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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美国的阶级和权力 有无限的机会。”① 然而,事实情况是,当时大约20%的人口正受到奴隶制的压迫,而 10万名居住在殖民地西部的美国土著也并不属于这一自我标榜的中产 平等社会。很显然,占人口大多数的白人自由民仍然依据另两个群体来 界定自身:一面是有潜在危险性的奴隶,另一面是骁勇好战的“野蛮土 著”。这使得他们将“白种程度”(whiteness)作为其社会认同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事实上,在使得美国社会的阶级特性(class-based nature)不像 人们设想的那么明显的诸多因素中,种族是最重要的一个。 即使是上层阶级的成员,与欧洲大多数国家存在了几个世纪的阶 级体系相比,他们也更喜欢这样一个更加民主的体制。为了强调这一 点,让我们来做一项关于北美和欧洲民主革命的研究。这项研究起步于 -一封写于1788年的信,它由欧洲寄出,其作者是美国上层显赫家庭的 一名成年男性成员。在对欧洲阶级体系的世袭头衔和夸耀,以及更低级 阶层的谄媚表达了厌恶之后,他断定:“某种程度的平等是人类福祉的 本质。”大概是为了强调其论点的限定性,他在“某种程度的平等”下面 画了下画线。接着,他继续论述美国的伟大就在于,它在“没有毁灭必要 的底层群体的情况下”,提供了某种程度的平等。② 2 200年之后,为了了解社会阶级对美国人来说意味着什么,社会学 家对波士顿和堪萨斯城的市民做了一份有代表性的抽样调查。这份调 查传达的思想与大多数早期美国人的观点相似:虽然大多数人对社会 身份之间的差别十分清醒,并且主要通过收人、职业和教育(尤其是收 入)来判断人们的地位,但是,他们仍然强调了整个阶级系统的开放性。 1 Jackson T.Main,The Social Structure of Revolutionary America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5),pp.239,284. 2 Robert R.Palmer,The Age of the Democratic Revolution:A Political History of Europe and America,1760-1800(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9),p.3.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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