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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与分配相关的问题,因为个人协议的结果总是契约各方相互间讨价还价的地位的功能。这 种相互间讨价还价的地位如果不表明各方的财产,而且更重要的是,不表明这些财产之上的 所有权结构(包括他们自己的才能)。就不能确定。这正是我的观点所真正希望支特的结论 所以,并非所有向着自由所有权的路都是可通行的。但是在批判了那些最有影响的观点 后,我用一种间接的归纳方法做了一个结论:自由所有权在一个公正的社会里应该作为个人 财产权的范例被抛弃。在这一批判的基础上,我建立 一个我最感兴趣的结构 个新的 天于所有权! 及所有权能够而且确在加以保护的利益的理解 Ⅲ,总的观点与计划 本书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基本观点是这样的:在私人自由所有制下,国家在建构所有权以 便形成一定的分配模式方面并没有直接性的作用。由此可以认为,如果私人自由所有权可以 被充分的道德观点所支持为正当的话,国家如果出于指导 配的目的而直接建枸私人产权就 不能被证明是正当的。但是,支私人自由所有权的所有最有力的观点都是不充分的。我的 结论是,私人自由所有权不应成为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财产制度。因此,我不同意说国家 不应为了分配的日的而在建立产权制度中起作用。 上述观点代表了本书论域的否定性的部分。我然后建议一个新的所有制模式。在第三部 分,我提出,所有权必须被看作有两个不同的权利系列或者是自由和权力的系列:对所有 物的控制使用 销 以及从对物品的交易 出租 性的使月 中所得到的收入。我认为,在证明一定的分配方式时将所有权的这两组因素分离开是必要 的。 无论一个人如何者患公正所要求一个用家的话言的经济政箭品什么,所有权都应该分分作 两组不同的权利来考虑。所以,所有者对于其财产应该有什么权利的问题必须分两个阶段米 回答:首先, 所有人以什么方式控制其财产:其次,他们在交易和获得财产收入方面应有什 么权利。由这两组权利、自由、以及权力所保护的利益是如此的不同,面且表现出了如此 著地不同的社会目标,因此它们必须被认为是不同的所有权。我把这个作为一个普遍的结论 我认为,这个关于所有权的分枝的想法对于发展一种可能的平均主义经济政策是特别恰当 的。在最后几章中我为这个平均主义的政策打好了基础,也就是说,我形成了所有权的分 枝性的概念 我的步骤是这样的:头两章,讨论所有权的基本构成,以及它与经济体制的关系,如自 由的市场和资本主义等。我认为,在关于法律的理论中,所有权的概念是如此引人注目地琢 磨不定,以至于它完全应该全部地从政治理论的书籍中排除掉。但是我还坚持这样的观点, 尽管所有权是个极不确定的概念,而且自由所有权是其表现形式之一,但是它还不是一个可 以取消的概念。在第一章中,我说明。尽管自由所右权和自由经济的市场在一定条件下连接 自由所有权既不必要也不充分地适应一个充分竞争的市 场。只有在关于经济环境利 个人动机的假定都进行了强有力的规定,自由所有权和市场才是互为条件的: 再往下一章,我进行了一些关于经济公正的讨论,并将其置于关于个人所有权的正确 构的时论之中。我特别批评了这样一些证明自由所有权的观点:基于自然权利的对产的观 点(第三章):基于自由的观点的关于财产的观点(第四章):基于道缠功过的财产观点(第五章): 以及那些基于功利主义的观点(第六章):我的结论是,尽管这些看法中表达的观点必须在任 何一种关于财产 的理论中予以考虑,它们并未在 正明个人应该具有 对其 物总的正右却 上获得成功 正如我在前而指出的,这些观点都已是人们所耳熟能详的。然而,我所提出的间题还是 与通常所提的有所不同,也就是说,我涉及的问题继续论证了所有权(自由所有权)的特殊结 构响题。而其他理论家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并未充分考虑所有权概念的多样性,特别是没 PDF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试用版本创建w,fineprint.cn定与分配相关的问题,因为个人协议的结果总是契约各方相互间讨价还价的地位的功能。