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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以及由这些规章制度的整体运作而形成的内部管理体系。农村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决定其 服务能力。只有坚定不移地改革农村卫生院的内部运行机制,才能使乡镇卫生院充满活力 (一)农村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背景 1998年全国农村卫生院职工人均日诊疗人次为3.6。8省9县201所卫生院抽样调查的 资料表明:职工人均诊疗人次为3.5,全国农村卫生院实际开放的62.6万张床位,使用率 仅为36.5%,1998年全国农村卫生院收支缺额为8亿元(含国家补助在内),资源闲置、生 存发展能力缺乏的现状表明了农村卫生院活力严重不足。导致活力不足的原因是大锅饭、铁 饭碗的状态没有从根本上革除,更深层的原因则是卫生院的产权没有明晰,社会职能没有界 定,由此而导致了各类关系模糊不清,发展下去必然导致卫生院的混乱与瘫痪。 (二)农村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的起点 搞活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的两个基本起点是界定职能以及准确认识活力的含义 1.认清乡镇卫生院的社会职责乡镇卫生院的社会职责是向社区居民提供具有综合 性、福利性、基础性卫生服务的机构,它的社会价值在于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更明确 地说,社会之所以要在乡镇辖区内办一所卫生院,是为了给这一社区内的居民提供医疗保健 服务,而不是仅仅为了给十几个人提供就业、提供饭碗。如果说它客观上给一部分人提供了 就业机会,那只能是“末”,“本”应该是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福利性、基础性的卫生服 务。“本”“末”是不能倒置的。如果本末倒置,就会导致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扭曲畸变 这种扭曲畸变的运行机制,必然使卫生院失去了它的社会意义,或许表面上看这样的卫生院 可能很火红,但它已背离了它的社会职能,成了纯粹为某一利益团体获取利益的工具。 2.认清乡镇卫生院活力的基本含义增强活力是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重要任务,认清活 力的准确含义应该是推进这场改革的起点。对于农村卫生院来说“活力”至少应包括以下两 点: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福利性、基础性卫生服务的能力。只 有同时具备以上两方面的能力,才是乡镇卫生院活力的完整含义。在通常情况下,前者能够 引起关注,后者则往往会被忽略,而忽略后者则极容易使乡镇卫生院偏离正确的发展轨道和 方向。如果不能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福利性、基础性卫生服务,作为乡镇卫生院,它的 生存发展能力便失去了社会意义。这种能力对社会不仅是无益的,甚至有可能是有害的。 (三)农村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基本要点 以责权利相对应为基础的院长负责制,以劳动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用工制度、以消费主导 型为基础的经营管理模式,是构建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的基本要素 1.以责权利相对应为基础的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制的核心是“负责”。而对谁负责, 负什么样责,怎样才能促进其负责,以及如何评价其负责程度,则是院长负责制运行的关键 环节。 1)负责的对象:乡镇卫生院院长应对卫生院资产的所有者——社区居民负责,这是没 有疑义的,但社区居民不可能对院长的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奖惩,只能委托社区事务管理者 —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在选任卫生院长并明确其责任后全权委托 其一,卫生院长直接负责对象是其任命机关一一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院长对社区居民的 负责,是通过履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任期目标而体现的; 其二,执业者是卫生院长实现其任期目标的基础,而不是院长应予负责的对象。当然, 卫生院长向执业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是保证执业者履行责任的必要手段,但绝不可以认为 卫生院长的负责对象仅仅是院内执业者 2)责任的内容:对谁负责的问题明确了,负什么样责的问题也就不会出现太大偏差6 度以及由这些规章制度的整体运作而形成的内部管理体系。农村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决定其 服务能力。只有坚定不移地改革农村卫生院的内部运行机制,才能使乡镇卫生院充满活力。 (一)农村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背景 1998 年全国农村卫生院职工人均日诊疗人次为 3.6。8 省 9 县 201 所卫生院抽样调查的 资料表明:职工人均诊疗人次为 3.5,全国农村卫生院实际开放的 62.6 万张床位,使用率 仅为 36.5%,1998 年全国农村卫生院收支缺额为 8 亿元(含国家补助在内),资源闲置、生 存发展能力缺乏的现状表明了农村卫生院活力严重不足。导致活力不足的原因是大锅饭、铁 饭碗的状态没有从根本上革除,更深层的原因则是卫生院的产权没有明晰,社会职能没有界 定,由此而导致了各类关系模糊不清,发展下去必然导致卫生院的混乱与瘫痪。 (二)农村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的起点 搞活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的两个基本起点是界定职能以及准确认识活力的含义。 1.认清乡镇卫生院的社会职责 乡镇卫生院的社会职责是向社区居民提供具有综合 性、福利性、基础性卫生服务的机构,它的社会价值在于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更明确 地说,社会之所以要在乡镇辖区内办一所卫生院,是为了给这一社区内的居民提供医疗保健 服务,而不是仅仅为了给十几个人提供就业、提供饭碗。如果说它客观上给一部分人提供了 就业机会,那只能是“末”,“本”应该是为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福利性、基础性的卫生服 务。“本”“末”是不能倒置的。如果本末倒置,就会导致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扭曲畸变, 这种扭曲畸变的运行机制,必然使卫生院失去了它的社会意义,或许表面上看这样的卫生院 可能很火红,但它已背离了它的社会职能,成了纯粹为某一利益团体获取利益的工具。 2.认清乡镇卫生院活力的基本含义 增强活力是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重要任务,认清活 力的准确含义应该是推进这场改革的起点。对于农村卫生院来说“活力”至少应包括以下两 点: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福利性、基础性卫生服务的能力。只 有同时具备以上两方面的能力,才是乡镇卫生院活力的完整含义。在通常情况下,前者能够 引起关注,后者则往往会被忽略,而忽略后者则极容易使乡镇卫生院偏离正确的发展轨道和 方向。如果不能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福利性、基础性卫生服务,作为乡镇卫生院,它的 生存发展能力便失去了社会意义。这种能力对社会不仅是无益的,甚至有可能是有害的。 (三)农村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基本要点 以责权利相对应为基础的院长负责制,以劳动契约关系为基础的用工制度、以消费主导 型为基础的经营管理模式,是构建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的基本要素。 1.以责权利相对应为基础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负责制的核心是“负责”。而对谁负责, 负什么样责,怎样才能促进其负责,以及如何评价其负责程度,则是院长负责制运行的关键 环节。 1)负责的对象:乡镇卫生院院长应对卫生院资产的所有者——社区居民负责,这是没 有疑义的,但社区居民不可能对院长的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奖惩,只能委托社区事务管理者 ——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在选任卫生院长并明确其责任后全权委托。 其一,卫生院长直接负责对象是其任命机关——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院长对社区居民的 负责,是通过履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任期目标而体现的; 其二,执业者是卫生院长实现其任期目标的基础,而不是院长应予负责的对象。当然, 卫生院长向执业者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是保证执业者履行责任的必要手段,但绝不可以认为 卫生院长的负责对象仅仅是院内执业者。 2)责任的内容:对谁负责的问题明确了,负什么样责的问题也就不会出现太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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