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全国主要数据报告 以2010年12月1日为时点,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三期中 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目前,调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调查的 基本情况和对主要数据的初步分析发布如下: 一、调查设计与组织实施 1.调查目的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2000 年第一、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组织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调查。进行这 次调查的目的是,全面、客观地反映2000年以来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状况、 取得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妇女地位变化的因素和机制,探究社会结构 变迁与妇女地位变迁的关系;为党和政府制定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的方 针、政策和规划纲要提供科学依据;为各级妇联深入了解不同女性群体的需求、 推进妇女工作的科学化服务;推进中国特色的妇女理论和政策研究的不断深化。 2.组织领导与调查实施 本次调查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为保证调查研究的顺利进行, 成立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同志任顾问,全国妇联 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任组长,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有关领导组成的 领导小组。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研究工作,负责调查 设计、调查样本选取、调查指导员及调查员的培训、入户调查的组织协调与质量 控制、数据录入、清理分析等工作。各省区市妇联负责本区域内调查指导员和调 查员的选调、入户调查的实施。 3.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在本次调查中,“妇女社会地位”是指:不同女性群体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 中与男性相比较的权利、资源、责任,以及妇女作用被社会认可的程度。本次调 查的内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一)健康;(二)教育;(三)经济;(四)社会保 障;(五)政治;(六)婚姻家庭;(七)生活方式;(八)法律权益和认知;(九) 性别观念和态度
1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全国主要数据报告 以2010年12月1日为时点,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了第三期中 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目前,调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调查的 基本情况和对主要数据的初步分析发布如下: 一、调查设计与组织实施 调查设计与组织实施 1. 调查目的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2000 年第一、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后组织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调查。进行这 次调查的目的是,全面、客观地反映2000年以来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状况、 取得的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影响妇女地位变化的因素和机制,探究社会结构 变迁与妇女地位变迁的关系;为党和政府制定促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的方 针、政策和规划纲要提供科学依据;为各级妇联深入了解不同女性群体的需求、 推进妇女工作的科学化服务;推进中国特色的妇女理论和政策研究的不断深化。 2. 组织领导与调查实施 本次调查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实施。为保证调查研究的顺利进行, 成立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同志任顾问,全国妇联 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任组长,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有关领导组成的 领导小组。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研究工作,负责调查 设计、调查样本选取、调查指导员及调查员的培训、入户调查的组织协调与质量 控制、数据录入、清理分析等工作。各省区市妇联负责本区域内调查指导员和调 查员的选调、入户调查的实施。 3. 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在本次调查中,“妇女社会地位”是指:不同女性群体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 中与男性相比较的权利、资源、责任,以及妇女作用被社会认可的程度。本次调 查的内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一)健康;(二)教育;(三)经济;(四)社会保 障;(五)政治;(六)婚姻家庭;(七)生活方式;(八)法律权益和认知;(九) 性别观念和态度
