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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兼并的现象。③其实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是难以避免的,问题是当时中国共产 党高层对社会主义就是集体致富具有太强的信念,把苏联模式看作是最佳选择,同时也受到 中国传统的“均贫富”的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所以一旦问题出现,就认为必须加快集体化 的步伐来避免两极分化(共产党不能搞资本主义)。所以在1951年之后,合作化的步子大大 加快了。据统计,在1951年制订《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时候,农业生 产合作社的数量为300多个,到1955年春的时候,合作社已经发展到67万个,到1955年 年底,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已占全国农户总数的60%以上,到1956年4月底,全国农村基本 上实现了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到了10月底,多数省市实现了高级形式的合作化。(薄一波 1991)互助组、初级社与高级社的区别,主要在生产资料的所有形式上,在互助组阶段,土 地、牲畜和生产工具都归农民所有,生产也由农户自己安排。初级互助组只是采取换工的形 式来解决每户生产中劳力不足的矛盾,高级互助组则将换工形式变成评工计分,按日计酬 按年或按月计算劳动报酬,包括使用牲畜。互助组又分为临时和常年的两类,临时的根据农 户生产需要随时组织,一旦需要满足即自行解散。初级社则将土地、牲畜和大工具归社集中 调配使用,生产由合作社(成立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管理。但土地和生产资料仍归农户 所有,都算是按质入股,年底也参加分红,即分配时除了考虑劳动报酬之外,还要考虑按入 股的土地及牲畜的数量与质量另外给予报酬。到了高级社,则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全部归 集体所有(折价),农民按每年参加劳动的情况参加社里的年底分配,即实行“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一般来说,互助组、初级社的规模都比较小,几户、十几户、几十户或者上百 户到头了。到高级社才刚刚开始将行政村的建制和社的规模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到高级社 的时候,政社合一的体制己初见端倪,党组织和政府觉得贯彻政令简便顺畅多了。 合作化的高潮是在1955年,那年7月31日,毛泽东在向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所做的《关 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批判了党内在发展合作社上有“小脚女人走路”的右倾倾向的 高级干部,代表人物就是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的邓子恢。起因是中 央农村工作部要求浙江省从已有的5万多个合作社中砍掉1万5千个不具备条件的合作社 其实,邓在要不要合作化及对合作化的发展要有控制数字这两点上与毛并没有分歧,他们的 分歧是在合作化运动的发展速度要不要那么快上。毛的理论根据是可以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 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邓则认为应该让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毛认为,贫下中农 中是有巨大的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的,谈稳步,谈巩固则挫伤了占农村人口大多数的贫 农和下中农的积极性,做了富裕中农的尾巴,立场就站到富裕中农那一边去了,并指责邓“老 是喜欢去挫折社会主义因素”。最后邓做了检讨,合作化就在全国迅猛发展起来了。(薄一波: 1991) (二)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分析框架和现实 但是中国实际的情况和毛的想法(以苏联模式构建中国农村集体化和现代化的蓝图,通 过集体化增加粮食产量,解决粮食问题,把原来的小私有者的农民改造成大公无私的共产主 义新人)却有相当大的差距。因为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是基本上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贫 穷的农村(土改并没有改变当时农村贫穷落后的状况),落后的小生产的经不起自然灾害打 击的小农生产方式,约占当时全国人口五分之四的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而且文化素质异常低 下的农民。再加上一个基本上是以儒家文化(辅之以释道文化)为其理念和行为规范的农村 社会。正如制度经济学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将要作出的制度选择,离不开既有的制度的制约 即所谓的“路径依赖”。(诺斯:1994)“而农村社会固有的文化惯性,决定了农民喜欢按照 自己熟悉的方式行事,不太乐意接受外来力量强行做出的安排。”(宿胜军:1997)面对农村 这样的现实,中国共产党纵有最好的理想和最强大的动员方式,都无法使农民完全改变他们 已有的生活轨道,也无法完全遏止农民作为一个小私有者所必然存在的对个人利益和家庭利 益的追求。这样,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政策经常处于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农民(这里主买卖兼并的现象。