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节释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次收购、本次要约收购指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格力地产除海投公司以外的其他股 东进行的部分要约收购的行为 收购人、玖思投资 指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格力地产、被收 购公司 指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鑫圆投资 指珠海鑫圆投资有限公司,玖思投资的唯一股东 海投公司 指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鑫圆投资的唯一股东 免税集团 指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珠海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格力地产实际 控制人 城建集团 指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 《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指《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要 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 持有的100%股权 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海证券、本财务顾问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技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 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5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次收购、本次要约收购 指 收购人以要约价格向格力地产除海投公司以外的其他股 东进行的部分要约收购的行为 收购人、玖思投资 指 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格力地产、被收 购公司 指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鑫圆投资 指 珠海鑫圆投资有限公司,玖思投资的唯一股东 海投公司 指 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鑫圆投资的唯一股东 免税集团 指 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珠海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格力地产实际 控制人 城建集团 指 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 《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指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财务顾问报告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要 约收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 资产重组 指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 持有的 100%股权 要约价格 指 本次要约收购的每股要约收购价格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海证券、本财务顾问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 —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财务顾问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