4.调查对象与调查问卷 本次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基本单位是个人和社区。相应地,本次调查的调 查问卷分为个人调查问卷和社区(村、居委会)调查问卷。 个人调查主问卷的对象是:调查标准时点上(2010年12月1日)全国除港澳 台以外居住在家庭户内的18至64周岁的男女两性中国公民。为深入分析不同女性 群体社会地位状况与变化,本次调查还进行了5个典型群体的调查研究,即:儿 童、老年、大学生、受流动影响人员和高层人才。儿童调查的对象为,调查户内 随机选择的一名年龄在10至17周岁的儿童;老年调查的对象为,调查户内65周岁 及以上老年人;大学生调查对象为,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受流动影响 人员和高层人才调查对象除家庭户样本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外,还在相应人群中补 充部分样本进行调查。社区调查对象为村、居委会。 5.抽样方案及实施结果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数据收集。为能够同时进行全国分析和省级 分析,调查抽样方案包括基于全国代表性推断的基本方案和基于省区市代表性推 断的省级追加方案两种。基本方案和追加方案抽样方法相同。 抽样设计遵循科学、高效和可操作性原则,采用按地区发展水平分层的三阶 段不等概率(PPS)抽样方法选取样本。第一阶段抽样单元为县、区和县级市(京 津沪为乡、镇、街道方全国样本初级抽样单元为460个,各省区市的省级独立样 本初级抽样单元为40个左右;第二阶段抽样单元为村、居委会,每个初级抽样单 元随机抽选5个村、居委会,并按城镇化水平确定村、居委会样本的结构;第三 阶段抽样单元为家庭户,每个样本村、居委会随机抽选15户;最后在每个被抽中 的家庭户中,采用特定随机方法确定各类个人调查问卷的被访者。大学生专卷采 用配额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部分高等院校大学生、研究生中抽选调 查样本进行独立调查。村、居委会的调查样本为第二阶段抽样选中的所有村、居委 会。 本次调查共回收全国样本有效问卷数量为:个人问卷29698份,有效回收率 为99.0%,其中个人调查主问卷26171份,占88.3%;个人调查主问卷被访者中女 性占51.6%,男性占48.4%;居住在城镇的占52.4%;居住在农村的占47.6%;汉 族占90.4%,少数民族占9.6%;18至34岁占25.7%,35至49岁占43.6%,50至64岁 占30.7%。社区问卷1955份,有效回收率为97.8%。调查对象的抽选基本符合设
2 4. 调查对象与调查问卷 本次调查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基本单位是个人和社区。相应地,本次调查的调 查问卷分为个人调查问卷和社区(村、居委会)调查问卷。 个人调查主问卷的对象是:调查标准时点上(2010年12月1日)全国除港澳 台以外居住在家庭户内的18至64周岁的男女两性中国公民。为深入分析不同女性 群体社会地位状况与变化,本次调查还进行了5个典型群体的调查研究,即:儿 童、老年、大学生、受流动影响人员和高层人才。儿童调查的对象为,调查户内 随机选择的一名年龄在10至17周岁的儿童;老年调查的对象为,调查户内65周岁 及以上老年人;大学生调查对象为,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受流动影响 人员和高层人才调查对象除家庭户样本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外,还在相应人群中补 充部分样本进行调查。社区调查对象为村、居委会。 5. 抽样方案及实施结果 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进行数据收集。为能够同时进行全国分析和省级 分析,调查抽样方案包括基于全国代表性推断的基本方案和基于省区市代表性推 断的省级追加方案两种。基本方案和追加方案抽样方法相同。 抽样设计遵循科学、高效和可操作性原则,采用按地区发展水平分层的三阶 段不等概率(PPS)抽样方法选取样本。第一阶段抽样单元为县、区和县级市(京 津沪为乡、镇、街道);全国样本初级抽样单元为460个,各省区市的省级独立样 本初级抽样单元为40个左右;第二阶段抽样单元为村、居委会,每个初级抽样单 元随机抽选5个村、居委会,并按城镇化水平确定村、居委会样本的结构;第三 阶段抽样单元为家庭户,每个样本村、居委会随机抽选15户;最后在每个被抽中 的家庭户中,采用特定随机方法确定各类个人调查问卷的被访者。大学生专卷采 用配额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部分高等院校大学生、研究生中抽选调 查样本进行独立调查。村、居委会的调查样本为第二阶段抽样选中的所有村、居委 会。 本次调查共回收全国样本有效问卷数量为:个人问卷29698份,有效回收率 为99.0%,其中个人调查主问卷26171份,占88.3%;个人调查主问卷被访者中女 性占51.6%,男性占48.4%;居住在城镇的占52.4%;居住在农村的占47.6%;汉 族占90.4%,少数民族占9.6%;18至34岁占25.7%,35至49岁占43.6%,50至64岁 占30.7%。社区问卷1955份,有效回收率为97.8%。调查对象的抽选基本符合设
