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村家庭 第一节家庭的社会学研究 一、社会学什么要研究家庭 (一)从家庭和社会的关系看,开展农村家庭研究有利于认识农村社会 (二)从家庭对社会的影响看,研究农村家庭有利于促进社会整合 (三)从家庭对个人的影响看,开展农村家庭研究有利于个人成长 (四)从现实生活看,开展婚姻家庭研究有利于认识和解决农村婚姻家庭问题 二、家庭的社会学含义 (一)什么是家庭 1、婚姻是家庭的起点、基础和根据,由婚姻而结成的夫妻关系是家庭中最主要的关系,是判断 家庭的第一标准。 2、以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血缘关系,是家庭中的第二种主要关系,是判 断家庭的第二条标准。 3、家庭还可以是婚姻和血缘关系的合理延伸 (二)家庭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 1、社会是有亿万个家庭组成的,家庭同社会息息相关。 2、家庭是历史的范畴。 3、家庭是基本社会群体。 4、家庭是普遍的社会制度。 第二节 农村家庭的结构和功能 一、家庭的结构 (一)什么是家庭结构 (二)农村家庭结构的类型
第四章 农村家庭 第一节 家庭的社会学研究 一、社会学什么要研究家庭 (一) 从家庭和社会的关系看,开展农村家庭研究有利于认识农村社会 (二) 从家庭对社会的影响看,研究农村家庭有利于促进社会整合 (三) 从家庭对个人的影响看,开展农村家庭研究有利于个人成长 (四) 从现实生活看,开展婚姻家庭研究有利于认识和解决农村婚姻家庭问题 二、家庭的社会学含义 (一) 什么是家庭 1、婚姻是家庭的起点、基础和根据,由婚姻而结成的夫妻关系是家庭中最主要的关系,是判断 家庭的第一标准。 2、以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血缘关系,是家庭中的第二种主要关系,是判 断家庭的第二条标准。 3、家庭还可以是婚姻和血缘关系的合理延伸。 (二) 家庭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 1、社会是有亿万个家庭组成的,家庭同社会息息相关。 2、家庭是历史的范畴。 3、家庭是基本社会群体。 4、家庭是普遍的社会制度。 第二节 农村家庭的结构和功能 一、家庭的结构 (一) 什么是家庭结构 (二) 农村家庭结构的类型
1、核心家庭 2、主干家庭 3、联合家庭 4、其他家庭 二、家庭关系 (一)夫妻关系 (二)亲子关系 (三)祖孙关系 (四)婆媳关系 三、家庭功能 (一)经济生活功能 1、生产功能 (1)生产的极大分散性。这是由农业生产对象是活的动植物有机体所决定的。这些活的有机体 不能像工业生产中的对象那样可以高度密集在一起投入生产过程,而必须依照生物本身固有的生长 规律,任其分散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照管、培育和控制。谷物和其他农作物,主要是依靠吸收阳 光、水分和土壤中的营养物(包括人工投入的肥料等)而不断生长的,大量地栽培、种植,必须分布 在极广的地域。为了便于管理、培育和控制这些分布极广的生产对象,农业生产必须分散进行,而 不能集中进行,农业生产的劳动组织形式也必须是小型、灵活的,而不能是庞大、规整的。农村社 会家庭正适应了这种需要,故无论过去和现在,它们都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特殊的生产经营功能。 (②)生产过程的极度随机性。农业生产,特别是种植业的生产,要受许多人类无法完全控制的 因素的制约。变幻莫测的气候和其他自然条件,随时都会影响和改变原预想的生产过程。为了及 时、正确地反应这方面的变化和掌握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式各样的情况,农业生产往往要求像母亲 照看小孩于那样随时有人进行照料。这样,生产者便必须随着劳动对象的分散而分散并经常吃住在 它们身旁,而不能像在工业生产中那样上班才和自己的劳动对象在一起,下班便可远离,能够适应 这种要求并长期地坚持下去的,也只有乡村社会的家庭。 (③)用工的不确定性。除饲养业外,农业生产都带有鲜明的季节性。在农忙季节,用工量极大 甚至需要人们不分昼夜干活,而在农闲季节则用工量极少、甚至有时完全不用工。另外,自然灾害 的侵袭或其他自然条件的变化,也会造成用工不规则,造成了普遍地按企业方式组织生产的困难, 而可以不计工时、不分上下班和不分彼此的乡村社会家庭,则能超越这一困难满足灵活用工的需 要。 (④)生产成效的难预料性或不稳定性。农业生产的劳动成果主要是体现在最终产品上,而不是 与劳动过程完全同步的,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一切付出,都要视最终成果而定,如果过程中一切都 做得很有成效(如整地、施肥都很合乎要求且庄稼生长也很好),但最后却因意料不到的灾害而颗粒 无收,便会使已付出的劳动付诸东流。这种情况要求有一种不考虑过程中的劳动报酬而能齐心协 力、共同争取最终成果的群体或组织,去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而乡村社会的家庭则因其血缘的、情
1、核心家庭 2、主干家庭 3、联合家庭 4、其他家庭 二、家庭关系 (一) 夫妻关系 (二) 亲子关系 (三) 祖孙关系 (四) 婆媳关系 三、家庭功能 (一) 经济生活功能 1、生产功能 (1)生产的极大分散性。这是由农业生产对象是活的动植物有机体所决定的。这些活的有机体 不能像工业生产中的对象那样可以高度密集在一起投入生产过程,而必须依照生物本身固有的生长 规律,任其分散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照管、培育和控制。谷物和其他农作物,主要是依靠吸收阳 光、水分和土壤中的营养物(包括人工投入的肥料等)而不断生长的,大量地栽培、种植,必须分布 在极广的地域。为了便于管理、培育和控制这些分布极广的生产对象,农业生产必须分散进行,而 不能集中进行,农业生产的劳动组织形式也必须是小型、灵活的,而不能是庞大、规整的。农村社 会家庭正适应了这种需要,故无论过去和现在,它们都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特殊的生产经营功能。 (2) 生产过程的极度随机性。农业生产,特别是种植业的生产,要受许多人类无法完全控制的 因素的制约。变幻莫测的气候和其他自然条件,随时都会影响和改变原预想的生产过程。为了及 时、正确地反应这方面的变化和掌握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式各样的情况,农业生产往往要求像母亲 照看小孩于那样随时有人进行照料。这样,生产者便必须随着劳动对象的分散而分散并经常吃住在 它们身旁,而不能像在工业生产中那样上班才和自己的劳动对象在一起,下班便可远离,能够适应 这种要求并长期地坚持下去的,也只有乡村社会的家庭。 (3) 用工的不确定性。除饲养业外,农业生产都带有鲜明的季节性。在农忙季节,用工量极大 甚至需要人们不分昼夜干活,而在农闲季节则用工量极少、甚至有时完全不用工。另外,自然灾害 的侵袭或其他自然条件的变化,也会造成用工不规则,造成了普遍地按企业方式组织生产的困难, 而可以不计工时、不分上下班和不分彼此的乡村社会家庭,则能超越这一困难满足灵活用工的需 要。 (4) 生产成效的难预料性或不稳定性。农业生产的劳动成果主要是体现在最终产品上,而不是 与劳动过程完全同步的,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一切付出,都要视最终成果而定,如果过程中一切都 做得很有成效(如整地、施肥都很合乎要求且庄稼生长也很好),但最后却因意料不到的灾害而颗粒 无收,便会使已付出的劳动付诸东流。这种情况要求有一种不考虑过程中的劳动报酬而能齐心协 力、共同争取最终成果的群体或组织,去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而乡村社会的家庭则因其血缘的、情
