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些年的文章和著作中,笔者一直主张,为了区别与另外两个英文词“ regime”和 ystem”,应该把英文中的“ Institution”翻译为“制序”。笔者之所以一再坚持这一点 主要是考虑到,英文的“ institution”的基本涵义是“ the established order by which anything is regulated”,翻译成中文,这就是指“(由规则)调节着的建立起来的秩序”,因而它既 内含有现代汉语中的“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即规章、规则和约束)的含义,也 有中文中“秩序”( order-即一种事态即“ state of affairs”)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