计要求。 加上省级及群体追加样本,本次调查共回收18岁及以上个人有效问卷105573 份,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群体有效问卷10793份。回收10-17岁儿童群体有效问卷 20405份。入户调查和补充调查共回收受流动影响群体有效问卷9422份,高层人 才群体有效问卷6757份;北京、武汉、南京、西安、兰州五市15校共回收大学生 群体有效问卷5032份。 6.调查质量控制 为保证调查质量,我们对调查员培训、调查实施、问卷检查、质量复核、数 据录入、数据清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了质量控制。全国所有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和 督导员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直接培训。在调查实施中,采用了调查员自查、调 查指导员复查、省级调查督导员和全国妇联课题组分别核查的四级质量控制方 法。全部调查结束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又通过电话回访复核、数据校验等多 种途径,对问卷和数据质量进行检验,较好地控制了非抽样误差的发生,保证了 调查数据的可靠性。 7.统计推断和评估 为提高数据的代表性,在汇总分析时,对每个记录都分别按照人口规模、地 区、城乡、性别等进行了加权处理。主要目标量的精度计算结果为,在95%的置 信度下,绝对误差基本控制在2%以内。 本次调查主要数据分析结束后,我们召开了由社会学、人口学和统计学等领 域专家参加的评审会。专家评审组认为,本次调查的调查及抽样设计科学严谨, 组织实施过程周密严格,质量控制认真有效,数据结果丰富翔实,具有较好的代 表性和可信性。 二、当前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基本状况 1.健康状况。调查显示,多数女性自我感觉健康状况良好。在18-64岁的女 性中,64.2%健康自评“良好”,80.9%报告没有受到慢性病的困扰,80.7%回答 没有妇科疾病,60.0%认为自己基本没有心理健康问题。在最近3年内,有42.2% 的妇女做过健康体检,其中,城镇为53.7%,农村为29.9%;54.9%做过妇科检查, 城镇为62.8%,农村为46.5%。65岁及以上老年妇女中健康自评为“良好”的占 28.6%,近3年内做过健康体检的占38.9%,城乡分别为50.1%和30.1%。城镇35岁
3 计要求。 加上省级及群体追加样本,本次调查共回收18岁及以上个人有效问卷105573 份,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群体有效问卷10793份。回收10-17岁儿童群体有效问卷 20405份。入户调查和补充调查共回收受流动影响群体有效问卷9422份,高层人 才群体有效问卷6757份;北京、武汉、南京、西安、兰州五市15校共回收大学生 群体有效问卷5032份。 6. 调查质量控制 为保证调查质量,我们对调查员培训、调查实施、问卷检查、质量复核、数 据录入、数据清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了质量控制。全国所有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和 督导员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直接培训。在调查实施中,采用了调查员自查、调 查指导员复查、省级调查督导员和全国妇联课题组分别核查的四级质量控制方 法。全部调查结束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又通过电话回访复核、数据校验等多 种途径,对问卷和数据质量进行检验,较好地控制了非抽样误差的发生,保证了 调查数据的可靠性。 7. 统计推断和评估 为提高数据的代表性,在汇总分析时,对每个记录都分别按照人口规模、地 区、城乡、性别等进行了加权处理。主要目标量的精度计算结果为,在95%的置 信度下,绝对误差基本控制在2%以内。 本次调查主要数据分析结束后,我们召开了由社会学、人口学和统计学等领 域专家参加的评审会。专家评审组认为,本次调查的调查及抽样设计科学严谨, 组织实施过程周密严格,质量控制认真有效,数据结果丰富翔实,具有较好的代 表性和可信性。 二、当前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基本状况 当前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基本状况 1. 健康状况。调查显示,多数女性自我感觉健康状况良好。在18-64岁的女 性中,64.2%健康自评“良好”,80.9%报告没有受到慢性病的困扰,80.7%回答 没有妇科疾病,60.0%认为自己基本没有心理健康问题。在最近3年内,有42.2% 的妇女做过健康体检,其中,城镇为53.7%,农村为29.9%;54.9%做过妇科检查, 城镇为62.8%,农村为46.5%。65岁及以上老年妇女中健康自评为“良好”的占 28.6%,近3年内做过健康体检的占38.9%,城乡分别为50.1%和30.1%。城镇35岁
以下妇女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做过产前检查的为94.8%,在医院分娩的为972%; 农村相应比例分别为89.4%和87.7%。 2.受教育状况。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9年,其中城 镇女性9.8年,农村女性59年。青年女性的受教育年限明显高于中老年女性(见 图2-1)。女性中接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占14.3%,接受过高中阶段及 以上教育的占33.7%。城镇女性中,25.7%的人受教育程度在大学专科及以上, 54.2%的人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农村女性上述比例分别为2.1%和11.6%。 