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营区公共设施的卫生要求 营区内为工作、生活、卫生、娱乐的需要而设立一些公共设施如招待所、餐 厅、礼堂、浴室、理发室、厕所、游泳池、俱乐部等。这些场所是人群聚集进行 卫生、娱乐休息的地方,如其建筑设备及条件不合乎卫生要求,就可能传播疾病, 影响官兵健康。 公共设施影响官兵健康的因素有生物、化学、物理因素。如通过工作人员或 工具或设施而引起疾病的传染,例如理发员工传播肺结核,理发工具、面巾传播 皮肤病、沙眼,游泳池水传播结膜炎、病毒性腹泻等。公共设施如俱乐部、礼堂 等常可因人多、吸烟、通风不良等原因,使空气污染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颗粒物、微生物、恶臭物质增加而引起人的不快感觉。此外公共设施内不良的微 小气候、照明、噪声等因素都可影响人的健康。 要使公共设施合乎卫生要求,应从建筑、卫生设备、工作人员、卫生管理等 方面着手。 一、礼堂(影剧院)的卫生要求 礼堂应包括观众厅,门厅、休息室、后台、放映室、售票处、办公室、厕所 等。在进行设计卫生审查或卫生调查时,应注意座位的分布是否合乎视力要求, 厅内通风能否保证微小气候良好,照明是否合乎卫生要求,出场道路、安全门是 否避免拥挤,厕所的大小等。 (一) 座位的分布 为使观众感到舒适,行动方便,满足视力的卫生要求,对座位面积、距离、 分布等均有一定要求。每个座位面积不少于 0.8m2 ,容积不少于 4m3 ,座宽 50~ 60cm,座高 43~47cm,排距 90~95cm。第一排座位的靠背至银幕距离不少于普通 银幕宽的 1.5 倍,宽银幕的 0.76 倍。 观众厅的长度应少于普通银幕 6 倍,宽银幕的 3 倍。座位视角,普通银幕边 缘和对侧第一排座位的连线与银幕的夹角不少于 45°,宽银幕边缘和后排中心 点连线与银幕至对侧第一排的夹角不大于 45°。 (二) 通风 800 个座位以下的礼堂可采用自然通风。太平门要双侧对开,以便于形成穿 堂风,除门窗外可设置腰窗、天窗、排气管等。 800 个座位以上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一般采用吸出式,夏季用送入式。通风 量每人每小时为 40m3 ,采用空调要补入新风量每人每小时 20m3 。 (三) 卫生标准 礼堂或影剧院应符合表 4—1 规定的卫生标准。 表 4—1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项 目 影 剧 院 微 小 气 候 室温(℃) 夏季不超过 30℃,冷调 25~28℃,冬季不低于 10℃, 采暖地区不低于 16℃
第三节 营区公共设施的卫生要求 营区内为工作、生活、卫生、娱乐的需要而设立一些公共设施如招待所、餐 厅、礼堂、浴室、理发室、厕所、游泳池、俱乐部等。这些场所是人群聚集进行 卫生、娱乐休息的地方,如其建筑设备及条件不合乎卫生要求,就可能传播疾病, 影响官兵健康。 公共设施影响官兵健康的因素有生物、化学、物理因素。如通过工作人员或 工具或设施而引起疾病的传染,例如理发员工传播肺结核,理发工具、面巾传播 皮肤病、沙眼,游泳池水传播结膜炎、病毒性腹泻等。公共设施如俱乐部、礼堂 等常可因人多、吸烟、通风不良等原因,使空气污染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颗粒物、微生物、恶臭物质增加而引起人的不快感觉。此外公共设施内不良的微 小气候、照明、噪声等因素都可影响人的健康。 要使公共设施合乎卫生要求,应从建筑、卫生设备、工作人员、卫生管理等 方面着手。 一、礼堂(影剧院)的卫生要求 礼堂应包括观众厅,门厅、休息室、后台、放映室、售票处、办公室、厕所 等。在进行设计卫生审查或卫生调查时,应注意座位的分布是否合乎视力要求, 厅内通风能否保证微小气候良好,照明是否合乎卫生要求,出场道路、安全门是 否避免拥挤,厕所的大小等。 (一) 座位的分布 为使观众感到舒适,行动方便,满足视力的卫生要求,对座位面积、距离、 分布等均有一定要求。每个座位面积不少于 0.8m2 ,容积不少于 4m3 ,座宽 50~ 60cm,座高 43~47cm,排距 90~95cm。第一排座位的靠背至银幕距离不少于普通 银幕宽的 1.5 倍,宽银幕的 0.76 倍。 观众厅的长度应少于普通银幕 6 倍,宽银幕的 3 倍。座位视角,普通银幕边 缘和对侧第一排座位的连线与银幕的夹角不少于 45°,宽银幕边缘和后排中心 点连线与银幕至对侧第一排的夹角不大于 45°。 (二) 通风 800 个座位以下的礼堂可采用自然通风。太平门要双侧对开,以便于形成穿 堂风,除门窗外可设置腰窗、天窗、排气管等。 800 个座位以上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一般采用吸出式,夏季用送入式。通风 量每人每小时为 40m3 ,采用空调要补入新风量每人每小时 20m3 。 (三) 卫生标准 礼堂或影剧院应符合表 4—1 规定的卫生标准。 表 4—1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项 目 影 剧 院 微 小 气 候 室温(℃) 夏季不超过 30℃,冷调 25~28℃,冬季不低于 10℃, 采暖地区不低于 16℃