感的、伦理道德和共同利益方面的联系而产生的特点,适应了这一方面的要求,其他形式的群体和 组织,则无法在这方面与乡村社会的家庭相比。 (⑤)农业生产要求因地制宜地进行行动、灵活的决策。大型的组织难以很好地办到这一点,而 小型的家庭经营则对此毫无困难,这也是乡村社会家庭得以继续保持和发挥其生产经营功能的重要 原因。它说明,我国过去关于农业生产及其组织形式的”一大二公“的观念,是十分脱离实际的,包 产到户后,我国乡村社会家庭在组织农业生产上发挥的巨大作用,归根到底,就在于它们都取得了 根据情况而采取主动、灵活决策的自主权。 农村社会家庭的生产经营功能,并不是独立于整个社会联系之外,能脱离一定的社会条件存在和 发挥的,而是在确定的社会联系之内和依赖于相应的社会条件才能保持和发挥的。例如:现代资本 主义国家的家庭农场,就要依赖高度发达的和高度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系统,此外,还要依靠政 府在财政和农业政策上的支持,依靠各农户的彼此帮助、支援与合作(包括建立合作组织)。离开了 这些条件,它们是很难生存的。 我们承认和主张发挥乡村社会家庭的生产经营功能,不能因此而把它与社会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 与支援对立起来。其实,二者是完全统一的,社会和国家有力的支持与支援,是任何国家乡村社会 家庭充分发挥其生产经营功能的基本条件,如果除去了这个条件,无疑是对乡村家庭发挥这方面功 能的"抽底火”。这样,必然会给乡村社会家庭及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而整个国家和社会,也会 由此而尝到灾难性的后果。 2、积累和组织消费的功能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乡村社会家庭,都是集生产与消费、消费与积累于一身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 位。积累功能是从这种特定的统一体中产生出来的,并且是其生产经营功能的延伸和必然的组成部 分。在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下,乡村社会家庭的积累功能并不明显,明显的是表现在扩大再生产的形 式中,一般地讲,只要乡村社会家庭成了一个独立经营的经济单位,且外部条件是鼓励它们自我发 展的,绝大多数家庭便会产生一种扩大再生产的内在冲动,使各个家庭尽可能地将能节省下来的财 力和物力,投入扩大再生产,由此也就会形成乡村社会家庭的某种自我积累机制。这一机制发挥的 情况或程度如何,除了要受各年生产经营成效的决定外,还要受各家庭主持或决策人的思想观念与 外在环境(如国家的农业政策与市场需求及由此而决定的农产品价格状况)的制约。生产经营的成效 决定着有无余钱剩米和有多少余钱剩米投入未来的扩大再生产,家庭决策人的眼界制约着他们将余 钱剩米投向何方(消费或积累)与用多少数量(按何种比例)投向何方:而外在环境(特别是市场供需状 况)则决定着他们可不可能扩大再生产,能扩大到何种程度。我国乡村实行包产到户后,许多乡村家 庭在丰收和增加收入之后,不把增收部分投入扩大再生产或者投入很少,而是把它大量地用于建 房、添制家庭用具、改善生活、甚至大办婚丧事项,既和这些家庭的主持人满足于小富的小生产者 意识有关,又和国家未能从外部创造能吸引广大乡村家庭积极投入扩大再生产的环境有关,例如国 家未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农户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各种矛盾,并常常不按市场规则去收购农 民的农副产品,在收购这些农副产品时把收购价格压得很低,而又让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升得很
感的、伦理道德和共同利益方面的联系而产生的特点,适应了这一方面的要求,其他形式的群体和 组织,则无法在这方面与乡村社会的家庭相比。 (5) 农业生产要求因地制宜地进行行动、灵活的决策。大型的组织难以很好地办到这一点,而 小型的家庭经营则对此毫无困难,这也是乡村社会家庭得以继续保持和发挥其生产经营功能的重要 原因。它说明,我国过去关于农业生产及其组织形式的"一大二公"的观念,是十分脱离实际的,包 产到户后,我国乡村社会家庭在组织农业生产上发挥的巨大作用,归根到底,就在于它们都取得了 根据情况而采取主动、灵活决策的自主权。 农村社会家庭的生产经营功能,并不是独立于整个社会联系之外,能脱离一定的社会条件存在和 发挥的,而是在确定的社会联系之内和依赖于相应的社会条件才能保持和发挥的。例如:现代资本 主义国家的家庭农场,就要依赖高度发达的和高度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系统,此外,还要依靠政 府在财政和农业政策上的支持,依靠各农户的彼此帮助、支援与合作(包括建立合作组织)。离开了 这些条件,它们是很难生存的。 我们承认和主张发挥乡村社会家庭的生产经营功能,不能因此而把它与社会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 与支援对立起来。其实,二者是完全统一的,社会和国家有力的支持与支援,是任何国家乡村社会 家庭充分发挥其生产经营功能的基本条件,如果除去了这个条件,无疑是对乡村家庭发挥这方面功 能的"抽底火"。这样,必然会给乡村社会家庭及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而整个国家和社会,也会 由此而尝到灾难性的后果。 2、积累和组织消费的功能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乡村社会家庭,都是集生产与消费、消费与积累于一身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 位。积累功能是从这种特定的统一体中产生出来的,并且是其生产经营功能的延伸和必然的组成部 分。在简单再生产的条件下,乡村社会家庭的积累功能并不明显,明显的是表现在扩大再生产的形 式中,一般地讲,只要乡村社会家庭成了一个独立经营的经济单位,且外部条件是鼓励它们自我发 展的,绝大多数家庭便会产生一种扩大再生产的内在冲动,使各个家庭尽可能地将能节省下来的财 力和物力,投入扩大再生产,由此也就会形成乡村社会家庭的某种自我积累机制。这一机制发挥的 情况或程度如何,除了要受各年生产经营成效的决定外,还要受各家庭主持或决策人的思想观念与 外在环境(如国家的农业政策与市场需求及由此而决定的农产品价格状况)的制约。生产经营的成效 决定着有无余钱剩米和有多少余钱剩米投入未来的扩大再生产,家庭决策人的眼界制约着他们将余 钱剩米投向何方(消费或积累)与用多少数量(按何种比例)投向何方;而外在环境(特别是市场供需状 况)则决定着他们可不可能扩大再生产,能扩大到何种程度。我国乡村实行包产到户后,许多乡村家 庭在丰收和增加收入之后,不把增收部分投入扩大再生产或者投入很少,而是把它大量地用于建 房、添制家庭用具、改善生活、甚至大办婚丧事项,既和这些家庭的主持人满足于小富的小生产者 意识有关,又和国家未能从外部创造能吸引广大乡村家庭积极投入扩大再生产的环境有关,例如国 家未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农户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各种矛盾,并常常不按市场规则去收购农 民的农副产品,在收购这些农副产品时把收购价格压得很低,而又让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升得很
