域,最后是人民群众自身,层层深入,环环相扣,普遍 教育。中国共产党所采取的宣传和动员策略目的是 为了从思想上肃清旧封建婚姻制度的残余,为婚姻 法的贯彻实践提供思想基础,同时也为婚姻法的身 体法权化治理扫除思想障碍。 (二)登记与判决:法律治理技艺 宣传和动员策略直接作用于思想层面,通过多 次重复的思想教育影响到身体的形态,从而构建出 法权化的身体。然而,在具体的婚姻法司法实践中, 则反其道而行之,直接作用于人的身体进而树立起 新的婚姻思想观念。20世纪50年代一般认为法律 是工具性的,因此婚姻法的贯彻理应重视法律的工 具作用。鉴于此,本文将在此部分详细阐述法律治理 技艺,即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推进婚姻制度变革,监视 和强制人的身体。 1.登记:身体的监视 1950年婚姻法规定了婚姻登记程序。婚姻法第 六条规定:“结婚应男女双方亲到所在地(区乡)人民 政府登记。凡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所在地人民政府 应即发给结婚证。凡不合本法规定的结婚,不予登 记。”该条文中“合于本法规定的结婚”,按照婚姻法 规定的结婚条件,主要包括主客观两方面的内容。其 中,主观方面是“双方自愿”,即婚姻自由。客观方面 包括:(1)结婚年龄,即“男二十岁,女十八岁”;(2)血 缘关系,即“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兄弟姐妹和同父 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者。其他五代内的旁系 血亲间禁止婚姻的问题,从习惯”;(3)有生理缺陷不 能发生性行为者;(4)患有花柳病或精神失常未经治 愈,患麻风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之疾病者。 除去上述主观方面不论,客观方面无一不是对身体 的限制,只有符合婚姻法认定的结婚条件才准予结 婚。离婚也设定了登记程序。 “登记”程序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一项权力技 术,包括了检查、认定和授予等内容。登记的意义就 在于,国家将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婚姻关系置放于 公共领域,由国家权力介入其中,从而对身体进行监 视和干预。一切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身体不准予登记, 作为权力所排斥的对象。同时,这种监视在实践中还 起到另一种作用,即排除政权所反对的“异己分子”, 如地主、反革命、坏分子、右派等。这些群体结婚需要 受到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远超出婚姻法文本所规 定的主客观条件,而是包括政治观点、政治血统、成 分阶级等方面。审查权力是从婚姻法文本获得,只不 过权力在婚姻法的实践过程中脱离了最初的旨趣, 而成为监视身体的工具。 2.判决:身体的强制 如果说登记是对身体的监视,那么对于违背婚 67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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