空气质 量 二氧化碳(%) 0.2
空气质 量 二氧化碳(%) 0.2
观众厅动态噪声不超过 85,静态噪声特级和一级为 30~ 噪 声(dB(A)) 35,二级和三级为 40~45 照 明 (Lux) 电影院:前厅 30~40,休息厅 20~30,观众厅 10~15, 放映间 20~50 此标准除个别指标外,亦适用于舞厅、游艺厅、图书馆等。如舞厅、游艺厅 悬浮颗粒物与可吸尘标准稍宽,分别为 0.2 与 0.15(mg/m3 ),又如图书馆照明要 求为 100Lux。 此外,厕所要求大便池男 150 人设一个,女 50 人设一个,小便槽每 40 人 50cm(或小便斗一个)。每 200 人设洗手盆一个。鼓风机房、空调间应有防振、隔 声消音设备。观众厅每月应消毒一次等等。 二、宾馆、招待所的卫生要求 军队的宾馆、招待所应设在交通方便、环境清洁、安静的地区,建筑必须执 行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卫生标准。 (一) (一) 宾馆、招待所卫生标准
观众厅动态噪声不超过 85,静态噪声特级和一级为 30~ 噪 声(dB(A)) 35,二级和三级为 40~45 照 明 (Lux) 电影院:前厅 30~40,休息厅 20~30,观众厅 10~15, 放映间 20~50 此标准除个别指标外,亦适用于舞厅、游艺厅、图书馆等。如舞厅、游艺厅 悬浮颗粒物与可吸尘标准稍宽,分别为 0.2 与 0.15(mg/m3 ),又如图书馆照明要 求为 100Lux。 此外,厕所要求大便池男 150 人设一个,女 50 人设一个,小便槽每 40 人 50cm(或小便斗一个)。每 200 人设洗手盆一个。鼓风机房、空调间应有防振、隔 声消音设备。观众厅每月应消毒一次等等。 二、宾馆、招待所的卫生要求 军队的宾馆、招待所应设在交通方便、环境清洁、安静的地区,建筑必须执 行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卫生标准。 (一) (一) 宾馆、招待所卫生标准
宾馆、招待所卫生标准参见表 4—2。 其它卫生要求如锅炉房、通风机房、制冷机房、消毒间要有防振、隔声消音 设备,建筑、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要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表 4—2 宾馆、招待所卫生标准 项 目 宾馆、饭店 旅店、招待所 温度(℃) 冬季 20~26℃ 夏季 26~28℃ 冬季(采暖地区)不低于 16 ℃,夏季低于 30℃ 相对湿度(%) 40~60 30~70 微 小 气 候 风速(m/s) 不低于 0.1 不低于 0.1 一氧化碳(mg/m3 ) 不超过 5 不超过 10 二氧化碳(%) 不超过 0.1 不超过 0.15 总悬浮颗粒(mg/m3 ) 不超过 0.15 不超过 0.15 可吸入尘(mg/m3 ) 不超过 0.12 空 气 质 量 细菌总数(个/m3 ) 不超过 2000 冬春季不超过 3000 夏秋季不超过 2500 照度(Lux) 不低于 50 不低于 50 噪声(dB(A)) 不超过 45 不超过 50 新风量(有通风装置)(m3 /人、时) 不低于 15 不低于 12 机械通风总风量(m3 /人、时) 不低于 40 不低于 40 床位面积(m3 /人) 不低于 7 不低于 3 (二) 卫生管理制度 公用茶具、毛巾、脚盆、脸盆、浴缸、拖鞋用后洗净、消毒,卫生间每日清 洗一次。 被褥、枕套、床单等床上用品应按时更换,保持清洁。宾馆、饭店每天更换, 招待所、旅店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应有防蚊蝇与鼠害措施,不得有老鼠及病媒昆虫。 三、浴室与理发室的卫生要求 (一) 浴室 营区内浴室一般为独立建筑,应分男、女部。浴室包括出入口、更衣室、沐 浴室、洗脸间、厕所与消毒间。 出入口应有防风、保暖设备,与更衣室间应有缓冲间。更衣室墙壁和地面应 用防水材料构筑以便于冲洗,应有保暖、换气设备,设置存衣柜,更衣凳,或躺 床,每床所占面积应不少于 1.3m2 。浴室以淋浴为主,不得建浴池。浴室地面要 求防水、防滑、耐碱,坡度不少于 2%。墙裙高 1.5~1.8m,用磨石子或磁砖建 成。屋顶应有足够坡度,以防滴水,并设有腰窗。淋浴喷头间距不少于 0.9m, 每个浴盆占面积 3~4m2 ,并应设淋浴喷头。洗脸间内脸盆按 5~10 个沐浴人数设 一个。厕所宜设在浴室隔壁,男子每 35 人设一便池和一小便斗,女子 25 人设便 器一个。 浴室要求的温度,更衣室冬季 23~26℃,浴室 30~35℃,水温 45~50℃