14.0 一◆一城镇男性 一◆一城镇女性 12.0 盒一农村男性 士一农村女性 10.0 8.0 一◆ 6.0 一h 4.0 2.0 18-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60-64岁 图2-1分城乡、性别、年龄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在18-64岁女性中,有14.6%的人通过继续教育方式获得自己的最高学历,具 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女性中有54.3%是通过继续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近3 年来,有16.6%的女性参加过各类培训和进修,在业女性参加培训和进修的比例 为20.3%。 3.经济状况。数据显示,18-64岁女性的在业率为71.1%,城镇为60.8%,农 村为82.0%;男性的在业率为87.2%,城乡分别为80.5%和93.6%。城镇不在业妇 女中,料理家务者占69.3%,失业者占13.3%,在校学习者占6.4%。在业妇女在 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45.3%、14.5%和40.2%
4 以下妇女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做过产前检查的为94.8%,在医院分娩的为97.2%; 农村相应比例分别为89.4%和87.7%。 2. 受教育状况。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9年,其中城 镇女性9.8年,农村女性5.9年。青年女性的受教育年限明显高于中老年女性(见 图2-1)。女性中接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占14.3%,接受过高中阶段及 以上教育的占33.7%。城镇女性中,25.7%的人受教育程度在大学专科及以上, 54.2%的人接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农村女性上述比例分别为2.1%和11.6%。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8-24岁 25-29岁 30-34岁 35-39岁 40-44岁 45-49岁 50-54岁 55-59岁 60-64岁 城镇男性 城镇女性 农村男性 农村女性 图2-1 分城乡、性别、年龄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在18-64岁女性中,有14.6%的人通过继续教育方式获得自己的最高学历,具 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女性中有54.3%是通过继续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近3 年来,有16.6%的女性参加过各类培训和进修,在业女性参加培训和进修的比例 为20.3%。 3. 经济状况。数据显示,18-64岁女性的在业率为71.1%,城镇为60.8%,农 村为82.0%;男性的在业率为87.2%,城乡分别为80.5%和93.6%。城镇不在业妇 女中,料理家务者占69.3%,失业者占13.3%,在校学习者占6.4%。在业妇女在 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45.3%、14.5%和40.2%
100.0 80.0 60.0 40.0 城镇男性一一衣村男性 —一城镇女性 一●一农村女性 20.0 0.0 18-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60-64岁 图2-2分城乡、性别、年龄在业状况(%) 分别有9.0%的女性和14.0%的男性曾经获得过生产经营性贷款,其中,女性 和男性获得的商业贷款分别占49.9%和52.0%,获得的政府贴息、低息或其它形 式的小额贷款分别占37.3%和36.9%。农村妇女获得的贷款中,政府贴息、低息、 小额贷款的比例为39.9%,明显高于城镇女性(29.4%)。 4.社会保障状况。调查表明,在非农业户口女性中,能够享有社会养老保 障的达到73.3%,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达到87.6%。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的推行,农业户口女性中,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比例已达 95.0%,能够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为31.1%。城乡男女两性社会保障状况相 差无几(见图2-3)。近十年,873%的城镇单位女性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产假时 间达到国家规定,产假期间有基本工资或收入与产前差不多的占73.6%。 95.695.0 100.0 88.087.6 80.0 75.973.3 60.0 40.0 32.731.1 20.0 0 养老保障 医疗保障 ■非农户口男性■非农户口女性■农业户口男性■农业户口女性 图2-3分性别、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养老和医疗保障状况(%) 5.政治状况。调查显示,有11.2%的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和决策,54.1%的
