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教 人鬼”的格局。约出于南朝宋的《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卷下 记载了当时的醮神科仪,略称:凡是学道者,皆须修学醮神 仪节,而醮“有九品(据下文,应为十品——引者注):一者 五帝醮,二者七星醮,三者六甲醮,四者三师醮。此四醮皆 请天神。当修馔时,尤须洁净果具,并令丰新。……又有五 者五岳醮,六者三皇醮,七者三一醮,八者河图醮,九者居 宅醮,十者三五醮。此六醮并请地神。当修馔时,尤须洁净 果具,并令丰新。”现在留存的南北朝部分斋科书,如北周 《无上秘要》卷四十八至五十七所辑之“三皇斋”、“涂炭斋” 盟真斋”、“三元斋”、“金箓斋”、“黄祇斋”等,其所醮之神, 即承古之“天神、地祇、人鬼”的崇拜而来。如卷五十四 黄祇斋品”有:“谢十方”(指东、南、西、北、四隅及上 下十方之天尊、天帝、真人),“谢日月星”(指日、月及诸天 星宿大神),“谢五岳”(指东、南、西、北、中五岳神君、灵 官),“谢水官”指三河四海九江水帝、十三河源河伯河侯)。② 可见自南北朝初年以来,道教即按古之“天神、地衹、人 鬼”的格局来创造和礼拜自己的神灵,其中也继承了许多神 名,如四御、玉皇大帝、五老君、五星七曜、北斗七星、四 灵二十八宿、真武大帝、雷神及东岳、城隍、土地等,无不 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从中蜕变的痕迹。 第二,对神话传说人物的继承和改造。中国古代有丰富 的神话传说。在流传中,有些神话人物最后变成被人们顶礼 膜拜的神灵。道教继承了其中的少部分,有的是基本承袭,加 工甚少;有的在承袭基础上加以改造,使之成为富有道教色 彩的神灵。如民俗神中之大部分属于前者;黄帝、东王公、西人 鬼 ” 的 格 局 。 约 出 于 南 朝 宋 的 《 洞 玄 灵 宝 道 学 科 仪 》 卷 下 记 载 了 当 时 的 醮 神 科 仪 , 略 称 : 凡 是 学 道 者 , 皆 须 修 学 醮 神 仪 节 , 而 醮 “ 有 九 品 ( 据 下 文 , 应 为 十 品 — — 引 者 注 ) : 一 者 五 帝 醮 , 二 者 七 星 醮 , 三 者 六 甲 醮 , 四 者 三 师 醮 。 此 四 醮 皆 请 天 神 。 当 修 馔 时 , 尤 须 洁 净 果 具 , 并 令 丰 新 。 … … 又 有 五 者 五 岳 醮 , 六 者 三 皇 醮 , 七 者 三 一 醮 , 八 者 河 图 醮 , 九 者 居 宅 醮 , 十 者 三 五 醮 。 此 六 醮 并 请 地 神 。 当 修 馔 时 , 尤 须 洁 净 果 具 , 并 令 丰 新 。 ” ① 现 在 留 存 的 南 北 朝 部 分 斋 科 书 , 如 北 周 《 无 上 秘 要 》 卷 四 十 八 至 五 十 七 所 辑 之 “ 三 皇 斋 ” 、 “ 涂 炭 斋 ” 、 “ 盟 真 斋 ” 、 “ 三 元 斋 ” 、 “ 金 箓 斋 ” 、 “ 黄 祇 斋 ” 等 , 其 所 醮 之 神 , 即 承 古 之 “ 天 神 、 地 祇 、 人 鬼 ” 的 崇 拜 而 来 。 如 卷 五 十 四 “ 黄 祇 斋 品 ” 有 : “ 谢 十 方 ” ( 指 东 、 南 、 西 、 北 、 四 隅 及 上 、 下 十 方 之 天 尊 、 天 帝 、 真 人 ) , “ 谢 日 月 星 ” ( 指 日 、 月 及 诸 天 星 宿 大 神 ) , “ 谢 五 岳 ” ( 指 东 、 南 、 西 、 北 、 中 五 岳 神 君 、 灵 官 ) , “ 谢 水 官 ” ( 指 三 河 四 海 九 江 水 帝 、 十 三 河 源 河 伯 河 侯 ) 。 ② 可 见 自 南 北 朝 初 年 以 来 , 道 教 即 按 古 之 “ 天 神 、 地 祇 、 人 鬼 ” 的 格 局 来 创 造 和 礼 拜 自 己 的 神 灵 , 其 中 也 继 承 了 许 多 神 名 , 如 四 御 、 玉 皇 大 帝 、 五 老 君 、 五 星 七 曜 、 北 斗 七 星 、 四 灵 二 十 八 宿 、 真 武 大 帝 、 雷 神 及 东 岳 、 城 隍 、 土 地 等 , 无 不 或 多 或 少 地 表 现 出 从 中 蜕 变 的 痕 迹 。 第 二 , 对 神 话 传 说 人 物 的 继 承 和 改 造 。 中 国 古 代 有 丰 富 的 神 话 传 说 。 在 流 传 中 , 有 些 神 话 人 物 最 后 变 成 被 人 们 顶 礼 膜 拜 的 神 灵 。 道 教 继 承 了 其 中 的 少 部 分 , 有 的 是 基 本 承 袭 , 加 工 甚 少 ; 有 的 在 承 袭 基 础 上 加 以 改 造 , 使 之 成 为 富 有 道 教 色 彩 的 神 灵 。 如 民 俗 神 中 之 大 部 分 属 于 前 者 ; 黄 帝 、 东 王 公 、 西 中 国 道 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