宾馆、招待所卫生标准参见表 4—2。 其它卫生要求如锅炉房、通风机房、制冷机房、消毒间要有防振、隔声消音 设备,建筑、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要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表 4—2 宾馆、招待所卫生标准 项 目 宾馆、饭店 旅店、招待所 温度(℃) 冬季 20~26℃ 夏季 26~28℃ 冬季(采暖地区)不低于 16 ℃,夏季低于 30℃ 相对湿度(%) 40~60 30~70 微 小 气 候 风速(m/s) 不低于 0.1 不低于 0.1 一氧化碳(mg/m3 ) 不超过 5 不超过 10 二氧化碳(%) 不超过 0.1 不超过 0.15 总悬浮颗粒(mg/m3 ) 不超过 0.15 不超过 0.15 可吸入尘(mg/m3 ) 不超过 0.12 空 气 质 量 细菌总数(个/m3 ) 不超过 2000 冬春季不超过 3000 夏秋季不超过 2500 照度(Lux) 不低于 50 不低于 50 噪声(dB(A)) 不超过 45 不超过 50 新风量(有通风装置)(m3 /人、时) 不低于 15 不低于 12 机械通风总风量(m3 /人、时) 不低于 40 不低于 40 床位面积(m3 /人) 不低于 7 不低于 3 (二) 卫生管理制度 公用茶具、毛巾、脚盆、脸盆、浴缸、拖鞋用后洗净、消毒,卫生间每日清 洗一次。 被褥、枕套、床单等床上用品应按时更换,保持清洁。宾馆、饭店每天更换, 招待所、旅店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应有防蚊蝇与鼠害措施,不得有老鼠及病媒昆虫。 三、浴室与理发室的卫生要求 (一) 浴室 营区内浴室一般为独立建筑,应分男、女部。浴室包括出入口、更衣室、沐 浴室、洗脸间、厕所与消毒间。 出入口应有防风、保暖设备,与更衣室间应有缓冲间。更衣室墙壁和地面应 用防水材料构筑以便于冲洗,应有保暖、换气设备,设置存衣柜,更衣凳,或躺 床,每床所占面积应不少于 1.3m2 。浴室以淋浴为主,不得建浴池。浴室地面要 求防水、防滑、耐碱,坡度不少于 2%。墙裙高 1.5~1.8m,用磨石子或磁砖建 成。屋顶应有足够坡度,以防滴水,并设有腰窗。淋浴喷头间距不少于 0.9m, 每个浴盆占面积 3~4m2 ,并应设淋浴喷头。洗脸间内脸盆按 5~10 个沐浴人数设 一个。厕所宜设在浴室隔壁,男子每 35 人设一便池和一小便斗,女子 25 人设便 器一个。 浴室要求的温度,更衣室冬季 23~26℃,浴室 30~35℃,水温 45~50℃
空气二氧化碳不超过 0.2%,照明不低于 30Lux。 浴室一般不设公用毛巾,必须用时,应做到一人一消毒,垫巾、大浴巾要勤 洗换、消毒。浴盆、拖鞋用后要消毒。皮肤病、传染病患者严禁就浴。 (二) 理发室 理发室宜设等候室、理发室、消毒间、工作人员更衣室,墙壁要有 1.5m高的 油漆或磁砖或磨石子的墙裙。每个座椅所占面积不低于 3.5m2 。每 4 张座椅设洗 头池一个。 照明要求混合照明不低于 150Lux,人工照明不低于 100Lux。 理发员应穿白色工作服,戴口罩。必须有消毒设备和消毒制度。最好每个理 发员有两套以上理发工具,毛巾、胡须刷等应有足够周转数量。理发用围巾应经 常换洗。 染发、烫发用的化学药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并 备有专用毛巾和围巾。对患有头癣、皮肤病的人要有专用理发工具,用后须及时 消毒。 四、游泳池的卫生要求 (一) 游泳池的构筑 游泳池应设更衣室、淋浴室和厕所。游泳池面积按每人 1.5~2m2 计算。池壁、 池底采用白色或浅色,光滑平坦,池壁四角成弧形,以防污物积累。池壁四周水 面上有凹入墙内的溢水槽,槽壁厚度不大于 7cm,便于游泳者攀附休息,槽底每 隔 3~5m设一泄水孔通入下水道。池两侧应有嵌入池壁的攀梯。池沿四周设宽 1.2m,略向外倾斜的走道。池浅水一端为 1m左右,深水一端在 1.5m以上,跳水 区不得少于 3.5m。池深 1.8 以上的池底,坡度不应大于 7%,深水、浅水应有明 显标志。游泳池进水口应设在浅水一端上侧,出水口则在深水一端池底,并设有 格栅。淋浴室与游泳池的通道中应设洗脚池。 (二) 游泳池水质的卫生要求 游泳池可采用全换式、部分换水式或循环式换水,水质应符合我国颁布的《人 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具体如下: 1. 水温:室内游泳池冬季水温度为 22~28℃。 2. 浑浊度:不大于 5 度。 3. 色度:不大于 15 度。 4. pH 值:7.2~8.0。 5. 细菌总数:每 ml 不超过 1000 个。 6. 大肠菌群:每 10ml 水中不应发现大肠菌。 7. 余氯:池水消毒后,余氯应保持在 0.3~0.5mg/L。 (三) 游泳池的卫生管理 1.游泳者必须经过体检。凡是急性传染性肝炎、体癣、脚癣、牛皮癣、中耳 炎、心脏病、急性肾炎、急性结膜炎、癫痫、活动性肺结核者不得入池。 2.游泳池开放期间,应定期抽检水质、测余氯。发现水质不合格,应加强消毒或 更换池水。 3.游泳池内如发现有藻类繁殖,可按每 1000 吨水投加硫酸铜 0.5~1.5kg。 4.建立完善的急救系统,能对溺水者和意外受伤者进行及时处理。 (四) 天然游泳场卫生 部队游泳训练可利用在地面水域开辟的天然游泳场所。地面水的水质和水量 都不稳定,水量的变动较大。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和生活的污染,更使水体