高,从而使农民扩大再生产无利可图。这就告诉我们,乡村社会家庭的积累功能,虽因其成为独立 的经济单位而为其自身所固有,但其作用,既可能很好地发挥出来,也可能受到抑制。 组织消费是任何形式的家庭都具有的功能,并且已成为现代绝大多数城市社会家庭的主要功能之 一。乡村社会家庭组织消费的功能,与城市社会家庭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首先是由于许多 生活消费品可以通过家庭生产自我满足,因而在安排生活上往往便与家庭的生产劳动安排直接地结 合在一起,即使是像前苏联集体农庄或国营农场的家庭,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些家庭都拥有直接 为自己生活服务的“宅旁园地“和自养的禽畜等,其次是当一个乡村社会家庭受自己内部扩张冲动的 驱使和外在环境的刺激,正倾其全力去扩大再生产时,它便会想方设法减少生话方面的开支、扩大 积累,即使那些原来是为了直接生活需要而生产出来的东西,往往也会省吃俭用,把它们变换成钱 和生产的物资,投入扩大再生产(包括购置土地等永久性生产资料)。这样,组织家庭的消费功能便 会服从于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或者完全相反,有关乡村社会家庭组织消 费的功能,便会突出起来并可能压抑其积累的功能。 (二)精神生活功能 (三)教育功能 (四)生育功能 (五)抚养、赡养功能 (六)稳定社会功能
高,从而使农民扩大再生产无利可图。这就告诉我们,乡村社会家庭的积累功能,虽因其成为独立 的经济单位而为其自身所固有,但其作用,既可能很好地发挥出来,也可能受到抑制。 组织消费是任何形式的家庭都具有的功能,并且已成为现代绝大多数城市社会家庭的主要功能之 一。乡村社会家庭组织消费的功能,与城市社会家庭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首先是由于许多 生活消费品可以通过家庭生产自我满足,因而在安排生活上往往便与家庭的生产劳动安排直接地结 合在一起,即使是像前苏联集体农庄或国营农场的家庭,情况也是如此。因为这些家庭都拥有直接 为自己生活服务的"宅旁园地"和自养的禽畜等,其次是当一个乡村社会家庭受自己内部扩张冲动的 驱使和外在环境的刺激,正倾其全力去扩大再生产时,它便会想方设法减少生话方面的开支、扩大 积累,即使那些原来是为了直接生活需要而生产出来的东西,往往也会省吃俭用,把它们变换成钱 和生产的物资,投入扩大再生产(包括购置土地等永久性生产资料)。这样,组织家庭的消费功能便 会服从于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如果情况不是这样,或者完全相反,有关乡村社会家庭组织消 费的功能,便会突出起来并可能压抑其积累的功能。 (二) 精神生活功能 (三) 教育功能 (四) 生育功能 (五) 抚养、赡养功能 (六) 稳定社会功能
第三节 中国农村传统家庭的特点及其演变 一、中国传统农村家庭的特点 (一)、以家庭利益为主的婚姻动机 (二)、父权单系的家庭制度 (三)、夫妻之间的感情满足压到最低线 (四)、复式家庭结构 (五)、家庭管理中的家长制 (六)、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 二、中国农村家庭的演变 (一)、家庭的基础一一婚烟发生了变化 (二)、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 (三)、家庭结构的变化 (四)、家庭功能的变化 (五)、家庭轴心的转移 三、中国农村的家族和家族关系 (一)中国农村是一个长期的家族社会的延续 1、宗族内部的等级秩序与组织结构 宗族的人口规模比家庭要大得多,因此,它内部的秩序仅靠血缘情感来维持就显得不够了。既然 发展成组织,就需要按照群体发展规律,形成严密的等级秩序和组织结构。 宗族内部的等级秩序是由一种叫做“辈”、“行”的基本行为规范体系来维持的。所谓“辈”,即辈 份,它是宗族内部血缘等级的标志,一般以某某字来表示。例如吴氏宗族的辈份有”国士之宏凤兆大 业克佑后昌恒怀祖德贤才焕启运庆文明散宗敦本世泽维新“22宁辈。 “国“字辈高于“士“字辈一 辈,高于“之“字辈两辈。辈份规定一个人在宗族内部的杜会地位,在与族人相处时,可以受到的权 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按照“礼“教的要求,晚辈应该尊敬长辈,说话办事,一切唯长辈的马首是 瞻。尤其是在一些严肃的社交场合,上下辈之间的界线是很清楚的,用农民的话来说,便是“”上 人“,“下人”。当”上人“的,要象一个”上人”,当“下人“的,也要懂得做”下人“的规矩。值得注意的 是,辈份标明的是血缘差别,而与年龄无关。年龄小,但如果他辈份高,他也是长辈,年龄虽老, 但如果他辈份低,他也是晚辈。长辈称呼晚辈叫侄、孙,晚辈称长辈叫叔,爷(南方叫爹)、太爷(老 爹),不管他们年龄大小如何。所谓“行”,即排行,同辈之间的尊卑秩序,年龄大的,称兄,年龄小 的称弟,兄弟姐妹在英文小区别不大,但在汉语中区别明显。年长的兄可以支配年幼的弟,如果父 母去世的长兄,长嫂就是弟妹的“爷、娘”,既要抚养他们,又要管教他们。有了辈行的规定,宗族 内部的人际关系秩序就基本上确定了
