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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教与社会经济和人口 道教教团组织自东汉晚期出现以来,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便 以一种在社会生活中起重大作用的组织实体而存在。旧时, 道教宫观逾万座,遍及天下。每一座“丛林”宫观及规模较 大的“子孙”道院,均为田连阡陌之大小地主庄园,占有大 量土地,拥有巨大的资产,是社会一股强大的经济势力,儿 乎可以与皇族之财富相埒。宫观常住之道土众多。从整个社 会经济他位来看,这个庞大的教团,并不是一个从事物质生 产劳动,为社会增加物质财富的集体,而是一个消耗社会财富 的集体,其中享有特权者属于剥削阶级范晦,广大下层道士 也只是从事教团内耗的服务性劳动,总的来说,无益于提高社 会生产力,对社会经济发展是一种消极因素。宫观内的众多 道士,历代封建皇朝都免除他们服兵役、服劳役、纳税等, 这对国家来说,他们是享有豁免国民义务特权的人*而他们 应承担的负担,则钱加到了其他人身上,特别是大捞动群 众的身上。正因为这个教团组织庞大,人员众多,且占有大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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