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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时,应 对产品提供者的信用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投资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明 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划分相关风险的承担责任和转移方式 第五十三条商业银行应要求提供代销产品的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相关的市 场分析报告和风险收益测算报告。 第五十四条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组合中如包括代理销售产品,应对所代理的产品 进行充分的分析,对相关产品的风险收益预测数据进行必要的验证。商业银行应根据产品提 供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对产品的分析情况,按照审慎原则重新编写有关产品介绍材料和宜传 材 第五十五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部门销售商业银行原有产品时,应当要求产品开发 部门提供产品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 个人理财业务部门认为有必要对以上材料进行重新编写时,应注意所编写的相关材料应 与原有产品介绍和官传材料保持一致。 第五十六条商业银行根据理财业务发展需要研发的新投资产品的介绍和宣传材料,应 当按照内部管理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十七条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宜传材料时,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提 供必要的举例说明,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将需要报告的材料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报告 第五十八条商业银行研发新的投资产品,应当制定产品开发审批程序与规范,在进行 任何新的投资产品开发之前,都应当 产品开发的背景、可行性、拟销售的潜在目标客户群 等进行分析,并报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 第五十九条新产品的开发应当编制产品开发报告,并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签字。产品开 发报告应详细说明新产品的定义、性质与特征,目标客户及销售方式,主要风险及其测算和 控制方法,风险限额,风险控制部门对相关风险的管理权力与责任,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方 法 后续服务, 应急计划等 第六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新产品风险的跟踪评估制度,在新产品推出后,对新产品 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指引中个人理财业务的定义与分类、活用范用第,与《商业银行个人理 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同 第六十二条本指引中数值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六十三条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本指引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 2.高级白领家庭现金规划 一、客户家庭情况 家庭成员职业状况 收入 各注 张先生 外企职员 每月用于补贴双方父母约为2000元, 每月房屋按揭还贷2000元, 家庭年收入40万元 赵女士 外企职员 家庭日常开销在3000元左右, 每年举家外出旅行,约12000元左右 儿子8岁 上小学 无收入 孩子教有费用1年约1万元左右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时,应 对产品提供者的信用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投资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明 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划分相关风险的承担责任和转移方式。 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要求提供代销产品的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相关的市 场分析报告和风险收益测算报告。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组合中如包括代理销售产品,应对所代理的产品 进行充分的分析,对相关产品的风险收益预测数据进行必要的验证。商业银行应根据产品提 供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对产品的分析情况,按照审慎原则重新编写有关产品介绍材料和宣传 材料。 第五十五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部门销售商业银行原有产品时,应当要求产品开发 部门提供产品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 个人理财业务部门认为有必要对以上材料进行重新编写时,应注意所编写的相关材料应 与原有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保持一致。 第五十六条 商业银行根据理财业务发展需要研发的新投资产品的介绍和宣传材料,应 当按照内部管理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在编写有关产品介绍和宣传材料时,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提 供必要的举例说明,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将需要报告的材料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报告。 第五十八条 商业银行研发新的投资产品,应当制定产品开发审批程序与规范,在进行 任何新的投资产品开发之前,都应当就产品开发的背景、可行性、拟销售的潜在目标客户群 等进行分析,并报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批准。 第五十九条 新产品的开发应当编制产品开发报告,并经各相关部门审核签字。产品开 发报告应详细说明新产品的定义、性质与特征,目标客户及销售方式,主要风险及其测算和 控制方法,风险限额,风险控制部门对相关风险的管理权力与责任,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方 法,后续服务,应急计划等。 第六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新产品风险的跟踪评估制度,在新产品推出后,对新产品 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指引中个人理财业务的定义与分类、适用范围等,与《商业银行个人理 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同。 第六十二条 本指引中数值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六十三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指引自 2005 年 11 月 1 日施行。 2.高级白领家庭现金规划 一、客户家庭情况 家庭成员 职业状况 收入 备注 张先生 外企职员 赵女士 外企职员 家庭年收入 40 万元 每月用于补贴双方父母约为 2000 元, 每月房屋按揭还贷 2000 元, 家庭日常开销在 3000 元左右, 每年举家外出旅行,约 12000 元左右。 儿子 8 岁 上小学 无收入 孩子教育费用 1 年约 1 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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