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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渠道1和渠道2中,“三星”鞋厂都需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促销和广告宣传,需要向 批发商和零售商供货而承担品牌管理的成本。在渠道2中,厂商直接将产品卖给零售商,也 需要承担一定的销售成本。然而,在渠道3的OEM模式中,“三星”鞋厂不必为品牌管理 和分销支付成本。 假设“三星”鞋厂在价值链各个环节上的生产数量、价格、成本、销售数量等数据如表 3-5所示,这样,可以计算价值链每个环节上产品的增值情况。这里,应注意三个问题,首 先,生产过程明显创造了价值:其次,品牌管理环节通过促销、广告的形式提升了“三星” 鞋厂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虽然产品本身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但通过促销和广告宣传 可以使产品以更高的价格销售出去,因而可以认为品牌管理环节也同样创造了相应的价值 最后,分销环节将产品运送到使消费者更加方便购买的地点,从而也创造了价值。 表3-5:“三星”鞋厂价值链各环节数据表 价值/价格/成本 年产量 0000 卖给批发商的品牌产品数量 「直接销售的品牌产品数 10000 卖给其他鞋厂的非品牌产品数量 20000 批发商的品牌产 牌产品价格 「卖给其他厂家的非品牌产品价格 每双品牌鞋的生产成本 「每双非品牌鞋的生产成本 「每双鞋的销售成本 品牌管理总费用(用于促销,广告等) 根据表3-5中的数据,可以计算出“三星”鞋厂的总利润为: 70000(160-42)+10000(160-42-24)+20000(64-40)-7200000=2880000元 我们可以把该价值增值分解到“三星”鞋厂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中: (1)生产领域增值=所有产品按非品牌品出售所得利润,即 100000(64-40)=2400000元,每双24元。 (2)品牌管理环节产品增值=(所有品牌鞋获利)-(如果这些品牌鞋按非品牌产品 出售时的利润),即 80000(160-42)-80000(64-40)-7200000=320000元,每双4元 (3)销售环节产品增值〓(所有直销的品牌鞋获利)-(如果这些品牌鞋销售给批发 商时的利润),即 10000(200-160-24)=160000元,每双16元。 由此,我们就将“三星”鞋厂的产品价值链进行了分解,读者可以从中更好地掌握企业 产品的价值增值过程和成本分摊情况。 212供应链与价值链 对于买主来说,卖主是它的供应商。因此,我们可以说卖主是买主供应链的一部分。这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讨论,一方面,供应链的部分属于价值链而另一部分不属于价值链,如沃 尔玛的供应链包括了其所销售产品的生产环节,将产品运送到分销中心环节,再将产品运送 到零售中心环节等三个部分。这三部分中的前两个环节由其他公司完成,因而不构成沃尔玛 公司的价值链,第三个环节由沃尔玛公司自身完成而构成其价值链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价 值链的部分属于供应链而另一部分不属于供应链,如价值链中的品牌管理环节不属于供应84 在渠道 1 和渠道 2 中,“三星”鞋厂都需要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促销和广告宣传,需要向 批发商和零售商供货而承担品牌管理的成本。在渠道 2 中,厂商直接将产品卖给零售商,也 需要承担一定的销售成本。然而,在渠道 3 的 OEM 模式中,“三星”鞋厂不必为品牌管理 和分销支付成本。 假设“三星”鞋厂在价值链各个环节上的生产数量、价格、成本、销售数量等数据如表 3-5 所示,这样,可以计算价值链每个环节上产品的增值情况。这里,应注意三个问题,首 先,生产过程明显创造了价值;其次,品牌管理环节通过促销、广告的形式提升了“三星” 鞋厂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虽然产品本身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但通过促销和广告宣传 可以使产品以更高的价格销售出去,因而可以认为品牌管理环节也同样创造了相应的价值; 最后,分销环节将产品运送到使消费者更加方便购买的地点,从而也创造了价值。 表 3-5:“三星”鞋厂价值链各环节数据表 统 计 项 目 价值 / 价格 / 成本 年产量 100,000 卖给批发商的品牌产品数量 70,000 直接销售的品牌产品数量 10,000 卖给其他鞋厂的非品牌产品数量 20,000 卖给批发商的品牌产品价格 160 直接销售的品牌产品价格 200 卖给其他厂家的非品牌产品价格 64 每双品牌鞋的生产成本 42 每双非品牌鞋的生产成本 40 每双鞋的销售成本 24 品牌管理总费用(用于促销,广告等) 7,200,000 根据表 3-5 中的数据,可以计算出“三星”鞋厂的总利润为: 70000(160-42)+10000(160-42-24)+20000(64-40)-7200000=2880000 元 我们可以把该价值增值分解到“三星”鞋厂价值链的各个环节中: (1)生产领域增值 = 所有产品按非品牌品出售所得利润,即 100000(64-40)=2400000 元,每双 24 元。 (2)品牌管理环节产品增值 =(所有品牌鞋获利)-(如果这些品牌鞋按非品牌产品 出售时的利润),即 80000(160-42)-80000(64-40)-7200000=320000 元,每双 4 元。 (3)销售环节产品增值 =(所有直销的品牌鞋获利)-(如果这些品牌鞋销售给批发 商时的利润),即 10000(200-160-24)=160000 元,每双 16 元。 由此,我们就将“三星”鞋厂的产品价值链进行了分解,读者可以从中更好地掌握企业 产品的价值增值过程和成本分摊情况。 2.1.2 供应链与价值链 对于买主来说,卖主是它的供应商。因此,我们可以说卖主是买主供应链的一部分。这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讨论,一方面,供应链的部分属于价值链而另一部分不属于价值链,如沃 尔玛的供应链包括了其所销售产品的生产环节,将产品运送到分销中心环节,再将产品运送 到零售中心环节等三个部分。这三部分中的前两个环节由其他公司完成,因而不构成沃尔玛 公司的价值链,第三个环节由沃尔玛公司自身完成而构成其价值链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价 值链的部分属于供应链而另一部分不属于供应链,如价值链中的品牌管理环节不属于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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