空气二氧化碳不超过 0.2%,照明不低于 30Lux。 浴室一般不设公用毛巾,必须用时,应做到一人一消毒,垫巾、大浴巾要勤 洗换、消毒。浴盆、拖鞋用后要消毒。皮肤病、传染病患者严禁就浴。 (二) 理发室 理发室宜设等候室、理发室、消毒间、工作人员更衣室,墙壁要有 1.5m高的 油漆或磁砖或磨石子的墙裙。每个座椅所占面积不低于 3.5m2 。每 4 张座椅设洗 头池一个。 照明要求混合照明不低于 150Lux,人工照明不低于 100Lux。 理发员应穿白色工作服,戴口罩。必须有消毒设备和消毒制度。最好每个理 发员有两套以上理发工具,毛巾、胡须刷等应有足够周转数量。理发用围巾应经 常换洗。 染发、烫发用的化学药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并 备有专用毛巾和围巾。对患有头癣、皮肤病的人要有专用理发工具,用后须及时 消毒。 四、游泳池的卫生要求 (一) 游泳池的构筑 游泳池应设更衣室、淋浴室和厕所。游泳池面积按每人 1.5~2m2 计算。池壁、 池底采用白色或浅色,光滑平坦,池壁四角成弧形,以防污物积累。池壁四周水 面上有凹入墙内的溢水槽,槽壁厚度不大于 7cm,便于游泳者攀附休息,槽底每 隔 3~5m设一泄水孔通入下水道。池两侧应有嵌入池壁的攀梯。池沿四周设宽 1.2m,略向外倾斜的走道。池浅水一端为 1m左右,深水一端在 1.5m以上,跳水 区不得少于 3.5m。池深 1.8 以上的池底,坡度不应大于 7%,深水、浅水应有明 显标志。游泳池进水口应设在浅水一端上侧,出水口则在深水一端池底,并设有 格栅。淋浴室与游泳池的通道中应设洗脚池。 (二) 游泳池水质的卫生要求 游泳池可采用全换式、部分换水式或循环式换水,水质应符合我国颁布的《人 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具体如下: 1. 水温:室内游泳池冬季水温度为 22~28℃。 2. 浑浊度:不大于 5 度。 3. 色度:不大于 15 度。 4. pH 值:7.2~8.0。 5. 细菌总数:每 ml 不超过 1000 个。 6. 大肠菌群:每 10ml 水中不应发现大肠菌。 7. 余氯:池水消毒后,余氯应保持在 0.3~0.5mg/L。 (三) 游泳池的卫生管理 1.游泳者必须经过体检。凡是急性传染性肝炎、体癣、脚癣、牛皮癣、中耳 炎、心脏病、急性肾炎、急性结膜炎、癫痫、活动性肺结核者不得入池。 2.游泳池开放期间,应定期抽检水质、测余氯。发现水质不合格,应加强消毒或 更换池水。 3.游泳池内如发现有藻类繁殖,可按每 1000 吨水投加硫酸铜 0.5~1.5kg。 4.建立完善的急救系统,能对溺水者和意外受伤者进行及时处理。 (四) 天然游泳场卫生 部队游泳训练可利用在地面水域开辟的天然游泳场所。地面水的水质和水量 都不稳定,水量的变动较大。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和生活的污染,更使水体
质量难以保证。因此,为保证游泳者身体健康,对天然游泳场有一定卫生要求。 1. 天然游泳场的水质卫生要求 游泳用水源必须干净,不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所污染。不在已受污染的不 流动水体处设置游泳场。我国《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以江河湖泊为天 然游泳场的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 海水天然游泳场水质标准,一般以原来污染少的海水水质为基础,作为参考 标准。流入河水的海水游泳场,可用非游泳季节海水水质测定值的 80%作为参 考标准。 为了对水源污染状况进行监督与监测,在水源上游及有关的水域内应经常注 意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以及一切污染水体的活动。根据水体污染状 况选择相应的化验指标,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 天然游泳场的设施及管理 天然游泳场的水底应平整、无淤泥、坑洼等。当发现有障碍物及硬性垃圾, 如玻璃瓶、铁罐等,应及时清除,以防止发生事故及水质恶化。天然游泳场应有 相应的安全措施。游泳区设置的安全网、浮标、标旗、水深标志,以及监护设施 (如望远镜、通讯传声设备)、救生设施(救生圈、船只)、急救设施(如溺水的抢 救设备、救护及常备药品),应经常检查,放在适宜的位置,并应保证安全有效、 海滨浴场内水的深度,受涨潮、落潮的影响较大,因而深水游泳区及跳水区,应 特别注意水深变化后的安全管理措施。 任何天然游泳场的开辟必须根据当地传染病、寄生虫病的流行情况来确定。 钩端螺旋体病、某些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及其他一些寄生虫病都可以借水及水 生动物传播,给游泳者带来危害。因此在有这些疾病流行地区的卫生监督部门, 必须随时做好疾病和疫源的监测,划定安全区域,确保游泳者的健康。 在海滨浴场还应做好防止鲨鱼伤害的宣传工作,并设置安全网,阻止鲨鱼进 入游泳区。 五、医院候诊室卫生 候诊室是部队医院门诊部的组成部分,是就诊病人挂号后等待诊治的场所。 