第三节 中国农村传统家庭的特点及其演变 一、中国传统农村家庭的特点 (一)、以家庭利益为主的婚姻动机 (二)、父权单系的家庭制度 (三)、夫妻之间的感情满足压到最低线 (四)、复式家庭结构 (五)、家庭管理中的家长制 (六)、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 二、中国农村家庭的演变 (一)、家庭的基础——婚姻发生了变化 (二)、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 (三)、家庭结构的变化 (四)、家庭功能的变化 (五)、家庭轴心的转移 三、中国农村的家族和家族关系 (一) 中国农村是一个长期的家族社会的延续 1、宗族内部的等级秩序与组织结构 宗族的人口规模比家庭要大得多,因此,它内部的秩序仅靠血缘情感来维持就显得不够了。既然 发展成组织,就需要按照群体发展规律,形成严密的等级秩序和组织结构。 宗族内部的等级秩序是由一种叫做"辈"、"行"的基本行为规范体系来维持的。所谓"辈",即辈 份,它是宗族内部血缘等级的标志,一般以某某字来表示。例如吴氏宗族的辈份有"国士之宏凤兆大 业克佑后昌恒怀祖德贤才焕启运庆文明敬宗敦本世泽维新"22宁辈。 "国"字辈高于"士"字辈一 辈,高于"之"宇辈两辈。辈份规定一个人在宗族内部的杜会地位,在与族人相处时,可以受到的权 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按照"礼"教的要求,晚辈应该尊敬长辈,说话办事,一切唯长辈的马首是 瞻。尤其是在一些严肃的社交场合,上下辈之间的界线是很清楚的,用农民的话来说,便是"上 人","下人"。当"上人"的,要象一个"上人",当"下人"的,也要懂得做"下人"的规矩。值得注意的 是,辈份标明的是血缘差别,而与年龄无关。年龄小,但如果他辈份高,他也是长辈,年龄虽老, 但如果他辈份低,他也是晚辈。长辈称呼晚辈叫侄、孙,晚辈称长辈叫叔,爷(南方叫爹)、太爷(老 爹),不管他们年龄大小如何。所谓"行",即排行,同辈之间的尊卑秩序,年龄大的,称兄,年龄小 的称弟,兄弟姐妹在英文小区别不大,但在汉语中区别明显。年长的兄可以支配年幼的弟,如果父 母去世的长兄,长嫂就是弟妹的"爷、娘",既要抚养他们,又要管教他们。有了辈行的规定,宗族 内部的人际关系秩序就基本上确定了
宗族的组织结构比较复杂,族有宗族大会,按照亲疏分为若干支派,每支各设文派长,支下有 房,房设房长。宗族大会是处齿全族公共事务和管理族产的最高权力机构。族贤自然也有权参与族 内事务。 2、族规 任何一个宗族组织,都订有详略不等的族规,并把它视之为整肃宗族纪律的主要手段。族规制定 者认为,“王者以一人治天下,则有纪纲,君子以一身教家人,则有家训,纲纪不立,天下不平,家 训不设,家人不齐矣。夫家中之有长幼内外之殊,公私、亲疏之别,贤愚顽秀之不同,苛非有训以 示之,而欲一其性情,尊模范,绝无乖戾差式之虞,虽圣人不能强也“。因此,需要有强制性的族规 来规范他们的行为。 族规所规范的范围极为广泛。如奉法之规。族规规定:“吾族有以非僻及拖欠侵欺致干国宪者, 众共摈之,不许入祠,贻玷先人也”。 敦本之规。族规规定: ”公议子弟触忤父兄,或骨肉相残,如争竞财产!诟晋斗殴,甚而涉讼 者,俱送祠严惩。父兄听其子弟放茵,不加约束者,亦记过议罚。“ 追远之规。族规规定: “吾族乡城俱有柯鲎J而冬至上祀,必以邑祠为主,明有尊也。每岁举 行,各分子姓咸宜齐集。’若族长无故不到,或使人代者议罚。若一分三年全不与祭(凡远宦,百里 外,居丧有疾苦,不在罚内),一家五年全不与祭者(以同高祖为一家),俱议罚。或一人终身竞不与 祭,谱内刊其名。“此外,还规定了春秋酹墓、立春祭先祖和季秋祭祢等活动的地点,人员与罚 则。 服教之规。族规认为,族人得学习儒家经典,讲求礼义,不得信从巫觋咒诅,奇袤异说,更不得 结党呼朋,烧香吃教。“衣冠而鬼蜮,或贪利而卑污,或刻薄而挑唆酿衅,或暴厉而凌幼悔长,或 非分而干纪乱俗,行污品下>在家为不肖,在国为罢民,在乡党为败类“的人,族规规定“公议斥之, 不许预祀。, 务业之规。族规要求族人勤奋立业,不可懒怠,以圭贫困。规定:’公议孤寒幼稚,不能自存, 为亲房所收录,固应教之务本力作。至年已成立,或流蔼忘反,或怠废自甘,伯叔兄弟,劝榆再 三,’终不见听者,·送柯责惩。"“ 尚学之规。族规认为,家族昌盛,须从科举学校始,因而规女:·“至游泮扭科,发甲拜官,酌 予女励。“科举废止以后,又创办小学,鼓励族人子弟入学.升入中学的,补助一定数量的学 贡. 内教之规止荜规认为,家庭不和,主要章任在妻子,主张以三从四德管束妻女 立嗣之规。族规确立立嗣原则是“立长、立贤、立爱,务须不偏不徇,秉公酌立。“ 戒赌之规。族规“公议:嗣后遇有赌博J:父兄戒谕不悛者,送柯责惩。” 息讼之规。族规“公议:小嫌平之废长,:、大故质之族恒,·若不令与闻,谊然构讼曲者固从 重琴:面直者亦必江罚。族长、房长,须博采众论,虚心斟酌,期于排解和协,毋令跃治。倘不论 山直,挟烯挑唆,左祖帮讼,甚或为异姓倒戈者,是更同宗之蟊娥也。无论尊卑长幼,于祠重贵四 十扳,不许与祖
宗族的组织结构比较复杂,族有宗族大会,按照亲疏分为若干支派,每支各设文派长,支下有 房,房设房长。宗族大会是处齿全族公共事务和管理族产的最高权力机构。族贤自然也有权参与族 内事务。 2、族规 任何一个宗族组织,都订有详略不等的族规,并把它视之为整肃宗族纪律的主要手段。族规制定 者认为,"王者以一人治天下,则有纪纲,君子以一身教家人,则有家训,纲纪不立,天下不平,家 训不设,家人不齐矣。夫家中之有长幼内外之殊,公私、亲疏之别,贤愚顽秀之不同,苛非有训以 示之,而欲一其性情,尊模范,绝无乖戾差忒之虞,虽圣人不能强也"。因此,需要有强制性的族规 来规范他们的行为。 族规所规范的范围极为广泛。如奉法之规。族规规定:"吾族有以非僻及拖欠侵欺致干国宪者, 众共摈之,不许入祠,贻玷先人也"。 敦本之规。族规规定; "公议子弟触忤父兄,或骨肉相残,如争竞财产!诟晋斗殴,甚而涉讼 者,俱送祠严惩。父兄听其子弟放茵,不加约束者,亦记过议罚。" 追远之规。族规规定: "吾族乡城俱有柯鲎J而冬至上祀,必以邑祠为主,明有尊也。每岁举 行,各分子姓咸宜齐集。’若族长无故不到,或使人代者议罚。若一分三年全不与祭(凡远宦,百里 外,居丧有疾苦,不在罚内),一家五年全不与祭者(以同高祖为一家),俱议罚。或一人终身竟不与 祭,谱内刊其名。"此外,还规定了春秋酹墓、立春祭先祖和季秋祭祢等活动的地点,人员与罚 则。 · 服教之规。族规认为,族人得学习儒家经典,讲求礼义,不得信从巫觋咒诅,奇袤异说,更不得 结党呼朋,烧香吃教。 "衣冠而鬼蜮,或贪利而卑污,或刻薄而挑唆酿衅,或暴厉而凌幼悔长,或 非分而干纪乱俗,行污品下>在家为不肖,在国为罢民,在乡党为败类"的人,族规规定"公议斥之, 不许预祀。, 务业之规。族规要求族人勤奋立业,不可懒怠,以圭贫困。规定;’公议孤寒幼稚,不能自存, 为亲房所收录,固应教之务本力作。至年已成立,或流蔼忘反,或怠废自甘,伯叔兄弟,劝榆再 三,’终不见听者,·送柯责惩。" 尚学之规。族规认为,家族昌盛,须从科举学校始,因而规女:·"至游泮扭科,发甲拜官,酌 予女励。"科举废止以后,又创办小学,鼓励族人子弟入学.升入中学的,补助一定数量的学 贡. 内教之规止荜规认为,家庭不和,主要章任在妻子,主张以三从四德管束妻女。 立嗣之规。族规确立立嗣原则是"立长、立贤、立爱,务须不偏不徇,秉公酌立." 戒赌之规。族规"公议;嗣后遇有赌博J:父兄戒谕不悛者,送柯责惩。" 息讼之规.族规"公议:小嫌平之废长,:、大故质之族恒,’若不令与闻,谊然构讼i曲者固从 重琴:面直者亦必江罚。族长、房长,须博采众论,虚心斟酌,期于排解和协,毋令跃冶。倘不论 山直,挟烯挑唆,左袒帮讼,甚或为异姓倒戈者,是更同宗之蟊娥也。无论尊卑长幼,于祠重责四 十扳,不许与袒
