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审计署办公厅 O一一年七月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审计署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
目录 主要职责及组织机构设置 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6 (-)年度工作任务 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三、预算执行情况 21 (一)基本支出明细 23 (二)项目支出明细 24 四、投入产出分析…27 (一)可用金额计量的审计成果…127 (二)不可用金额计量的审计成果 五、附录 32 (-)2010年审计公告目录 32 二)2011年审计公告目录(截至2011年6月)…134 (三)2011年工作总体安排 37
—i—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组织机构设置 ..................................................1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6 (一)年度工作任务 .....................................................................6 (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13 三、预算执行情况 ..................................................................21 (一)基本支出明细 .................................................................. 23 (二)项目支出明细 .................................................................. 24 四、投入产出分析 ..................................................................27 (一)可用金额计量的审计成果............................................. 27 (二)不可用金额计量的审计成果......................................... 27 五、附录 ................................................................................32 (一)2010 年审计公告目录................................................... 32 (二)2011 年审计公告目录(截至 2011 年 6 月) ........ 34 (三)2011 年工作总体安排................................................... 37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主要职责及组织机构设置 审计署是根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 年9月15日正式成立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总理 领导下,主管全国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 务院组成人员。 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2008年7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国办发〔2008)84号),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 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 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 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 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 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 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 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 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1— 一、主要职责及组织机构设置 审计署是根据 1982 年 12 月 4 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91 条的规定,于 1983 年 9 月 15 日正式成立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总理 领导下,主管全国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 务院组成人员。 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 2008 年 7 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署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国办发〔2008〕84 号),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 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 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 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 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 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 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 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 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 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 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 刁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 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 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 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 决算。 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 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 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 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2— 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 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 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 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 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 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 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 决算。 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 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 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 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 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五)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 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 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 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 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 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 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 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 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 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负责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十)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 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 和损益。 (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 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3— (五)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 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 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 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 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 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 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 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 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 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负责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 (十)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 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 和损益。 (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 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审计署设置下列机构 14个内设机构:办公厅、法规司、财政审计司、行政事业审 计司、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金融审计 司、企业审计司、社会保障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境外审计 司、经济责任审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 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的离退休干部工 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审计署设立驻审计署纪检组、监察局。 7个直属单位:计算机技术中心、机关服务局、审计科研所、 干部培训中心、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中国审计报社、国外贷援 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审计署跨部门设立25个派出审计局:外交外事审计局、发展 统计审计局、教育审计局、科学技术审计局、工业审计局、民族 宗教审计局、政法审计局、监察人事审计局、民政社保审计局、 财税海关审计局、资源环保审计局、建设审计局、交通运输审计 局、农林水利审计局、贸易审计局、文化体育审计局、卫生药品 审计局、国资监管审计局、经济执法审计局、广电通讯审计局. 新闻报刊审计局、旅游侨务审计局、科学工程审计局、地震气象 审计局、宣传审计局。派岀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授权,依法进行 审计工作。派出审计局人员有权列席、参加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4— 审计署设置下列机构: 14 个内设机构:办公厅、法规司、财政审计司、行政事业审 计司、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金融审计 司、企业审计司、社会保障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境外审计 司、经济责任审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 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的离退休干部工 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审计署设立驻审计署纪检组、监察局。 7 个直属单位:计算机技术中心、机关服务局、审计科研所、 干部培训中心、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中国审计报社、国外贷援 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 审计署跨部门设立 25 个派出审计局:外交外事审计局、发展 统计审计局、教育审计局、科学技术审计局、工业审计局、民族 宗教审计局、政法审计局、监察人事审计局、民政社保审计局、 财税海关审计局、资源环保审计局、建设审计局、交通运输审计 局、农林水利审计局、贸易审计局、文化体育审计局、卫生药品 审计局、国资监管审计局、经济执法审计局、广电通讯审计局、 新闻报刊审计局、旅游侨务审计局、科学工程审计局、地震气象 审计局、宣传审计局。派出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的授权,依法进行 审计工作。派出审计局人员有权列席、参加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和其他方面的有关会议。