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成的有形的、可被具体测量确定的危害结果。 第二,刑法因果关系中的原因,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 所谓时间序列性,就是从发生时间上看,原因必定在先,结果 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 四、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 任何刑事案件的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一种行为能 引起什么样的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因此,查明因果关系 时,一定要从危害行为实施时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来 考虑。 五、因果关系的复杂性 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具体表现为“一果多因”或“一因多果”。 (一)“一果多因” “一果多因”是指某一危害结果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它最明 显地表现在两种情况下: 一是责任事故类过失犯罪案件中。事故的发生往往涉及到许多 人的过失,而且往往还是主客观原因交织在一起,情况非常复杂。二 是共同犯罪中,多个人的行为共同作用而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一因多果” “一因多果”是指一个危害行为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的情况。 六、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 因果关系一般表现为两种现象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合乎 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 偶然联系的因果关系(通常简称偶然因果关系)。后者所指的情 况是某种行为本身不包含产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性(内在根据),但 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偶然又有其他原因加入其中,即偶然地同另一原 因的展开过程相交错,由后来介入的这一原因合乎规律地引起了这种 危害结果。这种情况下,先行行为与最终之危害结果之间的偶然联系, 即称为偶然因果关系。成的有形的、可被具体测量确定的危害结果。 第二,刑法因果关系中的原因,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 所谓时间序列性,就是从发生时间上看,原因必定在先,结果 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 四、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 任何刑事案件的因果关系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一种行为能 引起什么样的结果,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因此,查明因果关系 时,一定要从危害行为实施时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来 考虑。 五、因果关系的复杂性 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具体表现为“一果多因”或“一因多果”。 (一)“一果多因” “一果多因”是指某一危害结果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它最明 显地表现在两种情况下: 一是责任事故类过失犯罪案件中。事故的发生往往涉及到许多 人的过失,而且往往还是主客观原因交织在一起,情况非常复杂。二 是共同犯罪中,多个人的行为共同作用而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一因多果” “一因多果”是指一个危害行为可以同时引起多种结果的情况。 六、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 因果关系一般表现为两种现象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合乎 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 偶然联系的因果关系(通常简称偶然因果关系)。后者所指的情 况是某种行为本身不包含产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性(内在根据),但 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偶然又有其他原因加入其中,即偶然地同另一原 因的展开过程相交错,由后来介入的这一原因合乎规律地引起了这种 危害结果。这种情况下,先行行为与最终之危害结果之间的偶然联系, 即称为偶然因果关系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