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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是靠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一系列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制度性因素而维系和保证的。在这 种制度下,严格限制农村人口离开农村。虽然改革开放后,这一制度已有所松动,农村剩余劳动力 大量进入城镇务工经商,但户籍仍然是限制农村人口流动的制度性因素。此外,农民缺乏正式组织 的状况,也使他们对家族有某种依赖感,不愿外迁,总是希望得到左邻右舍的帮助,惧怕在一个生 疏的新环境中失去依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效益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开始走出农村,离开黄土地,到城镇寻求 更好的发展机会,据调查,我国1996年时约有8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了城镇,其中不乏拉家 带口、举家外出者,尽管他们未取得城镇居民的”资格”,但多数己成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的“准 城镇人口”。 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一对 李生姊妹,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这已被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目前,我国农村工业化速度 是比较快的,农村工业产值已占到全国工业总产值的一半左右。但我国农村工业化是以分散化为特 点的,职工也未脱离农业和农村,从而形成了“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 式。可以想像,当我国真正实现了高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大多数农村人口迁居到城市工作与生 活,开始分享城市文明的成果时,农村聚族而居的景象必将大为改观,甚至不复存在。到那时,产 生于这一居住方式基础上的家族组织也必然会随之消失。然而,这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做到的,而 是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其次,从当代农村家族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来看,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当代家族最大、最直接的 功效在于它可以克服目前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难题。 进一步说,它还可以凭借本身的优势,为农村新的经济结构的形成,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起到一 些其他组织所难以起到的积极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同一家族的成员之间具有建立在天然血缘亲情 关系基础上的紧密的互动关系和互助互利关系,特别是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相互信任感。从经济学 的角度看,这种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极为可贵的相互信任感的轻易获得,可以极大地降低农民在互动 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有助于个体和家族组织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家族对于农民家庭的正效用,形成了对农民家庭的吸引力。或者说,只要家族还存正效用,它也 就具有生命力。尽管目前己出现了农民由单干走向联合的迹象,但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责任制仍然 是农村主要的生产方式,在近期内这一状况也不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因为我国的基本国情就是地少 人多,这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考虑到的。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曾明确指出:这种国情就决定了 我国的农业发展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采取大农场制,而只能采取小规模经营,这是解决人多地 少、就业岗位不足等问题。 再次,从当代农村家族赖以存在的家族文化基础来看,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有着浓厚的 传统文化,其影响极其深远。尤其是传统的家族文化,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虽经建国后几十年的批 判与清除,仍是衰而不死。且近年来又出现复活和蔓延的趋势。“文化大革命“期间,家族文化受到 毁灭性打击,但这种打击是一种强制性外力作用的结果,而并未根除家族文化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 结构,是靠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一系列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制度性因素而维系和保证的。在这 种制度下,严格限制农村人口离开农村。虽然改革开放后,这一制度已有所松动,农村剩余劳动力 大量进入城镇务工经商,但户籍仍然是限制农村人口流动的制度性因素。此外,农民缺乏正式组织 的状况,也使他们对家族有某种依赖感,不愿外迁,总是希望得到左邻右舍的帮助,惧怕在一个生 疏的新环境中失去依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效益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开始走出农村,离开黄土地,到城镇寻求 更好的发展机会,据调查,我国1996年时约有800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了城镇,其中不乏拉家 带口、举家外出者,尽管他们未取得城镇居民的"资格",但多数已成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的"准 城镇人口"。 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一对 孪生姊妹,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这已被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目前,我国农村工业化速度 是比较快的,农村工业产值已占到全国工业总产值的一半左右。但我国农村工业化是以分散化为特 点的,职工也未脱离农业和农村,从而形成了"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 式。可以想像,当我国真正实现了高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大多数农村人口迁居到城市工作与生 活,开始分享城市文明的成果时,农村聚族而居的景象必将大为改观,甚至不复存在。到那时,产 生于这一居住方式基础上的家族组织也必然会随之消失。然而,这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做到的,而 是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实现。 其次,从当代农村家族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来看,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当代家族最大、最直接的 功效在于它可以克服目前家庭经营的局限性,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难题。 进一步说,它还可以凭借本身的优势,为农村新的经济结构的形成,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起到一 些其他组织所难以起到的积极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同一家族的成员之间具有建立在天然血缘亲情 关系基础上的紧密的互动关系和互助互利关系,特别是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相互信任感。从经济学 的角度看,这种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极为可贵的相互信任感的轻易获得,可以极大地降低农民在互动 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有助于个体和家族组织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家族对于农民家庭的正效用,形成了对农民家庭的吸引力。或者说,只要家族还存正效用,它也 就具有生命力。尽管目前已出现了农民由单干走向联合的迹象,但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责任制仍然 是农村主要的生产方式,在近期内这一状况也不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因为我国的基本国情就是地少 人多,这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考虑到的。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曾明确指出:这种国情就决定了 我国的农业发展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采取大农场制,而只能采取小规模经营,这是解决人多地 少、就业岗位不足等问题。 再次,从当代农村家族赖以存在的家族文化基础来看,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有着浓厚的 传统文化,其影响极其深远。尤其是传统的家族文化,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虽经建国后几十年的批 判与清除,仍是衰而不死。且近年来又出现复活和蔓延的趋势。"文化大革命"期间,家族文化受到 毁灭性打击,但这种打击是一种强制性外力作用的结果,而并未根除家族文化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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