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 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Standard for flood control GB50201-9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1月1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通知 建标C1994)36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 关部门共同制订的《防洪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防 洪标准》GB50201-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 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 划设计总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的通知 建标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号文的要求 由水利部会同有 关部门共同制订的 防洪标准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防 洪标准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 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 划设计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目 次 1总 则… ”() 2城 3) 3乡 村 (4) 4工f矿企业…(⑤) 5交通运输设施 ⑧ 5.1铁 路 …(8) 5.2公路…(⑨ 5.3航运…(①0) 54民用机场 ****(12) 5,5管道工程… …(12) 5.6木材水运工程…(3) 6水利水电工程…Q4) 6.1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等别和级别…(Q4) 6.2水库和水电站工程…(15) 6.3灌溉、治涝和供水工程…(自7) 6.4堤防工程…(们8) 7动力设施… (20 8通信设施… 22) 9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24) 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2⑤ 附加说明… (26)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 次 总 则 城 市 乡 村 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 铁 路 公 路 航 运 民用机场 管道工程 木材水运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等别和级别 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灌溉 治涝和供水工程 堤防工程 动力设施 通信设施 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附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1总 则 1.0.1为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设的 需要,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洪安全,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条 件,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乡村、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设施、水 利水电工程、动力设施、通信设施、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等防护 对象,防御暴雨洪水、融雪洪水、雨雪混合洪水和海岸、河口地 区防御潮水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工作。 1.0.3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 示;对特别重要的防护对象,可采用可能最大洪水表示。根据防 护对象的不同需要,其防洪标准可采用设计一级或设计、校核两 级。 1.0.4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并考 虑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有条件 时,应进行不同防洪标准所可能减免的洪灾经济损失与所需的防 洪费用的对比分析,合理确定。 1.0.5下述的防护对象,其防洪标准应按下列的规定确定: 1.0.5.1当防护区内有两种以上的防护对象,又不能分别进行 防护时,该防护区的防洪标准,应按防护区和主要防护对象两者 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1.0.5.2对于影响公共防洪安全的防护对象,应按自身和公共 防洪安全两者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1.0.5.3兼有防洪作用的路基、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其防 洪标准应按防护区和该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 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总 则 为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 各地区的防洪要求和防洪建设的 需要 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防洪安全 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条 件 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 乡村 工矿企业 交通运输设施 水 利水电工程 动力设施 通信设施 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等防护 对象 防御暴雨洪水 融雪洪水 雨雪混合洪水和海岸 河口地 区防御潮水的规划 设计 施工和运行管理工作 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的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 示 对特别重要的防护对象 可采用可能最大洪水表示 根据防 护对象的不同需要 其防洪标准可采用设计一级或设计 校核两 级 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 应根据防洪安全的要求 并考 虑经济 政治 社会 环境等因素 综合论证确定 有条件 时 应进行不同防洪标准所可能减免的洪灾经济损失与所需的防 洪费用的对比分析 合理确定 下述的防护对象 其防洪标准应按下列的规定确定 当防护区内有两种以上的防护对象 又不能分别进行 防护时 该防护区的防洪标准 应按防护区和主要防护对象两者 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对于影响公共防洪安全的防护对象 应按自身和公共 防洪安全两者要求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定 兼有防洪作用的路基 围墙等建筑物 构筑物 其防 洪标准应按防护区和该建筑物 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中较高者确 定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1.