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邻地利用权的设定如违反相邻关系的强制性规定的,亦属无 效。关于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界限的强行性规定,关于 邻地使用、通行或水的疏通的规定而为土地所不可或缺者,当 事人不得违反其规定而设定邻地利用权。当事人设定以禁止土 地通行为内容的邻地利用权,该设定行为无效。 二、邻地利用权的意义 (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邻地利用权的目的,在于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借 以提升自己土地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设定邻地利用权后,供用地所受限制也仅限于实现邻地利用权 目的的必要范围,除此以外,供用地人对供用地的使用、收益 不仅一如其旧,甚至还可与需用地人共享同一邻地利用权。较 之土地租赁、使用借贷关系场合,承租人、使用借贷人原则上 系以独占方式利用土地,均不相同 (二)有效地克服了相邻关系的局限性,从而达到对土地利用的 有效调节 ●与相邻关系相比,地役权制度的设立可以对土地利用关系进行 更为有效的调整,更具灵活性,从而克服了相邻关系的局限 性。通过设定邻地利用权制度,相邻不动产最大限度的利用便 可望得以实现。 在人类对于土地的利用由平面利用转向主要进行立体利用后, 如仅赖民法相邻关系制度调节相邻不动产利用关系,已经不能 奏效。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完善的邻地利用权制度,充分发挥 这一制度调节不动产利用的功能,也就具有了特别的意义 三、邻地利用权的特性 (一)邻地利用权的从属性 邻地利用权的从属性,又叫邻地利用权的附属性,这是指邻地 利用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必然从属于需用地而存 在 ●邻地利用权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 1.邻地利用权不可与需用地分离而转让。具体而言,有以下三个 方面:第一,需用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可保留需用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而单独转让邻地利用权。第二,需用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可保 留邻地利用权而将需用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第三,不可 将需用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与邻地利用权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4 ⚫ 邻地利用权的设定如违反相邻关系的强制性规定的,亦属无 效。关于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界限的强行性规定,关于 邻地使用、通行或水的疏通的规定而为土地所不可或缺者,当 事人不得违反其规定而设定邻地利用权。当事人设定以禁止土 地通行为内容的邻地利用权,该设定行为无效。 二、邻地利用权的意义 (一)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 邻地利用权的目的,在于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借 以提升自己土地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 设定邻地利用权后,供用地所受限制也仅限于实现邻地利用权 目的的必要范围,除此以外,供用地人对供用地的使用、收益 不仅一如其旧,甚至还可与需用地人共享同一邻地利用权。较 之土地租赁、使用借贷关系场合,承租人、使用借贷人原则上 系以独占方式利用土地,均不相同。 (二)有效地克服了相邻关系的局限性,从而达到对土地利用的 有效调节 ⚫ 与相邻关系相比,地役权制度的设立可以对土地利用关系进行 更为有效的调整 ,更具灵活性,从而克服了相邻关系的局限 性。通过设定邻地利用权制度,相邻不动产最大限度的利用便 可望得以实现。 ⚫ 在人类对于土地的利用由平面利用转向主要进行立体利用后, 如仅赖民法相邻关系制度调节相邻不动产利用关系,已经不能 奏效。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完善的邻地利用权制度,充分发挥 这一制度调节不动产利用的功能,也就具有了特别的意义。 三、邻地利用权的特性 (一)邻地利用权的从属性 ⚫ 邻地利用权的从属性,又叫邻地利用权的附属性,这是指邻地 利用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必然从属于需用地而存 在。 ⚫ 邻地利用权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 1.邻地利用权不可与需用地分离而转让。具体而言,有以下三个 方面:第一,需用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可保留需用的所有权或使用 权,而单独转让邻地利用权。第二,需用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可保 留邻地利用权而将需用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第三,不可 将需用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与邻地利用权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