这 种相互间讨价还价的地位如果不表明各方的财产,而且更重要的是,不表明这些财产之上的 所有权结构(包括他们自己的才能),就不能确定。这正是我的观点所真正希望支持的结论。 所以,并非所有向着自由所有权的路都是可通行的。但是在批判了那些最有影响的观点 后,我用一种间接的归纳方法做了一个结论∶自由所有权在一个公正的社会里应该作为个人 财产权的范例被抛弃。在这一批判的基础上,我建立了一个我最感兴趣的结构-一个新的 关于所有权以及所有权能够而且确在加以保护的利益的理解。 Ⅲ,总的观点与计划 本书第一和第二部分的基本观点是这样的∶在私人自由所有制下,国家在建构所有权以 便形成一定的分配模式方面并没有直接性的作用。由此可以认为,如果私人自由所有权可以 被充分的道德观点所支持为正当的话,国家如果出于指导分配的目的而直接建构私人产权就 不能被证明是正当的。但是,支持私人自由所有权的所有最有力的观点都是不充分的。我的 结论是,私人自由所有权不应成为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财产制度。因此,我不同意说国家 不应为了分配的目的而在建立产权制度中起作用。 上述观点代表了本书论域的否定性的部分。我然后建议一个新的所有制模式。在第三部 分,我提出,所有权必须被看作有两个不同的权利系列(或者是自由和权力的系列)∶对所有 物的控制(使用、管理、销毁、等等)权利,以及从对物品的交易、出租、以及生产性的使用 中所得到的收入。我认为,在证明一定的分配方式时,将所有权的这两组因素分离开是必要 的。 无论一个人如何考虑公正所要求一个国家的适宜的经济政策是什么,所有权都应该分作 两组不同的权利来考虑。所以,所有者对于其财产应该有什么权利的问题必须分两个阶段来 回答∶首先,所有人以什么方式控制其财产;其次,他们在交易和获得财产收入方面应有什 么权利。由这两组权利、自由、以及权力所保护的利益是如此的不同,而且表现出了如此显 著地不同的社会目标,因此它们必须被认为是不同的所有权。我把这个作为一个普遍的结论, 我认为,这个关于所有权的分枝的想法对于发展一种可能的平均主义经济政策是特别恰当 的。在最后几章中,我为这个平均主义的政策打好了基础,也就是说,我形成了所有权的分 枝性的概念。 我的步骤是这样的∶头两章,讨论所有权的基本构成,以及它与经济体制的关系,如自 由的市场和资本主义等。我认为,在关于法律的理论中,所有权的概念是如此引人注目地琢 磨不定,以至于它完全应该全部地从政治理论的书籍中排除掉。但是我还坚持这样的观点, 尽管所有权是个极不确定的概念,而且自由所有权是其表现形式之一,但是它还不是一个可 以取消的概念。在第二章中,我说明,尽管自由所有权和自由经济的市场在一定条件下连接 在一起,自由所有权既不必要也不充分地适应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只有在关于经济环境和 个人动机的假定都进行了强有力的规定,自由所有权和市场才是互为条件的。 再往下一章,我进行了一些关于经济公正的讨论,并将其置于关于个人所有权的正确结 构的讨论之中。我特别批评了这样一些证明自由所有权的观点∶基于自然权利的对财产的观 点(第三章);基于自由的观点的关于财产的观点(第四章);基于道德功过的财产观点(第五章); 以及那些基于功利主义的观点(第六章);我的结论是,尽管这些看法中表达的观点必须在任 何一种关于财产的理论中予以考虑,它们并未在证明个人应该具有对其物品的所有权的观点 上获得成功。 正如我在前面指出的,这些观点都已是人们所耳熟能详的。然而,我所提出的问题还是 与通常所提的有所不同,也就是说,我涉及的问题继续论证了所有权(自由所有权)的特殊结 构问题。而其他理论家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并未充分考虑所有权概念的多样性,特别是没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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