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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政法体制衔接转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不过我这个计划,还有深一层的原因。目前国内书店宣传出 售的法律书刊,多半是统编教材或普法手册式的,内容以法条的 文字和“学理”解释为主。或者虽然也编写案例,却是用来说明 法条的“正确适用”的。而法条,我们知道,跟各级衙门接的电 话批的条子,和法院大度里打牌喝酒、“三陪律师”进进出出那 一套,完全是两码事。换言之,法治之法,基本上是不按照本本 行事的;后者只是前者的一件漂亮新衣,所以才必须按时更换, “日日新又日新”,写真了再写真。这,才是值得我认真讨论的 问题。而且我这一场讨论,应当从门槛外开始。因为法治在理 论上,是全体公民无分阶级性别身份贵贱都有发言权的:因为其 中几乎每一项改革,私有产权每一天“神圣”的攫取,资本再临 中国,每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都是以许许多多人的贫困、伤痛 和流离火所为代价的。而上面说过,中国正处于法治建设的蜜月 期,让律尚未完全职业化,还在努力学习争取成为资本的语言和 权势的工具,还暴露着它的红嫩的爪牙。这是一个历史的机遇 因而也是-代学人和批判者肩头的重任。将来法治建成一我想 这要不了太久,不过是资本帝国新设一路行省而已,不是什么了 不起的功业一格局就该接近哈佛书店的“容境”了:法律,贝 给-~只书架。 弁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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