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 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只适用于次生环境问题 并不是调整一切与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 特点 科学技术性: 规范性和强制性 综合性和广泛性:
环境保护法 • 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环境保护法只适用于次生环境问题 • 并不是调整一切与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 • 特点: – 科学技术性: – 规范性和强制性 – 综合性和广泛性:
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和保护对象 立法目的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 他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发展,制定本法。(《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一条) 保护对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 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 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 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城市和乡村等。(《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
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和保护对象 • 立法目的 –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 他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发展,制定本法。(《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一条) • 保护对象 –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 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 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 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城市和乡村等。(《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
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指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效力。 对我国领域和我国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的一切人(包括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和“ 资”企业等)都具有法律效力,直到宣布废止才失效 《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三条) 空间效力:外国使馆不在其内 领域=领陆+领水+领空+地下领土 大陆+岛屿内水+领海空气空间领陆下底土+领水下底土 对人的效力 时间效力:生效和终止时间。法律一般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 指环境保护法的法律效力。 – 对我国领域和我国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的一切人(包括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和“三 资”企业等)都具有法律效力,直到宣布废止才失效。 (《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三条) – 空间效力:外国使馆不在其内 领域= 领陆 + 领水 + 领空 + 地下领土 大陆+岛屿 内水+领海 空气空间 领陆下底土+领水下底土 – 对人的效力: – 时间效力:生效和终止时间。法律一般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 宪法条文 综合法—《环境保护法》 国 土地利用规划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 环「环 污染防治法 法境 境 环境资源法 法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律体系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环境标准 其他相关法 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国际条约
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 环 境 法 律 体 系 国 内 环 境 法 宪法条文 综合法——《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 其他相关法 土地利用规划法 污染防治法 环境资源法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环境标准 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国际条约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贝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谁开发利用谁保护的原则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 谁开发利用谁保护的原则 – 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法律责任及特点 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应当由 违法者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可分行政责任、民事责 任和刑事责任。 特点: 不能“以罚代治” 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具有多元性 未超标排污者可不承担行政责任,但仍须承担污染损 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在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中,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责任及特点 – 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应当由 违法者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可分行政责任、民事责 任和刑事责任。 • 特点: – 不能“以罚代治” – 行政处罚的执法机关具有多元性 – 未超标排污者可不承担行政责任,但仍须承担污染损 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 在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中,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 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保有法排 行政责任: 是指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者或不履 行环境保护义务者实施的处罚或处分。 构成要件 行为违法;行为人有过错;行为有危害后果;违法 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政制裁 实施了环保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应当依法承担环保行政责任,这就意味着将会受到 执法机关给予的环保行政制裁 可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行政赔偿三种
环境保护法的行政法律责任 • 行政责任: – 是指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者或不履 行环境保护义务者实施的处罚或处分。 • 构成要件 – 行为违法;行为人有过错;行为有危害后果;违法 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 行政制裁 – 实施了环保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应当依法承担环保行政责任,这就意味着将会受到 执法机关给予的环保行政制裁。 – 可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行政赔偿三种
行政制裁 行政处罚形式 警告,罚款,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止生产或 使用,责令停业、关闭五种。 行政处分 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 看,开除等。 行政赔偿 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监督管 理行为违法,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失,由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赔偿 损失
行政制裁 • 行政处罚形式 – 警告,罚款,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止生产或 使用,责令停业、关闭五种。 • 行政处分 – 形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 看,开除等。 • 行政赔偿 – 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监督管 理行为违法,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 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失,由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赔偿 损失
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指公民、法人因污染危害环境而侵害了社会主 义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所应承担的 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包括两类 因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 事责任 因污染危害环境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公害民事责任)
环境保护法的民事责任 • 民事责任 – 指公民、法人因污染危害环境而侵害了社会主 义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所应承担的 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 包括两类 – 因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 事责任 – 因污染危害环境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公害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行为的违法;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结 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故意或 者过失 公害民事责任只需2个条件:有损害事实;排 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又存在因果关系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案例:辽宁阜新矿务局煤矸石自燃污染环境损 害案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构成要件 – 行为的违法;有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结 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故意或 者过失 – 公害民事责任只需2个条件:有损害事实;排 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又存在因果关系 •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 案例:辽宁阜新矿务局煤矸石自燃污染环境损 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