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书 (企业2)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县 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 护林单位 县 村 村民,以下简称 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盜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 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山的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 幼林 亩。该片林木北起 至,南起 东起 西起 至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合同书 (企业2)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 县 国营(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 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 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 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 亩,中 幼林 亩。该片林木北起 至 ,南起 至 , 东起 至 ,西起 至 。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 年,从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 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元 付给乙方护林费; 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 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 比例分成,甲方得 成 乙方得_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 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 方按 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承包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 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 付给乙方护林费; 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 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 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 ∶ 比例分成,甲方得 成, 乙方得 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 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 方按 ∶ 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义务 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 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义务 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 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 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 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 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 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获盜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 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 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 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 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 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 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
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 倍赔偿 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 兀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 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 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向乙方偿 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 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 倍赔偿 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 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 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 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 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 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 ‰向乙方偿 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 负责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 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 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 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县林 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 甲方 县 林场(公章)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 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 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 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 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县林 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 存一份。 甲方: 县 林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