5 图2-2 分城乡、性别、年龄在业状况 、年龄在业状况(%) 分别有9.0%的女性和14.0%的男性曾经获得过生产经营性贷款,其中,女性 和男性获得的商业贷款分别占49.9%和52.0%,获得的政府贴息、低息或其它形 式的小额贷款分别占37.3%和36.9%。农村妇女获得的贷款中,政府贴息、低息、 小额贷款的比例为39.9%,明显高于城镇女性(29.4%)。 4. 社会保障状况。调查表明,在非农业户口女性中,能够享有社会养老保 障的达到73.3%,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达到87.6%。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的推行,农业户口女性中,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比例已达 95.0%,能够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为31.1%。城乡男女两性社会保障状况相 差无几(见图2-3)。近十年,87.3%的城镇单位女性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产假时 间达到国家规定,产假期间有基本工资或收入与产前差不多的占73.6%。 图2-3 分性别、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养老和医疗保障状况 、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养老和医疗保障状况(%) 5. 政治状况。调查显示,有11.2%的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和决策,54.1%的
女性至少有过一种民主监督行为,18.3%的女性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过 建议。929%的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医疗改革、 住房问题、三农问题是女性最关注的前5项议题;城镇女性对于社会保障和住房 问题更关注,而农村女性更为关注三农问题和社会治安。女性关注的议题与男性 没有显著差异,但男女获得信息的途径有所不同,除电视以外,女性更多通过朋 友、家人或熟人获得信息,男性则更多依赖报刊;与男性一样,互联网已成为城 镇女性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近5年来,有83.6%的农村女性参与了村委会选 举,投票时能够“尽力了解候选人情况”、认真投票的占70.4%。 6.婚姻家庭状况。18-64岁女性中85.0%处于在婚状态,比男性高1.5个百分 点;未婚占7.1%,比男性低5.2个百分点。离婚、丧偶的分别为2.8%和5.1%,比 男性高0.3和3.4个百分点。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妇女中,49.5%处于丧偶状态,比 同龄男性高出291个百分点。 城镇男性 11.9 83.8 城镇女性 8.4 82.1 农村男性 12.6 83.3 衣村女性 88.2 0% 20% 40% 60% 80% 100% ■未婚 ■已婚 ■离婚 ■丧偶 图2-418-64岁分城乡、性别婚姻状况(%) 18-64岁女性和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龄分别为22.8岁和24.6岁;城乡女性的平均 初婚年龄分别为23.8岁和21.8岁。外出务工/经商农村女性的通婚范围扩大,有流 动经历的女性中,15.7%的配偶是在外结识的异乡人。调查发现,无论城乡,大 多数已婚妇女能够得到丈夫的理解和支持,夫妻关系和谐;852%的女性对自己 的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男性的相应比例为893%。 数据显示,女性有房产(含夫妻联名)的占37.9%,男性为67.1%。已婚女 性中,自己名下有房产的占13.2%,与配偶联名拥有房产的占28.0%;男性分别 6
6 女性至少有过一种民主监督行为,18.3%的女性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过 建议。92.9%的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医疗改革、 住房问题、三农问题是女性最关注的前5项议题;城镇女性对于社会保障和住房 问题更关注,而农村女性更为关注三农问题和社会治安。女性关注的议题与男性 没有显著差异,但男女获得信息的途径有所不同,除电视以外,女性更多通过朋 友、家人或熟人获得信息,男性则更多依赖报刊;与男性一样,互联网已成为城 镇女性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近5年来,有83.6%的农村女性参与了村委会选 举,投票时能够“尽力了解候选人情况”、认真投票的占70.4%。 6. 婚姻家庭状况。18-64岁女性中85.0%处于在婚状态,比男性高1.5个百分 点;未婚占7.1%,比男性低5.2个百分点。离婚、丧偶的分别为2.8%和5.1%,比 男性高0.3和3.4个百分点。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妇女中,49.5%处于丧偶状态,比 同龄男性高出29.1个百分点。 图2-4 18-64岁分城乡、性别婚姻状况 、性别婚姻状况 (%) 18-64岁女性和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龄分别为22.8岁和24.6岁;城乡女性的平均 初婚年龄分别为23.8岁和21.8岁。外出务工/经商农村女性的通婚范围扩大,有流 动经历的女性中,15.7%的配偶是在外结识的异乡人。调查发现,无论城乡,大 多数已婚妇女能够得到丈夫的理解和支持,夫妻关系和谐;85.2%的女性对自己 的家庭地位表示比较满意或很满意,男性的相应比例为89.3%。 数据显示,女性有房产(含夫妻联名)的占37.9%,男性为67.1%。已婚女 性中,自己名下有房产的占13.2%,与配偶联名拥有房产的占28.0%;男性分别
