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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计数据显示,天主教和伊斯兰教信徒的数量没有发生什么变化,而基督徒的数量从800000增长到 3000000,增长了3.75倍。 表1中国五大宗教的官方统计数据 天主教 基督教 伊斯兰教 佛教 道教 信徒人数(百万) 信徒人数(百万) 人口(百万) 信徒人数(百万)信徒人数(百万) 20世纪50年早期 2.7 0.7 8.0 1956 3.0 0.8 10.0 19828 3.0 3.0 10.0 几千万 10.0 1991° 3.5 4.5 17.0 1995d 4.0 10.0 18.0 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 神职人员 僧侣/尼姑 僧侣/尼姑 19828 3400 5900 20000 27000 2600 1995d 4300 18000 40000 200000 25700 教会和聚会点 教会和聚会点 清真寺 寺庙 寺庙 1995d 4377 37000 36200 13000 1557 资料来源:a.19号文件;b.Luo45(2001);c.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d.Li591(1999) 注释:1.Li和Lo是中共中央统战部的官员。2.20世纪50年代早期的数据与非官方的外文出版物中的数据一致。3.大多 数年份缺少佛教徒和道教徒的统计数据,是因为这两种宗教没有信徒身份制度做统计依据。仅有的1956年的估算来自当时毛泽 东主席在公开场合的讲话。4.穆斯林的统计数据是10个少数民族的总人口(一般认为伊斯兰教是他们的民族宗教,尽管其中有 很多人并不相信或参与实践)。5.不同宗教的职业教士之间不能完全进行类比,因为佛教和道教的僧侣和尼姑与俗众间可能没有 什么互动,而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的牧师及伊斯兰教的阿阁与平信徒间则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6.不同宗教的宗教活动场所 之间的功能差异很大:教堂和清真寺是平信徒每周定期聚会的场所,而许多寺庙是偶尔去朝拜的山中修道院,其中有些是专门为 隐士而设,几平没有外来的拜访者。那些所谓的基督教和天主教聚会点大都是简陋的会堂,而不一定是小型的正式会堂。 压制的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正式宗教组织中的公开宗教活动参与在文革期间减少为 零,且在20世纪80年代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比例上。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权力部门一再声称中 国大约有1亿宗教信徒。若事实如此,全部人口中的宗教信徒比例还不到9%(13亿人口中有大约 1亿的宗教徒)。如果这一较低的比例接近事实,那些希望宗教灭亡的人当然有理由感到高兴。然 而,事实并非如此简单。1亿的宗教信徒只是那些在权力部门视野之内的信徒,即红市中的宗教信 徒。许多宗教信众并不在红市,而是在黑市和灰市。 开放的宗教市场并非是一个自由市场。政府批准的教堂、寺庙和清真寺受到诸多约束和限制 它们包括“受国家监管、要求牧师(和其他宗教教士)进行政治学习、对可接受的讲道题目的相 关限制及干预教会人事事务”[60]42。一些限制是法律上的明文规定,另一些则隐含在中共的有关 文件中,而大多数限制是地方官员的任意专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1982年实施生效)第36 条指出: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并规定不得利用宗教参与破坏公共秩序、危害人民健康或妨碍 国家教育体系的活动。 这里的关键词是“正常的”。“正常的”宗教活动是由当权官员所界定的。在其他国家是正常的 宗教活动可能在中国有关权力部门看来是不正常的。例如,儿童的宗教教育几乎在所有的国家都 是一个通行的做法。然而,在中国,对18岁以下儿童进行宗教教育在大多情况下是被禁止的。基 督教教堂不能合法举办儿童主日学。同样,教会不允许对18岁以下的青年人施洗。当然,如有政 治必要,还是允许例外情况出现,例如,当一个小孩被认为是西藏班禅喇嘛的转世灵童,便允许对几 个儿童喇嘛进行宗教启蒙教育。2001年,尽管一些基督徒对浙江温州当地的宗教事务局提起一场 法律诉讼,为他们子女的宗教实践争取平等权利61],但这一禁绝(即禁止对儿童进行宗教教育)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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