国卒湧辆渟对象,经论证,其防洪标或降 低: 1.0.6.1遭受洪灾或失事后损失巨大、影响十分严重的防护对 象,可采用高于本标准规定的防洪标准。 1.0.6.2遭受洪灾或失事后损失及影响均较小或使用期限较 短及临时性的防护对象,可采用低于本标准规定的防洪标准。 采用高于或低于本标准规定的防洪标准时,不影响公共防洪 安全的,应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影响公共防洪安全的,尚应同 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7各类防护对象现有的防洪标准低于本标准规定的,应积极 采取措施,尽快达到。确有困难,经论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 准,可适当降低或分期达到。 1.0.8。按本标准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防洪建设,若需要的工程量 大,费用多,一时难以实现时,经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分期 实施,逐步达到。 1.0.9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后,相应的设计洪水或潮 位、校核洪水或潮位,应根据防护对象所在地区实测和调查的暴 雨、洪水、潮位等资料分析研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1.0.9.1对实测的水文资料进行审查,并检查资料的一致性和 分析计算系列的代表性。对调查资料应进行复核。 1.0.9.2根据暴雨资料计算设计洪水,对产流、汇流计算方法 和参数,应采用实测的暴雨洪水资料进行检验。 1.0.9.3对暴雨、洪水的统计参数和采用成果,应进行合理性 分析。 1,0.10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下列的防护对象 经论证 其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或降 低 遭受洪灾或失事后损失巨大 影响十分严重的防护对 象 可采用高于本标准规定的防洪标准 遭受洪灾或失事后损失及影响均较小或使用期限较 短及临时性的防护对象 可采用低于本标准规定的防洪标准 采用高于或低于本标准规定的防洪标准时 不影响公共防洪 安全的 应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影响公共防洪安全的 尚应同 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各类防护对象现有的防洪标准低于本标准规定的 应积极 采取措施 尽快达到 确有困难 经论证 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批 准 可适当降低或分期达到 按本标准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防洪建设 若需要的工程量 大 费用多 一时难以实现时 经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可分期 实施 逐步达到 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后 相应的设计洪水或潮 位 校核洪水或潮位 应根据防护对象所在地区实测和调查的暴 雨 洪水 潮位等资料分析研究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对实测的水文资料进行审查 并检查资料的一致性和 分析计算系列的代表性 对调查资料应进行复核 根据暴雨资料计算设计洪水 对产流 汇流计算方法 和参数 应采用实测的暴雨洪水资料进行检验 对暴雨 洪水的统计参数和采用成果 应进行合理性 分析 各类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 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2 城 市 2.0.1城市应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 量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2.0.1的规定确定。 城市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表2.0.1 非农业人口 防洪标准 等级 重要性 (万人) [重现期(年)] 1 特别重要的城市 ≥150 ≥200 重要的城市 150~50 200~100 中等城市 50~20 100~50 一般城镇 ≤20 5020 2.0.2城市可以分为几部分单独进行防护的,各防护区的防洪标 准,应根据其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和防护区非农业人口的数 量,按表2.0.1的规定分别确定。 2.0.3位于山丘区的城市,当城区分布高程相差较大时,应分析 不同量级洪水可能淹没的范围,并根据淹没区非农业人口和损失 的大小,按表2.0.1的规定确定其防洪标准。 2.0.4位于平原、湖注地区的城市,当需要防御持续时间较长的 江河洪水或湖泊高水位时,其防洪标准可取表2.0.1规定中的较 高者。 2.0.5位于滨海地区中等及以上城市,当按表2.0.1的防洪标准 确定的设计高潮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 高潮位进行校核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城 市 城市应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 量分为四个等级 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 的规定确定 城市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表 等级 重要性 非农业人口 万 人 防洪标准 重现期 年 特别重要的城市 重要的城市 中等城市 一般城镇 城市可以分为几部分单独进行防护的 各防护区的防洪标 准 应根据其重要性 洪水危害程度和防护区非农业人口的数 量 按表 的规定分别确定 位于山丘区的城市 当城区分布高程相差较大时 应分析 不同量级洪水可能淹没的范围 并根据淹没区非农业人口和损失 的大小 按表 的规定确定其防洪标准 位于平原 湖洼地区的城市 当需要防御持续时间较长的 江河洪水或湖泊高水位时 其防洪标准可取表 规定中的较 高者 位于滨海地区中等及以上城市 当按表 的防洪标准 确定的设计高潮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位时 应采用当地历史最 高潮位进行校核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3 乡 村 3.0.1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简称乡村防护区),应根据其人口 或耕地面积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3.0.1的规定 确定。 