目前部队医院候诊室一般有四种类型: (一) 集中候诊 主要科室共用一个候诊室或利用门厅兼作候诊室。优点是流线短捷,缺点是 各种病人混杂在一起,拥挤,互相干扰,容易产生交叉感染。 (二) 廊式候诊 病人在各科的走廊候诊,优点是病人听叫号就诊方便,缺点是有些病人来回 穿过走廊,不易保持环境安静和清洁。 (三) 分科候诊 各科室单独设候诊室,优点是病人就诊方便,可以减少其他科病人往来的干 扰,有利于减少交叉感染和保持环境安静。目前较大的门诊部多采用这种候诊形 式。 (四) 庭园式候诊 利用庭园候诊,在通风、采光、防止交叉感染方面均有优点,只适用于南方 炎热地区。 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规定:温度,采暖地区冬季不低 于 18℃,风速≤0.50m/s,CO<5mg/m3 ,CO2≤0.10%,可吸入颗粒物<0.15mg/m3
质量难以保证。因此,为保证游泳者身体健康,对天然游泳场有一定卫生要求。 1. 天然游泳场的水质卫生要求 游泳用水源必须干净,不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所污染。不在已受污染的不 流动水体处设置游泳场。我国《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以江河湖泊为天 然游泳场的水质必须符合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地面水水质卫生要求。 海水天然游泳场水质标准,一般以原来污染少的海水水质为基础,作为参考 标准。流入河水的海水游泳场,可用非游泳季节海水水质测定值的 80%作为参 考标准。 为了对水源污染状况进行监督与监测,在水源上游及有关的水域内应经常注 意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以及一切污染水体的活动。根据水体污染状 况选择相应的化验指标,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2. 天然游泳场的设施及管理 天然游泳场的水底应平整、无淤泥、坑洼等。当发现有障碍物及硬性垃圾, 如玻璃瓶、铁罐等,应及时清除,以防止发生事故及水质恶化。天然游泳场应有 相应的安全措施。游泳区设置的安全网、浮标、标旗、水深标志,以及监护设施 (如望远镜、通讯传声设备)、救生设施(救生圈、船只)、急救设施(如溺水的抢 救设备、救护及常备药品),应经常检查,放在适宜的位置,并应保证安全有效、 海滨浴场内水的深度,受涨潮、落潮的影响较大,因而深水游泳区及跳水区,应 特别注意水深变化后的安全管理措施。 任何天然游泳场的开辟必须根据当地传染病、寄生虫病的流行情况来确定。 钩端螺旋体病、某些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及其他一些寄生虫病都可以借水及水 生动物传播,给游泳者带来危害。因此在有这些疾病流行地区的卫生监督部门, 必须随时做好疾病和疫源的监测,划定安全区域,确保游泳者的健康。 在海滨浴场还应做好防止鲨鱼伤害的宣传工作,并设置安全网,阻止鲨鱼进 入游泳区。 五、医院候诊室卫生 候诊室是部队医院门诊部的组成部分,是就诊病人挂号后等待诊治的场所。 目前部队医院候诊室一般有四种类型: (一) 集中候诊 主要科室共用一个候诊室或利用门厅兼作候诊室。优点是流线短捷,缺点是 各种病人混杂在一起,拥挤,互相干扰,容易产生交叉感染。 (二) 廊式候诊 病人在各科的走廊候诊,优点是病人听叫号就诊方便,缺点是有些病人来回 穿过走廊,不易保持环境安静和清洁。 (三) 分科候诊 各科室单独设候诊室,优点是病人就诊方便,可以减少其他科病人往来的干 扰,有利于减少交叉感染和保持环境安静。目前较大的门诊部多采用这种候诊形 式。 (四) 庭园式候诊 利用庭园候诊,在通风、采光、防止交叉感染方面均有优点,只适用于南方 炎热地区。 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规定:温度,采暖地区冬季不低 于 18℃,风速≤0.50m/s,CO<5mg/m3 ,CO2≤0.10%,可吸入颗粒物<0.15mg/m3
空气细菌总数<4000cfu/m3 (撞击法),噪声<55dB(A),照度>50Lux。该标准 适用于我军驻军以上医院候诊室。 六、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与管理 (一) 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可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两种方式。 1.预防性卫生监督 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实施卫生监 督。凡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场所的建设项目在审批之前,卫生监督机构应对其 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方案中的卫生篇章进行审查,并提出卫生评议意见。 