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散型联营合同 订立合同单位: 名称 地址: 经济性质 (所有制)。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 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 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 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 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联营宗旨 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松散型联营合同 订立合同单位: 名称: 地址: 经济性质: (所有制)。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 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 产 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 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 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 。 第二条 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意见 1 3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 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 联合总公司的地 隶属: 经济性质 (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意见: 1. 。 2. 。 3. 。 第三条 经营范围与方式 。 第四条 联营常设机构 联合总公司的地 址: ;隶属: ;经济性质: (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 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 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 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髙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 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 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 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 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 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 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第五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 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 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 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 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 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 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 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 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 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 加工 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 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 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 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 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它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 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 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 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 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 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它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 (时间) 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 时 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 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 副本一式 份,送 ……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 (时间) 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 (时 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 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 副本一式 份,送 、 、 、……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其余同上。略……) 年_月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 (公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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