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水资源分配是一种利益分配,本文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提出“准市场”分配 水资源的思路:(1)将流域水资源划分为生态水、基本用水和多样化用水三部分,生态水 不容超采,基本用水流域人口均等化,部分多样化用水进入市场交易。(2)成立由各地区 参加的流域行政首长委员会,实行一省一票、多数决定,当各方对水资源分配争执不下 由中央或上级裁定,在平等参与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政治民主协商制度。(3)在逐步提高 水价、降低供水成本前提下,国家财政或国家投资对水利设施的直接补贴转向对贫困农民 用户的补助,增加对中上游省份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国家对大江大河源头地区生态环 境建设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