此外,族规还对丧葬(慎终):家庭教育(蒙养),族内团结(睦族),族人支柱(往来),家庭生活 (保家),尊敬长上(事上)等作了原则上的规定。 以上这些规定,以封建的三纲五常为基础,揉合了封建法律的若干内容。第一,宜扬纲常名教, 人伦孝悌。要求族人遵循礼教,生养死葬,尽心尽孝。还要求族人读书做官,显亲扬名,光宗耀 祖。第二宣扬遵纪守法,安分知命,并勤奋创业保家。族内纠纷,由族内处理,不得随意兴讼。第 三,宣扬族群意识,重视宗族内部的和睦。主张富不欺贫,贵不傲轧恤贫济弧,团结一致,共同对 外。 3、祠堂、族田和族学 宗族的基本设施有祠堂,族用和族学。词堂原是族人祭祀祖先的场所,又称“”家庙”,宗族最重要 的社会活动是祭祀祖先,通过祭祀祖先,达到它"敬宗收族”的目的。所以“祭祖典仪十分隆重,春秋 大祭,其制极严。任祭期前一天,各分族人要集中预演,以免临场出错。祭期一到,族人得黎明时 齐集祠堂。 族田是宗族的公产,其来源有四:一是族人捐钱购买:二是族内富人和任官捐献:三是族内无后 代族人的田产充公:四是族产增殖而购置的田地。 在一写大族,还设立有培养族人子弟的学校,族学的本意在于以人才光宗耀祖,壮大门庭而已。 连带家庭成员上下左右有血缘关系和其成员配偶的外亲都包含在内,五服以内的亲属均为同一家 族”。我们考虑家族、宗族在中国的实际情况虽然范围稍有不同,但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并无本 质的区别,所以还是通称为家族。 (二)我国家族和家族主义的主要表现 1、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是指对某一家族先祖亡灵的崇拜。家族里的人们认为他们的祖先保佑他们家族人口的繁 衍、生存、兴盛,祖先们有能力对后代儿孙赐福。祖先崇拜始于原始社会家庭制度开始形成的时 期,并在后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宗法体制下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我国家族和家族主义祖先崇拜 的具体表现,可以包括祖先灵位崇拜和坟幕崇拜两部分。从祭祖的地方看,可以有家祭、幕祭、祠 祭。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首先突现起来的如浙江温州,祖先祟拜的旧风陈渣泛滥,到处为祖宗立 祠堂、修墓宇,为父母甚至为自己预选基地,这些都体现出来祖先崇拜的家族或家族主义的封建文 化,虽然随着建国四十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家族主义表面上看是被摧毁了,但事实上仍根深蒂固 地隐藏在人们的思想情感和生活深处,一遇到适当发泄的良机就喷发出来。 2、门第观念 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内部家族的等级形成门第观念.显贵之家称“高门“,卑庶之家称为“寒门“,魏 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选用官员,高门中选,寒门受排斥。唐以后,旧的门第区别逐渐夫 势,以当时官爵的高下为区分门第的标准,但后来逐渐地己不限于社会的上层。直至当前,门第观 念对一般人们的思想、行为,特别是婚姻的结合都有普遍的影响,所谓“门当户对“就是两家的门第 等级要适当配合,否则纵然结了婚也要为对方的人看不起,这就是“门第观念’’的残余在作祟。 3、以数代同堂共居的大家庭为荣
此外,族规还对丧葬(慎终);家庭教育(蒙养),族内团结(睦族),族人支柱(往来),家庭生活 (保家),尊敬长上(事上)等作了原则上的规定。 以上这些规定,以封建的三纲五常为基础,揉合了封建法律的若干内容。第一,宣扬纲常名教, 人伦孝悌。要求族人遵循礼教,生养死葬,尽心尽孝。还要求族人读书做官,显亲扬名,光宗耀 祖。第二宣扬遵纪守法,安分知命,并勤奋创业保家。族内纠纷,由族内处理,不得随意兴讼。第 三,宣扬族群意识,重视宗族内部的和睦。主张富不欺贫,贵不傲轧恤贫济弧,团结一致,共同对 外。 3、祠堂、族田和族学 宗族的基本设施有祠堂,族用和族学。词堂原是族人祭祀祖先的场所,又称"家庙",宗族最重要 的社会活动是祭祀祖先,通过祭祀祖先,达到它"敬宗收族"的目的。所以"祭祖典仪十分隆重,春秋 大祭,其制极严。任祭期前一天,各分族人要集中预演,以免临场出错。祭期一到,族人得黎明时 齐集祠堂。 族田是宗族的公产,其来源有四:一是族人捐钱购买;二是族内富人和任官捐献;三是族内无后 代族人的田产充公;四是族产增殖而购置的田地。 在一写大族,还设立有培养族人子弟的学校,族学的本意在于以人才光宗耀祖,壮大门庭而已。 连带家庭成员上下左右有血缘关系和其成员配偶的外亲都包含在内,五服以内的亲属均为同一家 族"。我们考虑家族、宗族在中国的实际情况虽然范围稍有不同,但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并无本 质的区别,所以还是通称为家族。 (二) 我国家族和家族主义的主要表现 1、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是指对某一家族先祖亡灵的崇拜。家族里的人们认为他们的祖先保佑他们家族人口的繁 衍、生存、兴盛,祖先们有能力对后代儿孙赐福。祖先崇拜始于原始社会家庭制度开始形成的时 期,并在后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宗法体制下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我国家族和家族主义祖先崇拜 的具体表现,可以包括祖先灵位崇拜和坟墓崇拜两部分。从祭祖的地方看,可以有家祭、墓祭、祠 祭。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首先突现起来的如浙江温州,祖先祟拜的旧风陈渣泛滥,到处为祖宗立 祠堂、修墓宇,为父母甚至为自己预选基地,这些都体现出来祖先崇拜的家族或家族主义的封建文 化,虽然随着建国四十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家族主义表面上看是被摧毁了,但事实上仍根深蒂固 地隐藏在人们的思想情感和生活深处,一遇到适当发泄的良机就喷发出来。 2、门第观念 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内部家族的等级形成门第观念.显贵之家称"高门",卑庶之家称为"寒门",魏 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选用官员,高门中选,寒门受排斥。唐以后,旧的门第区别逐渐夫 势,以当时官爵的高下为区分门第的标准,但后来逐渐地已不限于社会的上层。直至当前,门第观 念对一般人们的思想、行为,特别是婚姻的结合都有普遍的影响,所谓"门当户对"就是两家的门第 等级要适当配合,否则纵然结了婚也要为对方的人看不起,这就是"门第观念’’的残余在作祟。 3、以数代同堂共居的大家庭为荣
有名的张姓”百忍堂“的故事,令人深思.《旧唐书·刘君良传》载:“郓州寿张人张公艺,九代 同居…麟德中,高宗有事泰山.路过郓州,亲幸其宅,问其义由,其人请纸笔,但书百余忍字”, 这一百多个“忍“字说明封建家族制度,聚族而居,易起纠纷,非百般忍耐,不能相安,故旧时张姓 常以“百忍“为堂名。这种风气,相沿至今,蔚为家庭生活的美谈。 4、注重男系及由此而产生的宗法制、家长制与诸子继承财产制 家长制是家长拥有统治权力的家庭制度,其特征表现为,作为家长的男子在家庭中具有支配地位 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如家庭财产所有权、对子女人身的统治权和主婚权等。中因封建社会的三纲五 常,以及不少法律、礼教、习惯、伦理道德等,都是用来束缚家庭成员维护家长制的表现形式,但 要克服家长制的思想残余及其影响,仍然是一项长期舶艰巨任务。 5、家族和家族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封建主义的土地所有制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长期的革命运动, 简称”土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 所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从而家族和家族主义的经济基础消灭了,它 们在农村的实际生活中也已烟消云散。