为51.7%和25.6%。未婚女性中6.9%拥有自己名下的房产,未婚男性为21.8%。此 外,女性拥有存款和机动车的比例均低于男性(见图2-5)。 67.4 671 70.0 58.5 ■男■女 60.0 50.0 37.9 35.6 40.0 30.0 20.0 12.6 10.0 0.0 存款 房产 机动车 图2-5分性别家庭主要财产拥有情况(%) 7.生活方式。调查发现,在工作日,女性的总劳动时间(含工作及往返路 途和家务劳动时间)为574分钟,男性为537分钟;在休息日,女性的休闲时间为 240分钟,男性为297分钟。女性的生活方式日趋多元化,72.2%的女性到过本县 区以外的地方,352%的女性最远一次出行的目的是旅游,其中城镇女性为 49.7%,农村女性为17.9%。有55.2%的女性进行体育锻炼,其中经常锻炼的占 14.9%;有20.2%的女性参加过村街社区文体活动;29.1%的女性上过网,城乡分 别为46.0%和10.8%,男性上过网的比例为34.1%。12.6%的女性有宗教信仰,城 乡分别为10.1%和15.4%,男性有宗教信仰的占8.3%。 8.法律权益和认知。调查显示,有83.4%的人知道中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 权益的法律,比10年前提高了9.6个百分点,其中,80.8%的人认为《妇女权益保 障法》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有用。763%的人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 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观点,相对而言,年轻和居住在城镇的人 更认同这一主张(见图2-6);10年前赞同“出嫁女与兄弟平等继承家庭财产” 的比例仅为25.7%。调查还显示,7成以上的女性对歧视现象有明确认识,认为“因 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同工不同酬”、“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和“因 生女孩被人瞧不起”现象属于歧视
7 为51.7%和25.6%。未婚女性中6.9%拥有自己名下的房产,未婚男性为21.8%。此 外,女性拥有存款和机动车的比例均低于男性(见图2-5)。 图2-5 分性别家庭主要财产拥有情况(%) 7. 生活方式。调查发现,在工作日,女性的总劳动时间(含工作及往返路 途和家务劳动时间)为574分钟,男性为537分钟;在休息日,女性的休闲时间为 240分钟,男性为297分钟。女性的生活方式日趋多元化,72.2%的女性到过本县 区以外的地方,35.2%的女性最远一次出行的目的是旅游,其中城镇女性为 49.7%,农村女性为17.9%。有55.2%的女性进行体育锻炼,其中经常锻炼的占 14.9%;有20.2%的女性参加过村街社区文体活动;29.1%的女性上过网,城乡分 别为46.0%和10.8%,男性上过网的比例为34.1%。12.6%的女性有宗教信仰,城 乡分别为10.1%和15.4%,男性有宗教信仰的占8.3%。 8. 法律权益和认知。调查显示,有83.4%的人知道中国目前有专门保护妇女 权益的法律,比10年前提高了9.6个百分点,其中,80.8%的人认为《妇女权益保 障法》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有用。76.3%的人赞成“在都尽到赡养义务的前提下 女儿应该与儿子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观点,相对而言,年轻和居住在城镇的人 更认同这一主张(见图2-6); 10年前赞同“出嫁女与兄弟平等继承家庭财产” 的比例仅为25.7%。调查还显示,7成以上的女性对歧视现象有明确认识,认为“因 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同工不同酬”、“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和“因 生女孩被人瞧不起”现象属于歧视
100.0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18-29岁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64岁 ◆一城镇男性 一城镇女性 ★一农村男性 农村女性 图2-6分城乡、性别、年龄赞同儿女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情况(%) 9.性别观念和态度。调查显示,59.5%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男女两性的社会地 位差不多,33.7%认为男性地位比女性更高,3.4%认为女性的地位更高(另有3.3% 表示说不清)。对“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和“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的说法,分别有83.5%和88.6%表示认同。有86.7%的人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 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调查显示,女性具有较强的自信心和独立意识,86.6% “对自已的能力有信心”,88.9%“在生活中主要靠自己,很少依赖他人”;男性 的相应比例分别为92.2%和95.2%。 10.典型群体的主要状况 儿童群体调查发现,10-17岁的儿童中,分别有87.5%的女童和88.9%的男童 与父母双亲共同生活,父母都长期不在身边的比例分别为3.8%和3.2%。生病时 能够得到及时治疗的女童和男童均为98.5%。10-15岁城镇女童和男童在学比例分 别为99.3%、99.1%,农村女童、男童在学比例分别为97.6%、96.7%。女童学习 成绩在中等以上的占42.7%,比男童高8.5个百分点。女童中知道有《未成年人保 护法》的占75.9%,比男童高两个百分点。女童能够参与讨论升学择校、课外补 习、朋友交往等与自己有关事务决策的比例分别为74.4%、88.7%和92.2%,均略 高于男童。 老年群体调查数据显示,城镇老年妇女的首要生活来源为自己的离退休金或 养老金的比例为54.1%,男性为79.3%;农村老年妇女的首要生活来源为其他家 庭成员资助的比例为591%,男性为38.8%。城乡老年妇女的年均收入分别为同