③其实这种情况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是难以避免的,问题是当时中国共产 党高层对社会主义就是集体致富具有太强的信念,把苏联模式看作是最佳选择,同时也受到 中国传统的“均贫富”的农民平均主义的影响,所以一旦问题出现,就认为必须加快集体化 的步伐来避免两极分化(共产党不能搞资本主义)。所以在 1951 年之后,合作化的步子大大 加快了。据统计,在 1951 年制订《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时候,农业生 产合作社的数量为 300 多个,到 1955 年春的时候,合作社已经发展到 67 万个,到 1955 年 年底,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已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60%以上,到 1956 年 4 月底,全国农村基本 上实现了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到了 10 月底,多数省市实现了高级形式的合作化。(薄一波: 1991)互助组、初级社与高级社的区别,主要在生产资料的所有形式上,在互助组阶段,土 地、牲畜和生产工具都归农民所有,生产也由农户自己安排。初级互助组只是采取换工的形 式来解决每户生产中劳力不足的矛盾,高级互助组则将换工形式变成评工计分,按日计酬, 按年或按月计算劳动报酬,包括使用牲畜。互助组又分为临时和常年的两类,临时的根据农 户生产需要随时组织,一旦需要满足即自行解散。初级社则将土地、牲畜和大工具归社集中 调配使用,生产由合作社(成立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管理。但土地和生产资料仍归农户 所有,都算是按质入股,年底也参加分红,即分配时除了考虑劳动报酬之外,还要考虑按入 股的土地及牲畜的数量与质量另外给予报酬。到了高级社,则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全部归 集体所有(折价),农民按每年参加劳动的情况参加社里的年底分配,即实行“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一般来说,互助组、初级社的规模都比较小,几户、十几户、几十户或者上百 户到头了。到高级社才刚刚开始将行政村的建制和社的规模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到高级社 的时候,政社合一的体制已初见端倪,党组织和政府觉得贯彻政令简便顺畅多了。 合作化的高潮是在 1955 年,那年 7 月 31 日,毛泽东在向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所做的《关 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批判了党内在发展合作社上有“小脚女人走路”的右倾倾向的 高级干部,代表人物就是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的邓子恢。起因是中 央农村工作部要求浙江省从已有的 5 万多个合作社中砍掉 1 万 5 千个不具备条件的合作社。 其实,邓在要不要合作化及对合作化的发展要有控制数字这两点上与毛并没有分歧,他们的 分歧是在合作化运动的发展速度要不要那么快上。毛的理论根据是可以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 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邓则认为应该让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毛认为,贫下中农 中是有巨大的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的,谈稳步,谈巩固则挫伤了占农村人口大多数的贫 农和下中农的积极性,做了富裕中农的尾巴,立场就站到富裕中农那一边去了,并指责邓“老 是喜欢去挫折社会主义因素”。最后邓做了检讨,合作化就在全国迅猛发展起来了。(薄一波: 1991) (二)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分析框架和现实 但是中国实际的情况和毛的想法(以苏联模式构建中国农村集体化和现代化的蓝图,通 过集体化增加粮食产量,解决粮食问题,把原来的小私有者的农民改造成大公无私的共产主 义新人)却有相当大的差距。因为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是基本上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贫 穷的农村(土改并没有改变当时农村贫穷落后的状况),落后的小生产的经不起自然灾害打 击的小农生产方式,约占当时全国人口五分之四的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而且文化素质异常低 下的农民。再加上一个基本上是以儒家文化(辅之以释道文化)为其理念和行为规范的农村 社会。正如制度经济学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将要作出的制度选择,离不开既有的制度的制约 即所谓的“路径依赖”。(诺斯:1994)“而农村社会固有的文化惯性,决定了农民喜欢按照 自己熟悉的方式行事,不太乐意接受外来力量强行做出的安排。”(宿胜军:1997)面对农村 这样的现实,中国共产党纵有最好的理想和最强大的动员方式,都无法使农民完全改变他们 已有的生活轨道,也无法完全遏止农民作为一个小私有者所必然存在的对个人利益和家庭利 益的追求。这样,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政策经常处于一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农民(这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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