但在近二十年来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却又有些露头和重 组,因此还需要对之进行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三)关于家族和家族主义的研究 中国的家族和家族主义在历史文化中的显耀地位与活动,以及渗透到中因人民,特别是农村人民 生活和思想的深度,近几十年来引起了中外学者们进行深究的兴趣。 西方学者对中国家族进行社会学、人类学研究近来引人注目的有著名英国人类学家莫里斯·弗里 德曼(MauriceFreedman),他在其1966年出版的专著《中国的家族与社会一一福建和广东》 《chInese c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一书中曾经这样写道:"其实,有关中 国社会的问题没有任何单一的答案可言,而家族组织可以说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弗里德曼 认为中国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省份的家族具有比较深厚的观念基础和比较完整的结构形态,两省 的家族组织之得以充分发展的主要原因,他认为可能有三点:即水稻种植、水利灌溉和边区环境。 种植水稻一方面需要较大规模社会团体的协作来从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作物的耕种,一方面易于积 累资产从而利于族产的形成和增殖,这就对家族组织的形成和发展提出了要求并创造了条件。从历 史上看,福建和广东历来属于海疆地区,往往无法接受国家行政力量的有效控制,地方秩序难以得 到有力的保障,人们不得不聚族自保,这也促进了家族组织的团结和壮大。弗里德曼的文化人类学 的解答,从人们的生产与人文环境进行了综合的分析,颇为中肯,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 第二类研究方法,可以美籍华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许良光的研究开辟了另一条途径。他以中 国、印度和美国的若干情况相互比较,对文化、亲属群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探 讨。许良光认为,凡人皆有两类需求:生物性需求和社会性需求,前者为动物和人所共有,后者则 为人所仅有,而人最基本的社会性需求又是社交、安全和地位,这三项需求相互影响、密切关联, 它们只有在人的生存单位一一群体之中才能得到满足,人首先在初级群体如家庭中使自己的需求得 到满足,当初级群体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时,就到次级群体如中国的家族、印度的种姓、美国的俱
有名的张姓"百忍堂"的故事,令人深思.《旧唐书·刘君良传》载;"郓州寿张人张公艺,九代 同居……麟德中,高宗有事泰山.路过郓州,亲幸其宅,问其义由,其人请纸笔,但书百余忍字", 这一百多个"忍"字说明封建家族制度,聚族而居,易起纠纷,非百般忍耐,不能相安,故旧时张姓 常以"百忍"为堂名。这种风气,相沿至今,蔚为家庭生活的美谈。 4、注重男系及由此而产生的宗法制、家长制与诸子继承财产制 家长制是家长拥有统治权力的家庭制度,其特征表现为,作为家长的男子在家庭中具有支配地位 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如家庭财产所有权、对子女人身的统治权和主婚权等。中国封建社会的三纲五 常,以及不少法律、礼教、习惯、伦理道德等,都是用来束缚家庭成员维护家长制的表现形式,但 要克服家长制的思想残余及其影响,仍然是一项长期舶艰巨任务。 5、家族和家族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封建主义的土地所有制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长期的革命运动, 简称"土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 所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从而家族和家族主义的经济基础消灭了,它 们在农村的实际生活中也已烟消云散。但在近二十年来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却又有些露头和重 组,因此还需要对之进行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三) 关于家族和家族主义的研究 中国的家族和家族主义在历史文化中的显耀地位与活动,以及渗透到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村人民 生活和思想的深度,近几十年来引起了中外学者们进行深究的兴趣。 西方学者对中国家族进行社会学、人类学研究近来引人注目的有著名英国人类学家莫里斯·弗里 德曼(MauriceFreedman),他在其1966年出版的专著《中国的家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 《chlnese cLineage and Society--Fukien and Kwangtung》一书中曾经这样写道:"其实,有关中 国社会的问题没有任何单一的答案可言,而家族组织可以说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弗里德曼 认为中国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省份的家族具有比较深厚的观念基础和比较完整的结构形态,两省 的家族组织之得以充分发展的主要原因,他认为可能有三点:即水稻种植、水利灌溉和边区环境。 种植水稻一方面需要较大规模社会团体的协作来从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作物的耕种,一方面易于积 累资产从而利于族产的形成和增殖,这就对家族组织的形成和发展提出了要求并创造了条件。从历 史上看,福建和广东历来属于海疆地区,往往无法接受国家行政力量的有效控制,地方秩序难以得 到有力的保障,人们不得不聚族自保,这也促进了家族组织的团结和壮大。弗里德曼的文化人类学 的解答,从人们的生产与人文环境进行了综合的分析,颇为中肯,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 第二类研究方法,可以美籍华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许良光的研究开辟了另一条途径。他以中 国、印度和美国的若干情况相互比较,对文化、亲属群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系统的探 讨。许良光认为,凡人皆有两类需求:生物性需求和社会性需求,前者为动物和人所共有,后者则 为人所仅有,而人最基本的社会性需求又是社交、安全和地位,这三项需求相互影响、密切关联, 它们只有在人的生存单位——群体之中才能得到满足,人首先在初级群体如家庭中使自己的需求得 到满足,当初级群体无法满足自己的需求时,就到次级群体如中国的家族、印度的种姓、美国的俱