8 图2-6 分城乡、性别、年龄赞同儿女平等继承 、年龄赞同儿女平等继承父母财产的情况(%) 9. 性别观念和态度。调查显示,59.5%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男女两性的社会地 位差不多,33.7%认为男性地位比女性更高,3.4%认为女性的地位更高(另有3.3% 表示说不清)。对“女人的能力不比男人差”和“男人也应该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的说法,分别有83.5%和88.6%表示认同。有86.7%的人赞同“男女平等不会自然 而然实现,需要积极推动”。调查显示,女性具有较强的自信心和独立意识,86.6% “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88.9%“在生活中主要靠自己,很少依赖他人”;男性 的相应比例分别为92.2%和95.2%。 10.典型群体的主要状况 .典型群体的主要状况 儿童群体调查发现,10-17岁的儿童中,分别有87.5%的女童和88.9%的男童 与父母双亲共同生活,父母都长期不在身边的比例分别为3.8%和3.2%。生病时 能够得到及时治疗的女童和男童均为98.5%。10-15岁城镇女童和男童在学比例分 别为99.3%、99.1%,农村女童、男童在学比例分别为97.6%、96.7%。女童学习 成绩在中等以上的占42.7%,比男童高8.5个百分点。女童中知道有《未成年人保 护法》的占75.9%,比男童高两个百分点。女童能够参与讨论升学择校、课外补 习、朋友交往等与自己有关事务决策的比例分别为74.4%、88.7%和92.2%,均略 高于男童。 老年群体调查数据显示,城镇老年妇女的首要生活来源为自己的离退休金或 养老金的比例为54.1%,男性为79.3%;农村老年妇女的首要生活来源为其他家 庭成员资助的比例为59.1%,男性为38.8%。城乡老年妇女的年均收入分别为同
地域男性的49.6%和51.8%。在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中,82.0%和70.2%的城、乡 老年妇女能够得到照料,男性分别为85.6%和70.3%。老年妇女在家庭和社区生 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老年妇女平均每天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为154分钟,是老 年男性的1.7倍。有23.1%的农村老年妇女仍在从事农业劳动,37.5%的城镇老年 妇女近3年内参与过志愿服务、主动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 大学生群体调查发现,高校男女学生享有教育资源的状况基本相当。高校女 生学业成绩优秀和良好的比例为62.4%,高于男生9.7个百分点。在参加社会活动、 担任学生干部等方面,女生与男生不相上下;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女生占64.5%, 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女生占47.5%,分别比男生高出4.8和4.0个百分点。87.5%的女 生希望在事业上有所作为,83.8%愿意为了成就一番事业付出艰辛的努力;男生 的比例分别为91.9%和88.9%。 受流动影响人员群体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正在外出流动的妇女中87.9%从事 有收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61.5%的人对在外期间的工作和生 活感到满意,52.4%和50.9%的人认为外出务工经商使家庭住房和子女教育状况 得到了改善。她们中有46.9%希望能留在城里,30岁以下的有48.8%更希望能在 城镇中寻求个人的发展机会。流动妇女在外打工期间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被人看 不起”和“工资被拖欠或克扣”,分别占14.7%和14.2%。农村留守妇女担心的主 要问题依次是:丈夫在外的安全(91.7%),家里有事没人商量(61.5%),老人 生病没人帮忙(60.1%)和农忙时没人帮忙(56.0%)。在返乡妇女中,由于婚姻 和子女原因返乡的占74.3%,男性为30.0%。 高层人才群体调查数据显示,女性高层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 81.4%,比男性高7.1个百分点。女性高层人才在职业发展方面积极主动,具有较 强的成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95.9%能够主动进行知识、技能更新;93.7%能够 经常与同事、同行交流对工作、专业的想法;791%对自已的发展有明确规划, 84.2%经常把工作中认识的人变成朋友。给所在单位提建议、向政府有关部门反 映情况并提出建议、主动参与公益活动的分别为65.0%、49.3%和85.9%,均高于 男性。大多数女性高层人才拥有平等和谐的夫妻关系和支持性的家庭环境。 9