被审计单位应为派出审计局提供必要的 长期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审计署跨地区派驻18个审计特派员办事处:京津冀特派员 办事处、太原特派员办事处、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哈尔滨特派员 办事处、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武汉特派员办 事处、广州特派员办事处、郑州特派员办事处、济南特派员办事 处、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兰州特派员办事处、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成都特派员办事处、长沙特派员办事处、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长 春特派员办事处、重庆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审计署 的授权,依法迸行审计工作。 特派员办事处区域分布见下图1。 图 审计署及特派员办事处分布图 哈尔滨 长春 太原 兰州 画安,离 成都丶垂庆武汉一上海 长沙 昆明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5— 和其他方面的有关会议。被审计单位应为派出审计局提供必要的、 长期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审计署跨地区派驻 18 个审计特派员办事处:京津冀特派员 办事处、太原特派员办事处、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哈尔滨特派员 办事处、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武汉特派员办 事处、广州特派员办事处、郑州特派员办事处、济南特派员办事 处、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兰州特派员办事处、昆明特派员办事处、 成都特派员办事处、长沙特派员办事处、深圳特派员办事处、长 春特派员办事处、重庆特派员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根据审计署 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特派员办事处区域分布见下图 1。 图 1: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年度工作任务。 2010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 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 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 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 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更加注重增强改进和完善建议的针对 性,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全力推进科学发展,全力推进改善 民生,全力推进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全力推 进反腐倡廉建设,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 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1.审计业务工作。按照这个总体思路,审计署业务工作要紧 紧围绕“一个中心”,即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努力实 现“两大目标”,即通过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力争完成“八项任务”。 是加大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跟踪力度,促 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审计都要关注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 况,确保中央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以下 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中央扩大内需重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6—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年度工作任务。 2010 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 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 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 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 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更加注重增强改进和完善建议的针对 性,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全力推进科学发展,全力推进改善 民生,全力推进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全力推 进反腐倡廉建设,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 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1. 审计业务工作。按照这个总体思路,审计署业务工作要紧 紧围绕“一个中心”,即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努力实 现“两大目标”,即通过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力争完成“八项任务”。 一是加大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跟踪力度,促 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审计都要关注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 况,确保中央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以下 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中央扩大内需重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对中央扩大内需相关政策实施情况与效果进行审计调 查;对扩大内需以来机场建设效果进行审计调查 ——对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向结构与资产质量进行审计调 查 —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继续对京沪高速铁路、西气东输二线、金沙江溪洛渡水 电站等重特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二是加大对中央关于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 益相关重大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中央提岀,要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重要抓手,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按照这一要求,组织以下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对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 计调查;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部分地方和企业贯彻落 实中央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相关政策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三是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存在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全力维 护国家经济安全。继续关注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 组织以下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地方政府债务(包括融资平台)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对政府外债总体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对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进行审计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7— ——对中央扩大内需相关政策实施情况与效果进行审计调 查;对扩大内需以来机场建设效果进行审计调查; ——对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向结构与资产质量进行审计调 查; ——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继续对京沪高速铁路、西气东输二线、金沙江溪洛渡水 电站等重特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二是加大对中央关于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 益相关重大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中央提出,要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作为重要抓手,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按照这一要求,组织以下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节能减排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对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 计调查;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部分地方和企业贯彻落 实中央关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相关政策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三是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存在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全力维 护国家经济安全。继续关注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风险, 组织以下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地方政府债务(包括融资平台)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对政府外债总体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对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进行审计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年度) 四是加大对民生工程和资金的审计力度,推进和谐社会建 设。按照中央关于“把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娀倾斜°的要 求,组织以下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进行审 计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等进行审计调查 五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中央组织部委托,对13位部长、6位省长、4位副 省级城市市长和10家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省(区、市)党委委托,对部分省级审计厅局原主 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对审计署部分所属单位和特派办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 责任审计。 六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进反腐 倡廉建设。加强对金融、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 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重大违背国家产业、 土地、投资和环境保护政策的问题,揭示和査处重大铺张浪费和 损失浪费问题,揭示和查处重大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揭示和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推进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审计署绩效报告(2010 年度) —8— 四是加大对民生工程和资金的审计力度,推进和谐社会建 设。按照中央关于“把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的要 求,组织以下审计和审计调查: ——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审计调查; ——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进行审 计; ——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等进行审计调查。 五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中央组织部委托,对 13 位部长、6 位省长、4 位副 省级城市市长和 10 家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省(区、市)党委委托,对部分省级审计厅局原主 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对审计署部分所属单位和特派办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 责任审计。 六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进反腐 倡廉建设。加强对金融、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 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重大违背国家产业、 土地、投资和环境保护政策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重大铺张浪费和 损失浪费问题,揭示和查处重大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揭示和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推进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