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水资源保护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02年5月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水资源保护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02年5月
规划程序 姓名 职称 姓名 姓名 姓名 职称 职称 职称
规划程序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内容提要 水资源保护部分主要内容 1、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及特点 2、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3、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4、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投计总院
水资源保护部分主要内容 1、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及特点 2、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3、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4、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内容提要
5、纳污能力计算 6、入河污染物估算 7、控制量与削减量 8、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9、地下水保护 10、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
5、纳污能力计算 6、入河污染物估算 7、控制量与削减量 8、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9、地下水保护 10、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
规划背景及与现有规划关系 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 及特点 ★水功能区划及现有水资源保护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全部功能区 ★核定全部功能区不同水平年的纳污能力 ★进行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削减方案涉及到陆域 ★多部门分工、协作。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投计总院
一、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 及特点 ★水功能区划及现有水资源保护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全部功能区 ★核定全部功能区不同水平年的纳污能力 ★进行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削减方案涉及到陆域 ★多部门分工、协作。 规划背景及与现有规划关系
水功能区划的的补充和调整 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以水利部颁发的《中国水功能区划》(试行) 为基础(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改用《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 1、补充:按综合规划范围要求,以《中国水功能 区划》流域、省(区)区划为基础,补充未包括 范围的水功能区划。 2、调整:根据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对不合理的 区划进行调整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投计总院
水功能区划的的补充和调整 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以水利部颁发的《中国水功能区划》(试行) 为基础(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改用《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 3838—2002) 1、补充:按综合规划范围要求,以《中国水功能 区划》流域、省(区)区划为基础,补充未包括 范围的水功能区划。 2、调整:根据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对不合理的 区划进行调整
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体系图 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 间保协 用护调级 水及开区 保护区 缓冲区 开发利用区 关省发划 保留区系区与 关区协 渔/景 系域调级 间部区 用门划 饮用水源区 工业用水区一 农业 用水一 业用水区 观娱乐用水一 过渡区 排污控制区一 区 水及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景 观 娱 乐 用 水 区 过 渡 区 排 污 控 制 区 饮 用 水 源 区 工 业 用 水 区 农 业 用 水 区 渔 业 用 水 区 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系统 一 级 区 划 — 协 调 开 发 与 保 护 及 省 区 间 用 水 关 系 二 级 区 划 — 协 调 部 门 及 区 域 间 用 水 关 系 保护区 保留区 缓冲区 开发利用区区 保留区 缓冲区 渔 业 用 水 区 饮 用 水 源 区 农 业 用 水 区 工 业 用 水 区 过 渡 区 排 污 控 制 区 景 观 娱 乐 用 水 区 水功能区划分级分类体系图
水功能区划的的补充和调整 按照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水功能区 划工作的安排,2000年全国各流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水功能 区划,本次工作中,应在已经审定 (全国、流域、省市)的区划成果基 础上,根据区划技术要求补充其他水 域的水功能区划。并按照规定程序, 上报审批。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投计总院
水功能区划的的补充和调整 按照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水功能区 划工作的安排,2000年全国各流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水功能 区划,本次工作中,应在已经审定 (全国、流域、省市)的区划成果基 础上,根据区划技术要求补充其他水 域的水功能区划。并按照规定程序, 上报审批
水功能区划的的补充和调整 对已划分的水功能区进行一次复核和检 查。对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或在使用过 程中出现了问题和矛盾的水功能区,应 进行适当的调整。有条件的地区还应与 环保部门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对照,对于 功能存在明显差异的水功能区,经协调 后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功能区划应 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投计总院
水功能区划的的补充和调整 对已划分的水功能区进行一次复核和检 查。对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或在使用过 程中出现了问题和矛盾的水功能区,应 进行适当的调整。有条件的地区还应与 环保部门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对照,对于 功能存在明显差异的水功能区,经协调 后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功能区划应 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拟定 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原则:根据功能区水质现状、排污 状况、不同水功能区的特点、水资 源配置以及当地技术经济等条件, 拟定一、二级水功能区各规划水平 年的水质目标。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投计总院
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拟定 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原则:根据功能区水质现状、排污 状况、不同水功能区的特点、水资 源配置以及当地技术经济等条件, 拟定一、二级水功能区各规划水平 年的水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