乡村防护区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表80.1 防护区人口 防护区耕地 防洪标准 等级 (万人) 面积(万亩) [重现期(年)门] ≥150 ≥300 100~50 15050 300~100 50~30 50-20 100-30 30-20 ≤20 30 20~10 3.02人口密集、乡镇企业较发达或农作物高产的乡村防护 区,其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地广人稀或淹没损失较小的乡村防 护区,其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 3.0.3蓄、滞洪区的防洪标准,应根据批准的江河流域规划的要 求分析确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乡 村 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 简称乡村防护区 应根据其人口 或耕地面积分为四个等级 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 的规定 确定 乡村防护区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表 等 级 防护区人口 万 人 防护区耕地 面积 万亩 防洪标准 重现期 年 人口密集 乡镇企业较发达或农作物高产的乡村防护 区 其防洪标准可适当提高 地广人稀或淹没损失较小的乡村防 护区 其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 蓄 滞洪区的防洪标准 应根据批准的江河流域规划的要 求分析确定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4 工矿企业 4.0.1冶金、煤炭、石油、化工、林业、建材、机械、轻工、纺 织、商业等工矿企业,应根据其规模分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的防 洪标准按表4.0.1的规定确定。 工矿企业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表4.0.1 等级 工矿企业规模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 特大型 200100 大 型 10050 中 型 50~20 小 型 20~10 注:①各类工矿企业的规模,按国家现行规定划分。 ②如辅助厂区(或车间)和生活区单独进行防护的,其 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 4.0.2滨海的中型及以上的工矿企业,当按表4.0.1的防洪标准 确定的设计高潮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位时,应采用当地历史最 高潮位进行校核。 4.0.3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损失巨大,影响严重,恢复 生产所需时间较长的,其防洪标准可取表4.0.1规定的上限或提 高一等。 工刊矿企业遭受洪灾后,其损失和影响较小,很快可恢复生产 的,其防洪标准可按表4.0.1规定的下限确定。 地下采矿业的坑口、井口等重要部位,应按表4.0.1规定的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矿企业 冶金 煤炭 石油 化工 林业 建材 机械 轻工 纺 织 商业等工矿企业 应根据其规模分为四个等级 各等级的防 洪标准按表 的规定确定 工矿企业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表 等 级 工矿企业规模 防洪标准 重现期 年 特大型 大 型 中 型 小 型 注 各类工矿企业的规模 按国家现行规定划分 如辅助厂区 或车间 和生活区单独进行防护的 其 防洪标准可适当降低 滨海的中型及以上的工矿企业 当按表 的防洪标准 确定的设计高潮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位时 应采用当地历史最 高潮位进行校核 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 损失巨大 影响严重 恢复 生产所需时间较长的 其防洪标准可取表 规定的上限或提 高一等 工矿企业遭受洪灾后 其损失和影响较小 很快可恢复生产 的 其防洪标准可按表 规定的下限确定 地下采矿业的坑口 井口等重要部位 应按表 规定的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
防赛累靡通频導进行校核,或采取专门的防%。CC.CN 4.0.4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可能引起爆炸或会导致毒 液、毒气、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扩散时,其防洪标准应 符合下列的规定: 4.0.4.1对于中、小型工矿企业,其规模应提高两等后,按表 4.0.1的规定确定其防洪标准。 4.0.4.2对于特大、大型工矿企业,除采用表4.0.1中I等的 最高防洪标准外,尚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4.0.4.3对于核工业与核安全有关的厂区、车间及专门设施, 应采用高于2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对于核污染危害严重的,应 采用可能最大洪水校核。 4.0.5工矿企业的尾矿坝或尾矿库,应根据库容或坝高的规模分 为五个等级,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4.0.5的规定确定。 尾矿坝或尾矿库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表4.0.5 工程规模 防洪标准[重现期(年)门 等级 库容 坝高 设计 校核 (109m3) (m) 具备提高等级条件的 2000≈1000 I、亚等工程 ≥1 ≥100 200-100 1000≈500 10.10 100~60 10050 500-200 0.100.01 6030 5030 200~100 ≤0.01 ≤30 3020 100~50 4.0.6当尾矿坝或尾矿库一旦失事,对下游的城镇、工矿企 业、交通运输等设施会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害物质会大量扩散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防洪标准提高一等进行校核 或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 可能引起爆炸或会导致毒 液 毒气 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大量泄漏 扩散时 其防洪标准应 符合下列的规定 对于中 小型工矿企业 其规模应提高两等后 按表 的规定确定其防洪标准 对于特大 大型工矿企业 除采用表 中 等的 最高防洪标准外 尚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对于核工业与核安全有关的厂区 车间及专门设施 应采用高于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对于核污染危害严重的 应 采用可能最大洪水校核 工矿企业的尾矿坝或尾矿库 应根据库容或坝高的规模分 为五个等级 各等级的防洪标准按表 的规定确定 尾矿坝或尾矿库的等级和防洪标准 表 等 级 工 程 规 模 防洪标准 重现期 年 库 容 坝 高 设计 校核 具备提高等级条件的 等工程 当尾矿坝或尾矿库一旦失事 对下游的城镇 工矿企 业 交通运输等设施会造成严重危害 或有害物质会大量扩散 中国交通频道 WWW.C-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