乐部中去寻求,使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许良光的解释可以称作是文化心理分析,它对弗里德曼的 解释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第三类解释是从具体家庭活动的历史来分析中国家族的实际情况,这就是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 家林耀华的博士论文:《金翼一一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该书以小说体裁撰就,这部书汇 聚了社会学研究所必需的种种资料,展示了种种人际关系的网络一一它是运用社会人类学调查研究 方法的结果。书中以黄、张两个有密切关系的家族在经过诸如开店铺、打官司等一系列的事件之后 各自走向兴盛和衰微的生动而细致的过程,也就是家族发展变化或变迁的过程。综合起来看,林认 为对于家族体系变迁的发生和发展,有以下几种”力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外界环境要素包括组 织、物质、技术等要素变动的影响,二是内部成员尤其主要成员更迭替换的影响。而在调整自己的 行动以适应或促进家庭体系变迁的过程中,由”各种技术、行为、符号及习惯”总合而成的文化则又 在很大程度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制约着每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一个人必须与其他 哪种人往来,因而也就为他的体系和结构的组成提供了基本的规则。 林耀华、许良光和莫里斯·弗里德曼各自的考察虽然选取的角度不同,采用的形式不同,但它们 却都极大地推进了对近代中国家族现象的研究,其所建构的思路和框架也影响到近年来中国农村家 族复兴的研究。 (四)中国农村家族势力的复活的原因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一方面导致农村社会经济得到了空前发展,一方面也有不少原来已 板摧毁的农村旧有势力又复苏,其中引起人们广泛注意的就是家族势力的重新组合。重组的具体表 现首先是重修家谱、立宗祠等活动开始的。 1、多次冲击,未除根本 土地改革和人民政权的建立,清除了传统家族和家族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条件。到了合作化与人 民公社运动时期,合并了农户的主要生产资料,使家族丧失了基本的生产功能,家庭成员被集中到 公社组织.各自领取工分和其他生活资料。”文化大革命“时期,使已经萎靡的农村家庭更加解体, 人和家庭都服从于阶级斗争,淡化了血缘的亲和力,但这些冲击并没有真正冲垮家族的潜力。这是 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家庭的本质一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和封闭的生活方式。也就是 说,家族控制的力量虽被摧毁,但家族势力存在的条件却并未被彻底消除。 2、自然和社会环境无大的改变 家族势力的社会环境无大改变,而更为基本和重要的是农村中聚族而居的状况依然如故,以姓氏 形成的自然村落的情况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村民共同依附在同一处士地,共同分享有限的资源, 并以血缘为纽带,族人自然形成一定的利益群体,而城乡二元结构的强大障碍,农村人口流动缓 慢,也为农村聚族而居创造了稳定少变的外在条件,这是家族势力得以保存并复苏的环境基础。 3、权力真空,使家族势力有机可乘 家族势力复苏还有它内在的原因,即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原有的人民公社、大队生产体制实际处于瘫痪状态,而新的行政和生产组织,乡镇政府和行政 村、村民小组等尚未健全起来。也就是说,由于农村行政、生产管理和经营处于青黄不接的真空状
乐部中去寻求,使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许良光的解释可以称作是文化心理分析,它对弗里德曼的 解释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第三类解释是从具体家庭活动的历史来分析中国家族的实际情况,这就是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 家林耀华的博士论文:《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该书以小说体裁撰就,这部书汇 聚了社会学研究所必需的种种资料,展示了种种人际关系的网络——它是运用社会人类学调查研究 方法的结果。书中以黄、张两个有密切关系的家族在经过诸如开店铺、打官司等一系列的事件之后 各自走向兴盛和衰微的生动而细致的过程,也就是家族发展变化或变迁的过程。综合起来看,林认 为对于家族体系变迁的发生和发展,有以下几种"力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外界环境要素包括组 织、物质、技术等要素变动的影响,二是内部成员尤其主要成员更迭替换的影响。而在调整自己的 行动以适应或促进家庭体系变迁的过程中,由"各种技术、行为、符号及习惯"总合而成的文化则又 在很大程度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制约着每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一个人必须与其他 哪种人往来,因而也就为他的体系和结构的组成提供了基本的规则。" 林耀华、许良光和莫里斯·弗里德曼各自的考察虽然选取的角度不同,采用的形式不同,但它们 却都极大地推进了对近代中国家族现象的研究,其所建构的思路和框架也影响到近年来中国农村家 族复兴的研究。 (四) 中国农村家族势力的复活的原因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一方面导致农村社会经济得到了空前发展,一方面也有不少原来已 板摧毁的农村旧有势力又复苏,其中引起人们广泛注意的就是家族势力的重新组合。重组的具体表 现首先是重修家谱、立宗祠等活动开始的。 1、多次冲击,未除根本 土地改革和人民政权的建立,清除了传统家族和家族赖以生存的社会经济条件。到了合作化与人 民公社运动时期,合并了农户的主要生产资料,使家族丧失了基本的生产功能,家庭成员被集中到 公社组织.各自领取工分和其他生活资料。"文化大革命"时期,使已经萎靡的农村家庭更加解体, 人和家庭都服从于阶级斗争,淡化了血缘的亲和力,但这些冲击并没有真正冲垮家族的潜力。这是 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家庭的本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和封闭的生活方式。也就是 说,家族控制的力量虽被摧毁,但家族势力存在的条件却并未被彻底消除。 2、自然和社会环境无大的改变 家族势力的社会环境无大改变,而更为基本和重要的是农村中聚族而居的状况依然如故,以姓氏 形成的自然村落的情况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村民共同依附在同一处土地,共同分享有限的资源, 并以血缘为纽带,族人自然形成一定的利益群体,而城乡二元结构的强大障碍,农村人口流动缓 慢,也为农村聚族而居创造了稳定少变的外在条件,这是家族势力得以保存并复苏的环境基础。 3、权力真空,使家族势力有机可乘 家族势力复苏还有它内在的原因,即自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原有的人民公社、大队生产体制实际处于瘫痪状态,而新的行政和生产组织,乡镇政府和行政 村、村民小组等尚未健全起来。也就是说,由于农村行政、生产管理和经营处于青黄不接的真空状
