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化的选择 大陆继合同法後又把侵权责任法单独立法,未来的民 法典是否即以其为平行的二编,对以债来统合契约 侵权和其他法定之债的德国式民法典体例,无疑是很 大的突破’是否更符合前迹的积木、蜂窝等规则,特 别是串联规则?值得作深入的分析 从物权法定原则可能走入历史(详後)来看’规范交 易尖系的合同法如果纳入自由设定的物权合同,独立 规定确有其正当性,但这时与其把侵权责任独立成编 不如从民事财产会系无非源於法律行为或非法律行为 切人’把包括侵权行为在内的各种衡平制度 Ausgleich),含债法的不当得利丶无因管理等’及 物法的所有人占有人尖系等,置於一个衡平法编中 这是个人最近的想法。体系化的选择 ◼ 大陆继合同法後又把侵权责任法单独立法,未来的民 法典是否即以其为平行的二编,对以债来统合契约、 侵权和其他法定之债的德国式民法典体例,无疑是很 大的突破,是否更符合前述的积木、蜂窝等规则,特 别是串联规则?值得作深入的分析。 ◼ 从物权法定原则可能走入历史(详後)来看,规范交 易关系的合同法如果纳入自由设定的物权合同,独立 规定确有其正当性,但这时与其把侵权责任独立成编, 不如从民事财产关系无非源於法律行为或非法律行为 切入,把包括侵权行为在内的各种衡平制度 (Ausgleich),含债法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及 物法的所有人占有人关系等,置於一个衡平法编中, 这是个人最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