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院街道选举分会 第十六届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2 紫竹院街道选举分会 第十六届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
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紫竹院街道选举分会办公室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3 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紫竹院街道选举分会办公室
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 通过选举产生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名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4 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 通过选举产生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名
本届换届选举工作分为 四个阶段、12个流程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5 本届换届选举工作分为 四个阶段、12个流程
代表选举工作四个阶段 口第一阶段: 准备工作(8月下旬至8月底) 口第二阶段: 选民登记(9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口第三阶段: 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口第四阶段: 投票选举和选举工作总结(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代表选举工作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准备工作(8月下旬至8月底) 第二阶段: 选民登记(9月上旬至10月下旬) 第三阶段: 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第四阶段: 投票选举和选举工作总结(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6
代表选举工作12个流程 口第一,准备工作 第二,划分选区与分配代表名额 口第三,进行选民登记 口第四,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口第五,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口第六,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第七,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口第八,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口第九,组织投票选举 口第十,计票 口第十一,公告选举结果 口第十二,代表资格审查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代表选举工作12个流程 第一,准备工作 第二,划分选区与分配代表名额 第三,进行选民登记 第四,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 第五,公告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第六,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第七,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基本情况 第八,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第九,组织投票选举 第十,计票 第十一,公告选举结果 第十二,代表资格审查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7
(-)准备工作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实施方案 的具体安排,成立紫竹院街道选举分会,研究决定三项工 作: 1、制定《紫竹院街道选举分会第十六届区人大换届选 举工作计划》; 2、完成选区划分和各选区代表名额的分配; 3、分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各选区工作组组成人员,报 区选举委员会备案。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一)准备工作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实施方案 的具体安排,成立紫竹院街道选举分会,研究决定三项工 作: 1、制定《紫竹院街道选举分会第十六届区人大换届选 举工作计划》; 2、完成选区划分和各选区代表名额的分配; 3、分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各选区工作组组成人员,报 区选举委员会备案。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8
选区工作组职责 市《选举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1、宣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办理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 3、组织选民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 4、协助了解核实和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5、安排投票选举事务; 6、办理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委员会分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选区工作组职责 市《选举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1、宣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办理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 3、组织选民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 4、协助了解核实和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5、安排投票选举事务; 6、办理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委员会分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9
二)划分选区与分配代表名额 选举法对划分选区有三个方面的规定 口一是划分标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 生产、事业、工作单位划分 口二是选区规模。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 代表划分。 口三是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无论是城镇选区还是农村选 区,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一10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10 (二)划分选区与分配代表名额 选举法对划分选区有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划分标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 生产、事业、工作单位划分。 二是选区规模。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 代表划分。 三是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无论是城镇选区还是农村选 区,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划分选区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方法 基本原则 一般方法 口1、属地的原则 口1、摸底调查 口2、便于的原则 口2、选区分类 口3、大体相等的原则 口3、确定范围 口4、平等的原则 口4、测算平衡 口5、限定大小的原则 口5、划定选区 口6、依法开展工作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划分选区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方法 基本原则 1、属地的原则 2、便于的原则 3、大体相等的原则 4、平等的原则 5、限定大小的原则 一般方法 1、摸底调查 2、选区分类 3、确定范围 4、测算平衡 5、划定选区 6、依法开展工作 2016-9-6 海淀区选举委员会紫竹院街道分会办公室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