态,因而家族(宗族)势力的重组便很自然地、便捷地填补了这个真空,担当起组织、领导农村行政 和生产的任务 在这个真空状态下什么人会出来维持和创立新的社会秩序或生产秩序,表面上看是所谓“能人”, 其实是在血缘关系的复苏基础上,物色各方面能够承认的能人,而这些能人很多就是昔日与外界有 多多少少联系,懂得些工商业和生产加工知识的,有一些文化水平的人,他们应运而出,他们内外 关系都能沟通,也就是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又能接上地缘关系,掌握村政权。 (五)家族对现代农村社会的影响 1、有效性 (1)有利于克服小生产的局限性 (2)保持传统的责任 (3)对农村权力的有效制衡 2、负面影响: (1)滋生落后的意识和行为 (2)抑制了创新精神 (3)纠结宗族矛盾 (六)当代农村家族的前景 1、家族仍将长期存在 从总体上看,当代农村出现的家族仍然只具有“有限的合理性”,这种有限的合理性无法掩盖或完 全替代因其具有或容易产生种种破坏性功能而表现出的不合理性。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生产 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家族的未米趋势和命运必然是逐步走向最终消亡或进行脱胎换骨式的鼎新。因 此,断然否认当代家族问题的存在、否认家族的存在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是一种现实的、唯物 的态度:同样地,给当代家族以过高的评价和过高的期望也是错误的,这必将影响和制约我国的现 代化进程。 从家族出现的基本条件看,许多方面在近期内尚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 首先,从家族形成的自然环境来看。作为家族得以产生和维系的自然环境基础,就是聚族而居的 居住格局,这种传统的居住方式持续了几千年,在未来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这就从根 本上决定了家族存在的长期性。我国受同一种传统文化的影响,城市为什么没有出现家族组织呢? 个最基本的原因就在于分散的居住状况把域市居民隔离开来,居民之间缺乏交往与沟通,也缺少聚 会的机会和可能,因而不具备家族形成的天然基础。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农村聚族而居的居住方式是 形成家族的自然基础。 当然,我国农村聚族而居的居体方式受多种因素影响的,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传统性因素。 我国的农村一般都是在家族的基础上而形成的,有的农村较大,开始即由二三个姓氏的人家组成, 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家族:即使在单姓村,随着家庭数目的增加,也会形成不同的 房(支)组织。从观念上讲,我国农民安土重迁的观念极其强烈,不到万不得已,农民是不可能离开 故土和乡亲的。这种观念又强化了聚族而居。(2)限制性因素。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二元社会与经济
态,因而家族(宗族)势力的重组便很自然地、便捷地填补了这个真空,担当起组织、领导农村行政 和生产的任务。 在这个真空状态下什么人会出来维持和创立新的社会秩序或生产秩序,表面上看是所谓"能人", 其实是在血缘关系的复苏基础上,物色各方面能够承认的能人,而这些能人很多就是昔日与外界有 多多少少联系,懂得些工商业和生产加工知识的,有一些文化水平的人,他们应运而出,他们内外 关系都能沟通,也就是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又能接上地缘关系,掌握村政权。 (五) 家族对现代农村社会的影响 1、有效性 (1)有利于克服小生产的局限性 (2)保持传统的责任 (3)对农村权力的有效制衡 2、负面影响: (1)滋生落后的意识和行为 (2)抑制了创新精神 (3)纠结宗族矛盾 (六) 当代农村家族的前景 1、家族仍将长期存在 从总体上看,当代农村出现的家族仍然只具有"有限的合理性",这种有限的合理性无法掩盖或完 全替代因其具有或容易产生种种破坏性功能而表现出的不合理性。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生产 社会化水平的提高,家族的未来趋势和命运必然是逐步走向最终消亡或进行脱胎换骨式的鼎新。因 此,断然否认当代家族问题的存在、否认家族的存在尚具有—定的合理性,不是一种现实的、唯物 的态度;同样地,给当代家族以过高的评价和过高的期望也是错误的,这必将影响和制约我国的现 代化进程。 从家族出现的基本条件看,许多方面在近期内尚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 首先,从家族形成的自然环境来看。作为家族得以产生和维系的自然环境基础,就是聚族而居的 居住格局,这种传统的居住方式持续了几千年,在未来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变,这就从根 本上决定了家族存在的长期性。我国受同一种传统文化的影响,城市为什么没有出现家族组织呢?一 个最基本的原因就在于分散的居住状况把域市居民隔离开来,居民之间缺乏交往与沟通,也缺少聚 会的机会和可能,因而不具备家族形成的天然基础。这也从反面说明了农村聚族而居的居住方式是 形成家族的自然基础。 当然,我国农村聚族而居的居体方式受多种因素影响的,这些因素主要包括:(1)传统性因素。 我国的农村一般都是在家族的基础上而形成的,有的农村较大,开始即由二三个姓氏的人家组成, 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家族;即使在单姓村,随着家庭数目的增加,也会形成不同的 房(支)组织。从观念上讲,我国农民安土重迁的观念极其强烈,不到万不得已,农民是不可能离开 故土和乡亲的。这种观念又强化了聚族而居。(2)限制性因素。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二元社会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