2.经常性卫生监督 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公共场所的环境,服务人员和管理制度进行调查或 抽查。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 明、噪声及公共用具与卫生设施的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对卫生管理制度、从业 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检查、考核;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因病调离工作的监督 检查等。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主要方法有现场调查、巡回监督、抽样检验、审查资 料和了解各方面的反映及意见等。通过经常性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对不符合《条 例》和卫生标准的,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坚持不改或具有严重违法行为 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我军内部非营业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我军 1989 年下发的《军队卫 生防疫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由师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接受上级 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 (二) 卫生管理 为了改善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单靠卫生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调动主管 部门及基层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改善卫生设施和条件,提高 服务人员的素质才能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 1.基层管理机构的职责 基层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负责 本单位服务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本单位的卫 生条件,使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服务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 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工作的疾病(如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 炎、性病等)的人员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对本单位发生的危害 健康事故要在 24h 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如有重大事故或可疑刑事案件必须同时 报告公安部门。 2.服务人员的卫生要求 对在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尤其是招待所、浴室、理发店、 游泳场(馆)服务的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他场所服务 的人员可每 2 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患 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 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服务人员应调离岗位,积极治疗,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 作
空气细菌总数<4000cfu/m3 (撞击法),噪声<55dB(A),照度>50Lux。该标准 适用于我军驻军以上医院候诊室。 六、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与管理 (一) 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可分为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两种方式。 1.预防性卫生监督 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实施卫生监 督。凡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场所的建设项目在审批之前,卫生监督机构应对其 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方案中的卫生篇章进行审查,并提出卫生评议意见。 2.经常性卫生监督 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公共场所的环境,服务人员和管理制度进行调查或 抽查。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 明、噪声及公共用具与卫生设施的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对卫生管理制度、从业 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的检查、考核;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因病调离工作的监督 检查等。经常性卫生监督的主要方法有现场调查、巡回监督、抽样检验、审查资 料和了解各方面的反映及意见等。通过经常性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对不符合《条 例》和卫生标准的,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坚持不改或具有严重违法行为 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我军内部非营业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按我军 1989 年下发的《军队卫 生防疫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由师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接受上级 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 (二) 卫生管理 为了改善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单靠卫生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调动主管 部门及基层管理机构的积极性,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改善卫生设施和条件,提高 服务人员的素质才能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 1.基层管理机构的职责 基层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负责 本单位服务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本单位的卫 生条件,使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服务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 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工作的疾病(如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 炎、性病等)的人员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对本单位发生的危害 健康事故要在 24h 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如有重大事故或可疑刑事案件必须同时 报告公安部门。 2.服务人员的卫生要求 对在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尤其是招待所、浴室、理发店、 游泳场(馆)服务的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他场所服务 的人员可每 2 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患 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 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服务人员应调离岗位,积极治疗,治愈后方可从事原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