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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重商主义仅强调货币是财富,而晚期重商主义者(如托马斯孟)则进一步强调只有贵金属才是一国的真正 财富。后来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也都是货币金属论的倡导者。他们竭力主张货 币是一种商品,必须具有十足的价值,只有金属货币才是真正的货币金本位制特别是金币本位制才是最理想 的货币制度。他们认为,铸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面值,而是决定于铸币本身的含金量,因而他们反对用纸币和 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流通,也反对用降低铸币重量或成色的办法,人为地提高铸币的名义价值。货币金属论 将货币这种特殊商品混同于普通商品,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价值贮藏和世界货币职能,而忽视了货币 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因而他们认为货币必须具有十足价值,而忽视了货币同样是价值符号这一基本事 实 2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又称为“名目主义的货币学说”。它完全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否定货币的内在价值,而仅从观 念形态上分析货币的本质,主张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票券,能够充当货币完全是由于国家授予其权力。货币 名目论是在与重商主义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主张货币名目论的主要有巴本、贝克莱、孟德斯鸠和斯图亚特 等。他们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名目主义货币学说。 ①货币国定论 又称货币法定论。该理论从国家法制的角度论述货币的本质。早期货币国定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 学家巴本(1640-1698)。他在《铸币论》中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的权威规定,“由于国家的 权威才赋予铸币以价值。”他否认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铸币上的印鉴并非铸币重量或成色的证明,而只是 “铸币价值的指令”现代货币国定论的倡导者是德国经济学家克拉蒲(1842-1926)。他在1905年发表的《货 币国定理论》一书中,主张“货币是法制的创造物”。他认为货币金属论只能说明足值的金属货币,而不能说 明纸币等其他货币。他声称货币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支付手段而支付手段具有多少价值单位,则由国家 的法制决定。货币国定论将货币这一经济范畴转化为法律范畴犯了概念性错误。货币的产生及其价值决定 受经济规律支配绝不是国家法制的创造物 ②货币职能论 货币职能论认为货币不具有内在价值,它的价值来自于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货币不是因为有价值才投 入流通而是因为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才具有价值。英国的贝克莱在他的《质问者》书中写道:“难道 金、银或纸币不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的记号或符号吗?…难道货币实际上不只是转移和记载这种 权力的符号或记号,而这种符号用什么材料做成都是无关重要的吗?”可见,他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可以用 任何材料制成纸币更优于金属货币因为纸币的成本和流通费用明显低于金属货币 ③货币符号论 货币符号论认为货币只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种符号。孟德斯鸠(1689-1755)曾倡导货币符号论,他说“货 币为表示一切商品价值的符号如银币为商品价值的符号一样,纸币则为银币价值的符号。”孟德斯鸠认为纸 币是金属货币的符号是可取的,而说金属货币是商品价值的符号就大错特错了。金属货币和商品各自具有内 在价值和使用价值,金属货币是表现普通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而绝不仅仅是一种符号 ④货币观念论 货币观念论从观念的角度来分析货币的本质,认为货币只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孟德斯鸠曾把货币分 为真实货币与观念货币,真实货币具有一定的重量与成色,观念货币则为货币单位的名称。斯图亚特 (1712-1780)在货币理论上把观念货币论发挥得更完全。当他着眼于货币的价值尺度说明货币的本质时,认为 货币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他说:“货币单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 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货币只是具有等分的观念标准。”德国经济学家李夫曼 也主张货币观念论。他认为货币不是任何实体从本质上看,它只是一种无形的计量单位仅存在于人们的观 念中。显然,货币观念论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而忽略了其他职能,并且混淆了价值尺度与价值标准两个 不同的概念。 综观货币名目论的几种主张,基本错误在于只强调了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忽视了货币的价值尺9 期重商主义仅强调货币是财富,而晚期重商主义者(如托马斯孟)则进一步强调只有贵金属才是一国的真正 财富。后来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也都是货币金属论的倡导者。他们竭力主张货 币是一种商品,必须具有十足的价值,只有金属货币才是真正的货币,金本位制特别是金币本位制才是最理想 的货币制度。他们认为,铸币的价值并不取决于面值,而是决定于铸币本身的含金量,因而他们反对用纸币和 银行券代替金属货币流通,也反对用降低铸币重量或成色的办法,人为地提高铸币的名义价值。货币金属论 将货币这种特殊商品混同于普通商品,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价值贮藏和世界货币职能,而忽视了货币 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因而他们认为货币必须具有十足价值,而忽视了货币同样是价值符号这一基本事 实。 2.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又称为“名目主义的货币学说”。它完全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否定货币的内在价值,而仅从观 念形态上分析货币的本质,主张货币只是一种符号或票券,能够充当货币完全是由于国家授予其权力。货币 名目论是在与重商主义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主张货币名目论的主要有巴本、贝克莱、孟德斯鸠和斯图亚特 等。他们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名目主义货币学说。 ① 货币国定论 又称货币法定论。该理论从国家法制的角度论述货币的本质。早期货币国定论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 学家巴本(1640-1698)。他在《铸币论》中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其价值由国家的权威规定,“由于国家的 权威,才赋予铸币以价值。”他否认货币具有内在价值,认为铸币上的印鉴并非铸币重量或成色的证明,而只是 “铸币价值的指令”。现代货币国定论的倡导者是德国经济学家克拉蒲(1842-1926)。他在 1905 年发表的《货 币国定理论》一书中,主张“货币是法制的创造物”。他认为,货币金属论只能说明足值的金属货币,而不能说 明纸币等其他货币。他声称货币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支付手段,而支付手段具有多少价值单位,则由国家 的法制决定。货币国定论将货币这一经济范畴转化为法律范畴,犯了概念性错误。货币的产生及其价值决定 受经济规律支配,绝不是国家法制的创造物。 ②货币职能论 货币职能论认为货币不具有内在价值,它的价值来自于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货币不是因为有价值才投 入流通,而是因为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才具有价值。英国的贝克莱在他的《质问者》书中写道:“难道 金、银或纸币不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的记号或符号吗?……难道货币实际上不只是转移和记载这种 权力的符号或记号,而这种符号用什么材料做成都是无关重要的吗?”可见,他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可以用 任何材料制成,纸币更优于金属货币,因为纸币的成本和流通费用明显低于金属货币。 ③货币符号论 货币符号论认为货币只是代表商品价值的一种符号。孟德斯鸠(1689-1755)曾倡导货币符号论,他说:“货 币为表示一切商品价值的符号,如银币为商品价值的符号一样,纸币则为银币价值的符号。”孟德斯鸠认为纸 币是金属货币的符号是可取的,而说金属货币是商品价值的符号就大错特错了。金属货币和商品各自具有内 在价值和使用价值,金属货币是表现普通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而绝不仅仅是一种符号。 ④货币观念论 货币观念论从观念的角度来分析货币的本质,认为货币只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孟德斯鸠曾把货币分 为真实货币与观念货币,真实货币具有一定的重量与成色,观念货币则为货币单位的名称。斯图亚特 (1712-1780)在货币理论上把观念货币论发挥得更完全。当他着眼于货币的价值尺度说明货币的本质时,认为 货币是一个观念的计量单位。他说:“货币单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 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货币只是具有等分的观念标准。”德国经济学家李夫曼 也主张货币观念论。他认为,货币不是任何实体,从本质上看,它只是一种无形的计量单位,仅存在于人们的观 念中。显然,货币观念论只强调了货币的价值尺度,而忽略了其他职能,并且混淆了价值尺度与价值标准两个 不同的概念。 综观货币名目论的几种主张,基本错误在于只强调了货币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忽视了货币的价值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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