9 地域男性的49.6%和51.8%。在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中,82.0%和70.2%的城、乡 老年妇女能够得到照料,男性分别为85.6%和70.3%。老年妇女在家庭和社区生 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老年妇女平均每天从事家务劳动的时间为154分钟,是老 年男性的1.7倍。有23.1%的农村老年妇女仍在从事农业劳动,37.5%的城镇老年 妇女近3年内参与过志愿服务、主动捐款等社会公益活动。 大学生群体调查发现,高校男女学生享有教育资源的状况基本相当。高校女 生学业成绩优秀和良好的比例为62.4%,高于男生9.7个百分点。在参加社会活动、 担任学生干部等方面,女生与男生不相上下;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女生占64.5%, 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女生占47.5%,分别比男生高出4.8和4.0个百分点。87.5%的女 生希望在事业上有所作为,83.8%愿意为了成就一番事业付出艰辛的努力;男生 的比例分别为91.9%和88.9%。 受流动影响人员群体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正在外出流动的妇女中87.9%从事 有收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61.5%的人对在外期间的工作和生 活感到满意,52.4%和50.9%的人认为外出务工经商使家庭住房和子女教育状况 得到了改善。她们中有46.9%希望能留在城里,30岁以下的有48.8%更希望能在 城镇中寻求个人的发展机会。流动妇女在外打工期间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被人看 不起”和“工资被拖欠或克扣”,分别占14.7%和14.2%。农村留守妇女担心的主 要问题依次是:丈夫在外的安全(91.7%),家里有事没人商量(61.5%),老人 生病没人帮忙(60.1%)和农忙时没人帮忙(56.0%)。在返乡妇女中,由于婚姻 和子女原因返乡的占74.3%,男性为30.0%。 高层人才群体调查数据显示,女性高层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 81.4%,比男性高7.1个百分点。女性高层人才在职业发展方面积极主动,具有较 强的成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95.9%能够主动进行知识、技能更新;93.7%能够 经常与同事、同行交流对工作、专业的想法;79.1%对自己的发展有明确规划, 84.2%经常把工作中认识的人变成朋友。给所在单位提建议、向政府有关部门反 映情况并提出建议、主动参与公益活动的分别为65.0%、49.3%和85.9%,均高于 男性。大多数女性高层人才拥有平等和谐的夫妻关系和支持性的家庭环境
三、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主要进步 调查数据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在诸多方面取得 了突出进步 1.女性健康及保健状况明显改善。调查显示,2010年64.2%的女性健康自评 良好,比2000年提高9.2个百分点;男女健康自评良好的差距从12.7缩小到7.7个 百分点。近3年做过健康体检和妇科检查的比例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7.2和16.9 个百分点;82.4%的城乡女性生病后能及时治疗,比2000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 72.8 ■2010 ■2000 80.0 66.8 71.0 64.9 681 63.5 56.1 54.7 60.0 40.0 20.0 0.0 城镇男性 城镇女性 农村男性 农村女性 图3-1分城乡、性别健康自评良好的比例(%) 2.农村产前检查比例和住院分娩比例大幅提高。2010年农村35岁以下妇女 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做过产前检查的比例为89.4%,比2000年提高了13.4个百分 点。2010年35岁以下农村妇女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住院分娩的比例为87.7%,比 2000年提高了40.6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大幅提高(见 图3-2)。 94.894.7 97.2 100.0 89.4 87.4 87.7 ■2010 76.0 ■2000 80.0 60.0 47.1 40.0 20.0 0.0 城镇 衣村 城镇 农村 产前检查 住院分娩 10
10 三、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主要进步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主要进步 调查数据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在诸多方面取得 了突出进步。 1. 女性健康及保健状况明显改善。调查显示,2010年64.2%的女性健康自评 良好,比2000年提高9.2个百分点;男女健康自评良好的差距从12.7缩小到7.7个 百分点。近3年做过健康体检和妇科检查的比例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7.2和16.9 个百分点;82.4%的城乡女性生病后能及时治疗,比2000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 图3-1 分城乡、性别健康自评良好的比例 、性别健康自评良好的比例(%) 2.农村产前检查比例和住院分娩比例大幅提高 .农村产前检查比例和住院分娩比例大幅提高。2010年农村35岁以下妇女 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做过产前检查的比例为89.4%,比2000年提高了13.4个百分 点。2010年35岁以下农村妇女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住院分娩的比例为87.7%,比 2000年提高了40.6个百分点。与2000年相比,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大幅提高(见 图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