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从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和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合作方面 来说,权力体系是通过~系列持续不断的个人选择来建立和维 持的。 这就给我们的分析带来了一些非常棘手的问题。在分析 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把斯瓦特的政治体系看作是个人对归顺别 人所作出的全部选择的总和,对他们所具备的各种选择模式和 可能性以及他们作出选择的出发点进行描述。但实际上他们 选择的出发点是不可能观察到的,一个基本类似但更方使的 方法是调整关注的焦点,根据政治领导者的可观察到的行为来 对体系进行分析,这一方法来自以韦伯(1947)为首的理论家 的基本思想。韦伯分析了合法性和法庭的基本原理,他把政治 活动看作是某种为达到一定目的而组织一批支持者的功能性 结构体系。在这样的体系里,个人的从属并不是某种给于群体 的东西,而是个人之间交易和选择的结果。所以在某种意义上 来说,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力和联盟是由领导阶层通过一系 列系统的交换面建立起来的。这一观点比较接近巴坦人的观 念,他们把上层人物与下属之间的关系看作是互惠但又有所不 问的契约关系。因此,我的主要问题是要去研究在斯特人 与人之间建立起来的各种关系、人们通过系统地操纵这些关系 来建立自己的权力地位的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政治组织 群体。这样一种分析形式的好处在于有关的数据都包含在可 观察的行为中。 弗斯对社会结构与社会组织的区别也可以用到这一分析中 米。现有的组织是一个多样性选择的结果,社会的某些结构特 征(我在此把它称作“框架”)有助于定义和限制为每一个行为者 提供的各种选择。 在对该地以的生态和民族志情况作了一个简要的介绍之 1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